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974年江青集團對地下文學的圍剿(6)
那時我一貧如洗。***我弟弟的一個同學送了一個黑塑料皮筆記本給我。他知道我愛寫。我便用那個本本寫第四稿《歸來》。在路燈下寫,在農村小鎮旅店的昏黃油燈下寫,在車站候車室中寫,在工廠宿舍里寫……每次多則一兩千字,少則一二十字。1969年12月和1970年1月初,我是在汨羅縣鄉下朋友家度過的。該縣智峰公社位於大圍山區,積雪盈尺。我那朋友家窮得連一張板凳也沒有,屋子也又黑又小,甚至沒有窗戶,又點不起油。於是,白天我打開房門,借屋外映進的雪光寫作,雙腳都凍得麻木了,手也嗦嗦抖,不聽使喚,但我依然寫著,寫著……
從汨羅回到長沙,躲在一位朋友的單位里,我寫完了第四稿《歸來》,恰好寫到那個黑塑料皮筆記本的最後一頁。這一稿約六七萬字。1970年2月下旬的一天,我要去某處看一位朋友,預感到會出事,便將隨身挎包存放在一位姓陳的知青夥伴家,只身前往。
果然,瀏陽來的警察在那位朋友處蹲堵,我被捕了。
「你的生活用品呢?」
「我沒有什麼生活用品。」
「牙刷、牙膏、肥皂、毛巾、換洗衣褲……」
「我都沒有。」其實這些東西都和《歸來》一起,塞在那隻挎包里。
「那麼,你在哪裡過夜?」
「火車站的候車室。」
「我們會去作調查!」
他們要押解我回瀏陽,但我沒有生活用品,只得先押我回家,取些東西。
父母都在各自單位接受「群眾專政」,家裡還有一位80多歲的祖母、未成年的妹妹和也已下鄉當了知青而又「倒流」城市的弟弟。
家中一片愁慘蕭索,因為早已抄過多次了。
我趁兩名警察不注意做了點手腳。
我對仍縮在被窩中的弟弟輕聲說:「快去陳xx家,將裡面的東西——」我打個手勢:「嚓!嚓!」
然後,我走了,回瀏陽蹲大獄去了。
蹲了近三年,而且是貨真價實的「國營監獄」——縣公安局看守所,卻沒填過拘留證或逮捕證。
當然,罪名是「反革命」、「惡毒攻擊文化大革命」、「惡毒攻擊林副統帥」……
1971年9月13日,**自我爆炸后,我的事仍拖了一年多。直到1972年12月29日,我才獲釋,回到大圍山區。
知青夥伴們見我形銷骨立,便偷了雞,割了肉,打了酒,用同樣是偷來的坑木劈成柴,在土磚屋中架起火,支起大鍋,款待和慰問我,幫我恢復元氣。其場景、氣氛,有些像傳說中的綠林好漢。夥伴們給我講述了好些故事,有的故事無聊粗俗,有的卻還文雅、頗具吸引力。這些故事,都是我身陷囹圄的三年中生在社會中的實事,或來自「手抄本」,大家都姑妄之,姑妄聽之。而與世隔絕已三年的我,不論聽什麼都感到新鮮有趣。
「1959年深秋,在北京前門外大街旁的一條小巷深處……一輛小轎車戛然停下,一位教授走下來。他叫蘇冠蘭……」一個五大三粗、以打架鬥毆聞名的知青,居然輕聲細語、娓娓動聽地說起一個生在高級知識分子階層中的故事。
「你說什麼?」我吃了一驚,這不正是我寫的《歸來》的開頭嗎?
「什麼『什麼』?」他瞥瞥我,不高興我打斷他的話頭。
「你剛才說的那個教授,叫什麼來著?」
「蘇冠蘭。」
「好吧,你往下說,我聽著。」吃驚之餘,我又沉住了氣。
他往下說,往下說,說到深夜,直到完。有些人沒有聽過這個故事,都入了迷。也有些知青聽過這個故事,或看過這個手抄本,便嘰嘰喳喳:
「哦,這書叫《歸來》!」
「不,我看的那本叫《歸國》!」
「我是在江西看到的,可以叫作《氫彈之母》!」
「我看的叫《一代天驕》……」
「聽說,寫的是真事……」
「是一個美國人寫的……」
「不,是一個**寫的,他了解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