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哲學與智力(10)
從更高的意義上說,就是在靈感突的時候,連同其帶來的短暫的才思和光明,都只屬於天才的「閃亮瞬間」,由此,我們可以說天才與瘋癲其實只是一層之隔。***但理性之人的理智其實也只在「閃亮瞬間」才會真正揮作用,因為理性之人也並非時刻都是那麼理智。同樣精明的人也不是在所有時間都能保持精明;甚至滿腹經綸的人也並不是在每時每刻都能夠引經據典,因為他有時候也沒有辦法想起那些本來很熟悉的東西,並將這些東西有條理地聯繫在一起。一句話,「沒有人能夠總是理智的」。所有這些彷彿告訴我們:我們的腦液有其特定的潮汐時間,或者說,腦纖維也有其張、弛之時。
但是,正當腦液漲潮之時,如果一些新奇、深刻的見解不期而至,由此而提高了我們想法、念頭的活躍度,那麼對事物的直觀就是引這些的誘因。直觀見解是偉大思想的根源和基礎。因為對於不少人來說,字和詞可以喚起思想以及看法,但對於我們而,字和詞只會引直觀圖像而已。
我們一旦有了具有價值的、屬於自己的思想,那一定要儘快將它們記錄下來。其中的道理很簡單:我們經歷過的事還會不時地被我們忘記,那我們所想過的東西會被我們遺忘就更是家常便飯了。思想是不會隨著我們的意志呼之即來的。而是要選擇在它們願意的那一刻降臨。我們最好不要記錄下那些從外在現成就可以得到的、我們只是學來的或是只要翻書就能重新找到的東西。亦即,不要僅僅是做文學、科學著作的摘錄,將這些東西完全抄寫下來其實就等於是將它們付諸遺忘。我們對待記憶力,應該嚴厲、苛刻一點兒,這樣,記憶力才不至於忘記服從我們。例如,在我們想不起來某一事實、某一詩句或某一字詞的時候,不要去翻書找它們,而應該將回憶的任務交由記憶力來完成;在接下來的一周時間裡,監督它、定期催促它,直到它完成任務為止。我們為回憶起這些東西花費的時間越長,那些回憶起來的東西在將來就越會牢牢地黏附於我們的記憶中。我們花費了如此多的精力才將那些東西從記憶深處找回,在以後需要的時候就會更容易聽我們的吩咐,而藉助於某一技巧方法死記東西的記憶之術,其產生的根本原因在於人們認為自己的聰明更甚於記憶力,因此,我們就把本來是後者履行的職責交由前者來完成。也就是說,我們必須把那些難記住的東西換成容易回憶起來的東西;這樣的話,在將來的某個時間,我們就可以再度將後者變換成前者。但是,記憶術和自然的記憶力就好像假肢與真肢,並且,和其他事物一樣,詮釋了拿破崙的這句話:「非天然的東西往往是有欠完美的。」在一開始的時候,藉助於記憶術記住那些新學來的字詞或是事實,直至它們融入我們天然、直接的記憶里去,這是不錯的辦法。這就好像我們有時不得不暫時藉助於拐棍一樣,我們的記憶是怎麼從琳琅滿目、五花八門的儲存庫里找到我們每次需要的東西;這個時而漫長、盲目的搜索在這之後究竟是怎樣自動展開;為什麼需要回憶起來的東西在一開始時常常是遍尋不獲——在很多的時候,即使我們已經現了某一相關的細小線索——但卻在幾個小時或幾天以後自動、沒由來地在某一瞬間出現,就像是有人悄悄地告訴了我們——這些對於我們當事人來說就是一個神秘的謎。不過,這一點在我看來似乎是不用懷疑的:要記住和處理數量如此之大、種類如此之多的記憶素材,記憶力那神秘的、精緻的、細微的運作過程是永遠不能被有意識的、人為的運用類比技巧所取代。藉助這些人為記憶技巧的時候,天然的記憶力必須一直是記憶過程的原動力;因此,我們的記憶力就必須要記下兩樣東西,即記號和記號所代表的東西,而不僅僅是一樣東西。不管怎麼樣,記憶術這種人為的記憶只可以幫助記下相對很小的一部分東西。總的來說,事物是以兩種方式存在於我們的記憶中:(1)我們刻意的死記硬背;如果要記住的僅是一些字詞或是數字,那我們就不妨暫時運用記憶術的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