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歪瓜裂棗

第100章 歪瓜裂棗

最終通過法醫解剖得知:李子軒胃大出血,不喝農藥也撐不了多久。李建輝用他那如椽之筆,妙筆就生了花,楊安山就有了五年牢獄之災。

恰逢麥收前夕,一直放置二十多天才下葬,葬於鬼區小槐樹之地,想想恐怖尤在,現在那個地方正是大松電器(格力空調)廠區內。曾經的滄海,早變成桑田了,最陰森恐怖的地方,現在一到晚上,燈火通明,機器轟鳴,再也找不到落後的影子,這就是社會的力量,這就是黨的力量,李子軒,你安息吧!你在凡間走過,被許多人遺忘,也被極少數人記起。

走過路過允許錯過,記憶是不能忘卻,我在寫這本書時,必須要提到李建松和他的一家人,朱九紅活成妖精,至今不死無病,她超過90歲,還是那樣硬朗和健談,看見我話就特別多,不虛與委蛇,不搖頭嘆息,整日都在忙碌,她這一生與苦難史相伴,時左時右,生了這麼多孩子,別人都說:老而不死是為賊!她偷過什麼?兒女們的時光?

那個寒冷的春天,我的精神世界得到過滿足,像喝了酒,讓我醉醉迷迷,曾經在那張酒桌吃飯的人,幾人安在?幾人相聚?時光像水,流過歲月之河,,現在想想:曾經的相聚是多麼難能可貴?

幼芽長出的地方,正是李建松布施的地方,很多時候,我懂他,叫我思念到如今,文學這道大幕是從你那兒支起的,那個土坯小屋,承載了我多少夢想,我們之所以能不宣團結在你的周圍,是故事的滋養,更是文化的滋養,我們中有人雖死,卻在我書中活了下來,一個12歲孩子的記憶,可能會有遺漏,但更多是情的撲簌簌,它是雪花,晶瑩剔透,更是幸福的眼淚,聚散兩依依,不舍是刻骨銘心的體驗。

李精樹曬太陽時,喜歡用一塊破舊毛巾蓋臉,臉上曬得暖烘烘,身上卻冰涼,小普像遊走的跳蚤,時不時在他臉前蹦跳,好多次他笑眯眯迎上去,想要用手抓,「乖乖,你來了?你想死老爹了!」心在意識和夢幻里切換,「我就說嘛,你刨了小黑子,罪不至死,你幹嘛一聲不響離開老爹?」

「死三老頭又嘮叨鬼話了,三老頭,小普沒請你去那邊吃頓飯?」李建放鬆個松走過來。他肩膀上扛根大鞭,能有好幾斤重,沒把子力氣,真拿不牢它,最粗的地方,可把攥,最細的地方,像毛頭的小辮梢子,一頭有柄子,也可把攥,但不長,通常一尺左右,打牛脊背用的,一抽一道白痕,黃牛性子弱些,老水牛性子硬,有時也抽空,嚇唬牛,犁地這種活自由,但不輕快,使牛的人,冬天不扒河。

「喲,我當是誰呢,是你個癟犢子,我做我夢,關你屁事?還人五人六的,李建放,我問你:這張臉你還有嗎?」李精樹在臉上摸一下,「恐怕不止皮掉了吧?還……你養了個好閨女呀,我是不是得恭喜你?多大點兒人放恁大一個泡,嚇死我了,」他用手比劃一下,「很快(很快)就拱人身下去了!」

「你放屁!」

「我全當是,現在在小孩子中間傳著呢,她能耐呀,脫得一絲不掛,給小黑子看,光榮呀!哼哼哼,關鍵是人家還不稀罕看,這麼自輕自賤!」

「三老頭,你一輩子不幹好事,狗嘴裡吐出的都是象牙,你嘴裡咋吐出驢屎蛋,你不用搖尾巴,你是不是狗?」

「老方,我不和掰扯,等著吧,等著你女兒肚子大了,你就不犟了!」

「你再胡扯,我一鞭子送你回老家!」

「你能!你有錢!你還能給人拾毛孩嘞!別人都講瘋了,你卻當耳旁風,裝的吧?你女兒能耐呀,想不到小黑子這麼有魔力,還和隊長女兒爭起來了,鹿死誰手,我們拭目以待!」

「三老頭,少做那些拉血尿膿的事!哪天兒犯到我手上,哼哼!」李建放這回是氣著了,回家扔了鞭,蹲地上,一連吃了幾袋煙。

「又怎麼啦?來家一聲不吭,死人臉抬上門,又誰惹你啦?」張氏有些怕他,男人特別虎。

「你生了個好閨女!一絲不掛脫給人看,人家還不稀罕看!我非打死她不可!」李建放扔了煙蒂。

「你別聽風就是雨!我女兒能那麼下作?你聽誰說的?」

「這個莊子上人都講瘋了,就你還蒙在鼓裡!我看她不對,天晚跑出去,跟掉腳後跟子似的!今晚再這樣,我就打死不要,我算是看出來了,早早晚晚是賠錢貨!既然她動了這個心思,早點找個人家給人,省得給我丟人!」

