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第八章數字化經營(8)
集權與分權
商業企業在未來社會中展的趨勢必然是形成以信息為基礎的企業。***彼得·f。杜拉克認為,以信息為基礎的企業,它不同於以職責權利劃分為標誌的傳統組織,而是以信息系統來規定組織內部人與人的關係,以信息為基礎的企業,它不再按管理跨度進行控制,而是以信息傳遞幅度為管理原則。控制的只是獲得信息的能力。一個組織只要完成信息的接收和傳遞任務就無須設置上
下對口的組織層次和人員。沃爾瑪公司極其注意以信息為基礎來劃分內部的權力。對比在自動化水平低下時,金字塔型企業的組織形式缺乏信息的交叉傳播,信息分散呈水平狀態,而收集的卻是垂直分佈狀態。這必然加大管理層次,增多中層經理人員,同時他們又具有很大的控制信息渠道的權利。而信息社會中,以信息為基礎的企業將能更好地揮信息在組織內的指揮和控制作用,減少管理層次,提高工作效率。在現代企業管理實踐中,美國的花旗銀行、加拿大的梅西—費格森拖拉機製造公司、日本的一些綜合商社,已建立了以信息為基礎的管理機構,近幾年來各大計算機公司如ibm、微軟等紛紛裁員(裁減中間管理層),建立以信息為基礎的企業內部組織體系,實現了公司經營的持續展。沃爾瑪便是這種趨勢在商業中的典範。與此同時,信息化對傳統的集權分權的界定實踐運用也提出了挑戰。傳統管理中,認為基層的信息最全面(相對於自己的特定崗位),同時又是最不全面(相對於其他信息源),於是透過中間管理層的信息傳遞便成為極其自然的選擇。由於各級不同管理層次具有各自不同的信息量而導致的集權與分權的界定:各層管理人員(職員)依據各層的信息充分獲得與各層管理目標相當的授權。但現代信息社會況會出現變化:信息的充分溝通使得各層的管理人員(職員)具有幾乎相同的決策資本,在排除管理水平、教育水平等因素后,即認為每個人都是純粹理性人時,任何一個層次的管理人員都可以根據相同的信息源作出相同的分析、綜合與判斷決策,在這種極端的況下,已沒有集權、分權、授權的分別和必要。但這種況在現在不會有,在將來的信息社會中同樣也不會成為現實,在企業經營中,會根據經營管理的需要作出某些對信息源的封鎖,以及讓某些信息的傳遞具有單向性(這一切主要靠物件完成)。在這種況下,不僅可以縮減中間管理層,同時對各層的分權將更具理性,分權的幅度和範圍將會有所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