28.二十六正義也有遺憾(5)
在進行審判前,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對戰犯進行了長期的偵訊工作,通過各種途徑調查取得了大量證據,證據表明:這些戰犯在侵略中國期間,違反國際法準則和人道主義原則,對中國人民犯下了各種戰爭罪行。***
這些戰犯中,除一小部分犯有嚴重罪行外,其餘多數是犯有一般罪行的普通戰犯,其中一些人在關押期間,經過教育感化,已經有不同程度的悔改表現。此時,日本已經和台灣國民黨當局建立所謂「外交關係」,但中日兩國民間交往已經開始啟動,為了爭取中日關係的早日正常化,需要為中日正常交往創造一個良好氛圍,因此,儘快按照寬大原則對這些戰犯做出處理成為中國政府的決策。1956年4月25日,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34次會議通過了《關於處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國戰爭中戰爭犯罪分子的決定》。
《決定》的第一條做了如下規定:
「對於次要的或者悔罪表現較好的日本戰爭犯罪分子,可以從寬處理,免予起訴。」
「對於罪行嚴重的日本戰爭犯罪分子,按照各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和在關押期間的表現分別從寬處理。」
據此,最高人民法院組織了由賈潛任庭長、袁光和朱耀堂任副庭長的特別軍事法庭。於1956年6月至7月,對關押在中國的鈴木啟久、富永順太郎等45名戰犯分別在瀋陽和太原進行了審判,這次審判也被稱為「瀋陽和太原審判」。其餘戰犯被免予起訴,陸續釋放。1956年6月21日,335名戰犯被釋放,7月15日,328名戰犯被釋放,8月21日,354名戰犯被釋放。
瀋陽特別軍事法庭於1956年6月9日至19日第一次開庭審理。瀋陽特別軍事法庭審判長是袁光少將,席檢察官為國家檢察院檢察官王之平少將。
全國政協代表、各民主黨派代表、人民團體代表,以及瀋陽的工廠、學校、機關代表數百人出庭旁聽。
第一批受審的日本戰犯一共8名,分別是:日本陸軍第117師團中將師團長鈴木啟久、第59師團中將師團長藤田茂、第59師第53旅團少將旅團長上坂勝、第39師團中將師團長佐佐真之助、第59師團第54旅團少將旅團長兼濟甫防衛司令官長島勤、第137師團第375聯隊大佐聯隊長船木健次郎、日本關東軍第731部隊第162支隊少住支隊長(木神)原秀夫、第39師團第232聯隊本部中尉俘虜監督官兼報主任鵜野晉太郎。
法庭開庭前5天,日文本起訴書送達給被告,辯護人與被告進行了接觸。
6月9日上午8時30分,審判長袁光宣布開庭。
席檢察官王之平宣讀了對鈴木啟久等8名戰犯的起訴書。
9日上午開始,法庭調查被告的犯罪事實。法庭調查證實,鈴木啟久等8名被告,積極推行日本帝國主義的侵略政策,公然違反了國際法和人道主義原則,犯下了嚴重的戰爭罪行。
法庭先傳訊了鈴木啟久。法庭傳訊結束后,證人開始出庭作證。潘家戴莊農民周樹恩講述了他親眼目睹的駭人聽聞的事件。
1942年10月28日凌晨4時許,鈴木啟久部隊包圍了潘家戴庄肥全村,把老少全部趕到村口,並把男人和女人分開。幾個日本兵找來鐵鍬,讓男性村民挖坑。大坑挖好后,日軍把村民趕進坑裡,上面蓋上草和莊稼稈,然後放火燒。村民們哭叫著爬上來,日軍就把他們踢進坑裡。村民戴作勝從坑裡爬上來時,被日軍用木棒打碎了腦蓋。日軍把男人殺害后,把100多名婦女趕到一邊,集體強姦她們之後用刺刀捅死。周樹恩是趁煙火濃烈時爬上來躲藏在草堆里才幸免於難的,但他全身燒傷嚴重,落得終身殘疾。他向法庭審判官展示燒傷的傷痕,哭訴道:「這天,我們村有1280餘人被殘忍地奪去了生命。大部分是被燒死,還有一部分人是被刺刀刺殺了。我的父親兄弟、媳婦等6人被活活燒死。我懇切地要求法庭嚴懲這些兇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