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海軍軍備競賽(5)
其實,英國工業技術方面已經不及德國、美國,只是造艦經驗較為豐富,更深諳海戰的決定因素,制約德國主力艦展的主要在於德國自身的非工業因素。先,德國的財力遠不及英國,且德國需要同時保持陸軍的優勢,有限的財力不得不分配陸海兩方面。其次,德國長官意志遠遠大於海軍技術官僚和人員的意見,而且戰列艦的建造必須要得到威廉二世本人的肯,結果德國戰列艦的設計受到一些不確定因素的影響;相反,英國將艦船的設計全權交由海軍部造艦局負責,所以是由專家決定,從技術角度來看就優於德國。第三,提爾皮茨本人的戰略指導思想限制了戰列艦的建造,其思想的核心仍是不與英國決戰,換之,他只想打造一支「風險艦隊」,實際上也就是一支和平艦隊,因此就對艦隊實戰處境缺乏考慮,這導致公海艦隊火力先天不足。第四,德國始終沒有一個既定的作戰計劃——作戰計劃並非是在艦隊已經打造完成後才制訂的,既然德國幾乎是從零開始打造全新的艦隊,那麼德國就應該有一個明確的作戰計劃之後再行確定戰艦的技術標準,這更有利於實戰,結果,單純增強了防護能力,卻犧牲了速度和火力,這樣做的目的含糊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