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職工「平均工資」深度分析報告(1)
7月27日,國家統計局在權威網站正式布了一組數據信息:上半年,全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10990,比去年同期增長18。5%,其中城鎮國有經濟單位平均工資11790元,增長20。4%,城鎮集體經濟單位6552元,增長17。7%,城鎮其他經濟類型單位10581元,增長15。5%。
在對全國5。9萬城鎮居民家庭抽樣調查后得到如下結論:上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7052元,同比增長17。6%,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14。2%;上半年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4830元,同比增長14。2%,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11。0%。
在此之前,統計局還曾布過:上半年農民人均現金收入2111元,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13。3%,比去年同期增長提高了1。4個百分點。
從以上的數據中,我們可以看到國民的人均工資大幅增長,遠遠高於物價上漲速度。事是否真的如此,且看信息布后各行業人士對此信息的態度。
此信息一布就引起了社會各界人士的關注,大多數人對此持質疑態度,甚至認為這是「粉飾太平」,這個數據讓人感覺「不搭調」、「我的收入水平遠遠的低於全國增幅水平」、「貧富差距進一步擴大,富人拉高了窮人的收入水平」,一時之間,這一組數據成為網路、報紙、雜誌、電視的熱點話題。
要了解這組數據的真正意義,先要弄清楚平均工資、可支配收入的含義。大部分民眾對「平均工資」的概念模糊不清。在國家統計局的官方網站上關於職工平均工資是這樣解釋的:平均工資是指企業、事業、機關單位職工在一定時期內平均每人所得的貨幣資源。它表明一定時期職工工資收入的高低程度,是反映職工工資水平的主要指標,它不僅僅包括職工的基本工資,還包括在單位獲得的各種獎金、津貼、補貼等其他收入。很多質疑平均工資的人只看基本工資,不計算各種補貼、獎金,就是由於不了解平均工資的概念導致的。
另外人們的質疑,是因為國家國家統計局並沒有明確可支配收入的概念。按照傳統的理解,可支配收入指的是城鎮居民家庭在支付了個人所得稅、財產稅及其他經常性轉移支出后所餘下的實際收入,它不僅指職工個人的實際收入,而是包括每個家庭成員,裡面既有家庭收入的支撐者,也包括嗷嗷待脯的嬰兒,白斑斑的老人,他們都要作為平分工資收入的基數加在一起。如果按普通的三口之家來計算,未成年人並沒有收入的能力,7000多的人均可支配收入遭到可疑。
對統計數據最大的不滿來自於統計方法的模糊。國家統計局在公布的信息中,除了最後的統計結果外,對其他的信息,包括調查過程、樣本分佈、計算方法等都沒有做進一步的說明,而是對此緘口不,這不僅讓普通市民難以理解,更讓很多經濟學家一頭霧水。
香港統計處在近來也公布了一份《2007年3月工資及薪金總額統計數字》的材料,但公眾「反應平平」。報告先指出:在統計調查所包括的行業中,以名義工資計算,在此處特別提出是「以名義工資計算」;其次介紹了上漲、持平、下跌的公司所佔的比例;再次是在扣除以甲類消費物價指數計算的消費物價上升的因素后,計算出實際工資率;第四說明統計口徑的不同,區分了工資和薪金。第五指出了工資和薪金具體區別:工資率包括基本工資及其他經常性及保證放的津貼及花紅。薪金總額除包括工資率的組成部分外,還包括其他非經常性薪金總額開支,如非固定放的花紅和超時工作津貼。
參照香港的估計分析,結合大陸的實際況,我們在最終統計結果上起碼應該區分工資和薪水,區分不同經濟展程度的地區,區分壟斷性企業和非壟斷性企業,並且平均工資和農民收入上漲的計算,應該扣除稅收的上漲,消費品價格的上漲,消費指數的上漲,而不之時扣除了消費品價格的上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