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犯了錯的人也應該有尊嚴(1)
報載,廈門整治街頭小廣告出狠招,江頭社區的治安巡邏隊抓了四個貼小廣告的「現行」,隨即用他們身上帶的小廣告貼滿了他們的全身,然後逼著他們去清除小廣告。***照片上幾位連臉上都貼滿了「膏藥」的先生,一臉的無奈。
按中國的傳統,百姓犯了錯,必須接受懲罰,懲罰不僅是**上的,也包括精神和人格上的羞辱。比如抓到衙門去褪了褲子打屁股,在站籠里罰站,判死刑的話要插上牌子遊街。如果不見官,民間的懲罰也類似,在祠堂里當眾用荊條抽屬於小意思,重的犯奸作科者,抓來,大抵要剝光了衣服示眾(如果女的比較有姿色,大家剝衣服的積極性更高),然後再沉潭。總的來說,凡是懲罰,羞辱是免不了的,屬於懲罰內涵中的應有之意。
在中國這個地方,無論如何反傳統,但傳統卻總是陰魂難散。沒秩序的時候,上下各色人等互相懲罰,一起羞辱,有秩序的時候,則懲罰中的羞辱,就專門留給下等人。總而之,即使在21世紀的今天,我們對人權的理解依然一片茫然。我們似乎不知道,即使再卑微的人,也一樣是有人格和尊嚴的,而且要尊重人家的人格和尊嚴。
我們的文化里,人格或者尊嚴這樣的概念,在以前是沒有的,類似的東西只有「面子」。中國人之愛面子,曾經讓初來乍到的西方人很是大驚小怪,總是在書里寫來寫去,但也總是寫不明白。不錯,中國人是很在乎面子,如果一件事讓他在實利上吃了虧,但卻有相應的精神上的好處,即有了面子,那麼他大抵是會高興的。其實,中國人的面子有很多層面的內容,被人看得起叫有面子,替人說項成功了叫有面子,做事做成了同樣是有面子,甚至被官府抓了很快被放出來也是有面子。最重要的,面子是有等級的。不同等級的人,面子的概念是不同的。面子也是有運用範圍的,如果一個人的面子可以遮住有權施加懲罰的人,那麼羞辱就不容易落到他的頭上。一般說來,等級高的人面子大,遮蔽範圍大,等級低的人面子小,遮蔽的範圍也小。無論面子大小,只要傷及面子,總是令人難堪的事,往往比**的傷害更加令人不舒服,除非此人是渾不論的滾刀肉。從實施懲罰的效果角度,凡是需要懲罰的時候,往往要觸及對方的「靈魂」,即羞辱其人格,要讓這個人和家人在人前抬不起頭來,如是,效果才好。只是這種羞辱性懲罰的運用,往往強化了人們的暴虐心態,只要有機會,大家都樂於表演羞辱別人的鬧劇,或者觀看羞辱人的表演。過去的縣太爺不會當眾打縉紳先生的板子,那是因為相對於縣太爺而,縉紳的面子足夠大。如果換成皇帝,而這個皇帝又足夠地暴虐的話,管你是誰照樣打,明朝不是有廷杖嗎,意思就是即使貴為大臣,惹惱了皇帝,照樣當眾打屁股。那個被文人捧得很紅的雍正皇帝,還干過這樣的事,不打也不殺,賜塊「名教罪人」的匾,叫某大臣(錢名世)掛在自家的堂上,就是要羞辱你和你的全家。宗族裡遊街或者沉潭,都輪不到族長老爺,即使他老人家也不免偷香竊玉,不過,一旦落到綠林好漢的手裡,族長老爺的面子就不一定能保得住。只要面子遮蔽不到的地方,羞辱就有可能生。無論你官當得多大,地位有多高,只要上級領導了話,羞辱就免不了,清朝皇帝經常動群臣對某個人搞大批判,群臣無不樂於響應。明朝的永樂帝將建文帝的忠臣家眷在教坊為娼,眾軍漢特別踴躍地前往蹂躪。總之,羞辱生的時候,往往是眾閑人狂歡的時刻,「文革」時,無論給大人物戴高帽子遊街,還是給村裡的破鞋掛上真的破鞋示眾,參與的人都一樣的興奮。不過,在正常年景,最易生的懲罰性羞辱,還是在最底層的人們身上。一個社區,往往是邊緣的人最倒霉,只要有點兒事,大家群起而攻之。但是他們也比外來的同類處境好些,因為那些外來的人,地位既低,又沒有熟人的面,所以,只要他們犯了事,肯定是全區共討之,羞辱自然是其中之意。廈門生的事,如果那幾個貼小廣告的人是治安聯防隊一個社區的,可能命運未必會如此慘,但是,這些看上去民工一樣的外地人,有誰會在意他們的感受呢?
一個不懂得尊重人的社會,人是沒有地位和尊嚴的,今天落在外地民工頭上的羞辱,只要機會成熟,同樣會落在另外的人頭上,無論你地位多高,人活得多麼體面。從本質上講,對犯錯甚至犯罪人的羞辱,如果說對這些人有什麼改變的話,那麼更可能的是讓他們變得更加暴虐,仇恨心理更加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