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節義傳(2)

2.節義傳(2)

於是王乃泣扶其父母曰:\"某初誓待父母有托,尊嫂有歸。***我來墓次與亡兄廬伴幾時。今幸尊嫂大節通天,夫婦雙美,然父母之養不可少缺,其責在我。古人有刻木為母者,所以盡其不盡之心耳。予不幸父母早亡,其未盡之心正無所施,得人為父母,豈不勝於木乎,況以當養之父母哉!兄嫂雖亡,王某見在,父母正當安養,何必介懷。\"

既歸,王即移家於陳宅,待親承服如安親弟。糾合親鄰,上狀郝氏之節於官,致蒙旌表其門,其父母月給廩米二石。越三載,王乃服除,乃議婚娶妻,夫婦克盡孝養。如此者十餘年,父終於前,母沒於後,備盡人子之道,始終如一。嗚呼,賢哉!至景泰間,聞王官人尚在,但周君彥博遷居年久,王之後事不得悉知。又忘其名字,惜乎!

海萍道人曰:\"古之孝子、順孫、義夫、節婦代不乏人,然未嘗有此三美生於一門者。\"當時王能申郝之節,而王之義無人申之,此傳是所以作也。復從而銘之曰:

天理本一善,人性備五常。

逆之為賊孽,順之為忠良。

寥寥千載間,屈指思遺芳。

陳家有孝子,侍親在高堂。

夫能謹溫清,妻復勤羹湯。

夫婦和且順,不異雙鴛鴦。

一朝災眚作,自料必成殃。

親老誰可依,妻少孰堪將。

益友惟王生,義氣直且方。

我親即爾親,我妻即爾房。

若此心始畢,免使魂魄傷。

王生振金諾,質釵為關防。

陳君即瞑目,王乃易新郎。

設奠哭靈幾,誓心說衷腸。

朋友天之倫,雖愚非犬羊。

眾以好事定,具不思他詳。

豈料掩壙時,郝氏悲如狂。

飛身投柩側,頸血淋衣裳。

雙親如失生,眾人皆驚惶。

王生心獨喜,舉手感穹蒼。

復啟陳子棺,附葬夫之傍。

移宅侍陳親,自丁三年喪。

告官乞旌贍,門閭生輝光。

服除娶妻室,供養雙親行。

養生盡子職,送死繼烝嘗。

嗟哉陳侯賢,積德感禎祥。

友乃獸中麟,妻乃禽中凰。

代天宣正氣,為人立紀綱。

一門三義烈,萬古芳名揚。

他年逢太史,昭煥簡編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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