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第一章 尋找起草者(5)

5.第一章 尋找起草者(5)

一九三o年,國民黨政府頒布《中華民國民法》,其第四篇《親屬》是有關婚姻家庭關係的法規,包括通則、婚姻、父母子女、監護、撫養、家、親屬會議等七章。***儘管《中華民國民法》產生於辛亥革命之後,統治中國幾千年的封建王朝已經被推翻,但該法在婚姻家庭方面依然維護封建婚姻家庭體系,實際上是封建婚姻家庭制度的延續。

封建婚姻家庭制度,其基本特徵為三:

一、包辦強迫。

「父母之命,媒妁之」是包辦強迫婚姻的合法形式。在以男子為中心的宗法社會裡,「父母之命」,實際上是男系尊長之命;而「媒妁之」,是指婚姻的締結過程完全要通過媒介,男女雙方絲毫沒有什麼自由可。這種完全由第三者包辦強迫,而不許婚姻當事人本人在婚前建立任何相互了解、相互愛的不自由的婚姻結合,不僅是不合理的,也是不道德的。二、男尊女卑。我國古代自從進入父系社會以後,女子一直處於卑下、屈從的地位。男尊女卑、男主女從、男外女內。「夫為妻綱」成為封建倫理綱常的重要組成部分。

在舊中國,丈夫有休妻的權利,而妻子只能「從一而終」。按照封建法律的規定,妻子無人身權,無財產權,完全處於依附於丈夫的無權地位。妻子雖然只有——個,但納妾不受限制(納妾不算結婚)。所以,封建社會的一夫一妻制,實際上是一夫多妻(妾)制。

三、漠視子女利益。

封建家長制是封建婚姻家庭制度的核心。「父為子綱」,「父叫子死,子不得不死」。按照封建禮教的規定,一家之內,妻必從夫,子必從父。子女成為封建家長蹂躪的對象,根本沒有利益可。

作為封建主義國家制度的派生物的封建婚姻家庭制度,在舊中國延續了幾千年之久,它不知葬送了多少萬萬男女——尤其是婦女的幸福和生命,同時也嚴重地妨礙和束縛了生產力的展。

我在等待。

十二月八日下午三點,那令人激動的電話鈴聲終於響起來了。盧正珉在電話中告訴我,羅瓊大姐的病穩定了一些,醫生准許她回家休養一段日子。老人同意接受我的採訪。

九日上午九時,我應約前往羅瓊大姐在木樨地的寓所。

羅瓊大姐端坐在客廳的一張藤椅上,九十九歲老人,上背微駝,身材瘦削,不過氣色還算不錯。盧正珉把我介紹給她,說:「羅大姐,這就是一直想採訪您的那位海軍作家。」

老人示意我坐下,和藹地問:「你一個軍人,怎麼會關注起《婚姻法》來了?」

我說:「婚姻法關係到千家萬戶,關係到每一個人。但是,對於幾部婚姻法是怎麼制定出來的,特別是對一九五o年那部《婚姻法》的起草過程,基本沒人知道。還有,婚姻法是——個時代變遷和社會轉型的晴雨表,通過對婚姻法制定過程和貫徹過程的研究,可以涉及更多的內容,我對這些問題很感興趣,我覺得也應該讓更多的讀者了解。」

老人說:「我佩服你們軍人的執著精神……有關第一部《婚姻法》的起草過程,參與的幾位大姐都走了,我要再不說,了解真實況的人就沒了。從這個角度講,我也有這種責任。」

羅瓊大姐打開了記憶的閘門,緩緩為我們講述了半個世紀前的那段歷史……

一九四八年初秋,西柏坡。

滹沱河兩岸的高梁熟了,醬紅色的高粱穗子,組成了滿山遍野的紅色「火炬」。紅色「火炬」倒映在清澈見底的河水中,整條河都泛著紅波。這個原先非常不起眼的小山村,如今卻成為世界矚目的中國革命的總指揮部。

**、周恩來、任弼時開始指揮決定中國命運的遼瀋、淮海和平津三大戰役。**、朱德則主要負責解放區的土改和挺進北平的準備工作。

去年,也是金秋時節,羅瓊來到西柏坡。在她的眼中,西柏坡是世界上最令人神往的地方。

一九一一年,羅瓊出生在江蘇省江陰一個暴、暴落的商人家庭里。從青年時代開始,便投身於婦女運動。她作過農村調查,參與起上海各界婦女的救國會。抗戰爆后,羅瓊與人合著了《戰時婦女工作》一書,動員更多的婦女群眾投入到抗日第一線。她還參加上海婦女抗敵後援會,組織各界婦女到醫院慰勞傷兵,到難民收容所組織教育難民。一九三八年,她參加了新四軍,奔赴抗日前線。在軍部直屬教導隊,羅瓊為來自八省堅持游擊戰爭的紅軍班排幹部和來自城市工人、知識青年講課。她講授社會展史、抗日民主統一戰線和婦女解放問題。由於工作出色,一九四o年,羅瓊當選為新四軍出席中國**「七大」的候補代表(後補為正式代表,是新四軍唯一的女代表)。四月從皖南出,跨過重重封鎖線,歷盡坎坷,十月抵達延安。由於「七大」延期召開,在延安期間,羅瓊參加了整風運動、邊區大生產,編輯《中國婦女》副刊。「七大」結束后,羅瓊被派往山東解放區。她最先辦起了生產推進社,既解決群眾的生活問題,又支援前線作戰。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天下婚姻(全本)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玄幻奇幻 天下婚姻(全本)
上一章下一章

5.第一章 尋找起草者(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