「你說給就給得了?她都給誰看了?」

「你問這幹嗎?還嫌丟人不夠?她就是漚糞,也不能便宜了他,腦子進水了,窮得叮噹響不說,還有個有用的老子!」

「究竟是誰?這麼有福氣?」

「屁!他也配!下下輩子吧,想禍害我女兒,問我了嗎?我同意了嗎?想越過我,門都沒有,他想做我女婿,我還不想當他老丈人,多點個魚,放這麼大泡!」學著李精樹也比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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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半天,講半年,到底是哪個?」張氏急了。

「問你那好閨女!有臉做,就有臉說!」

當天晚上,李瑞芹一回到家裡,張氏那張臉就端著,一臉冰霜,一口一個小×丫子長小×丫子短罵上了,並且追問你究竟脫給誰看了,丟死人了,這一下踩在馬蜂窩上,在母親嚴厲叱責下,她只得說出我的名字,「他再招惹你,我就砸斷他的狗腿!癩蛤蟆想吃天鵝肉,他配嗎?你眼光就這麼差?又矮又黑,你圖他什麼?家又這麼窮,又有個榆木疙瘩腦袋的老子,八輩子有七輩子受人罪!色迷心竅!」

「媽!你不懂,看人不能只看外表!」

「別做夢啦,我不會同意!你大更不會同意!呆會兒找你大哥和二哥以及兩位嫂子,開個小會,看這事怎麼辦?明天我就去林蘭香,問她有老生無老養怎麼辦?」正因為有了張氏夫婦的叱吒以及和我母親大動干戈,鬧得滿村風雨,本來是個很小的事,如果李瑞芹能有些城府,這事本就不該發生,卻鬧得人盡皆知。

李建武很嚴厲地批評了我,甚至認為我是混世魔玉,家和校,我成了過街老鼠,一時間人人喊打,許多女生視我為洪水猛獸,見我繞著走,對我指指點點,一時間我成眾矢之地,所過之處人人捂鼻子,臭名昭著之後,我放低姿態,那顆扶搖直上的心,像石頭墜地,我以我血薦軒轅,伏卧著,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沉下去,才發現自己的不足,在我心目之中,只有書山可攀,爬上去,會當凌絕頂,才能一覽山小,短短几個月,物我兩忘,由李紅霞掀起的巨瀾,如潮而退,當極度咀嚼痛苦時,人才會有進步,到了那年六月,我以全公社第三名成績進入三木中學,從此,不再有人翻動過往,我則像老鼠一樣,擱下爪子,疑忘記了疼,又開始神氣活現起來,我的聲音如蟬而鳴。

跌倒爬起來,擦乾眼淚和血跡,繼續前進,這才是該有的行為。

我的成績再次顛覆人們的認知:他們還不能小瞧了我!在賈家溝那個巴掌大的地方,如水而沸。成績下來,李建武還專門去看了我,「哼哼!我早就說過,是金子總要發光!」我以一己之力,攪動著賈家溝一潭死水。

我是誰?我怕誰?

第55章:

李春堂經過上下運作,多年夙願終於實現了,當結果報給賈雲龍時,他肺要所炸了,睜大著牛蛋眼,「這是怎麼搞的?李宜忠你不要給我出鬼吐舌!一直以來,我知道你小子不服,這賈雲蒼就這麼曬著了?你是怎麼答應我的?那只是讓你走個形式,你還當了真,你們都民主了,還要我們幹什麼?你腦後那塊反骨最近是不是老發熱?你給我弄出這麼個結果,讓我嘴抹石灰--白說?是哪些人投了李春堂的票?」

李宜忠搖搖頭,結果也出乎他的意料之外,「賈書記,這叫人算不如天算!」

「放你娘狗臭屁!誰在裡面起著關鍵作用?你這個隊長是怎麼當的?他李春堂有甚資格干副隊長?你看他那一枝上,瞎眼瘸腿的、痴憨嘲楞的,他們都是怎麼來的?換親!虧他們想得出,這不是自我打臉嗎?沒有臉還能令動人?簡直就是開玩笑,咋不把二傻子弄出來當隊長呢?」

「呲呲……」李宜忠笑噴了。

「你還有臉笑!讓他伸長脖子滿世界喊『嘍呴』『嘍呴』~~!」賈雲龍想起二傻子,也笑噴了,「你狗日的……!」

二傻子有名字,他叫李默二,是李默海那一枝上的,長得鼻眼臉模糊那一種,嘴歪眼斜,膚色很白,他來路不正,據村裡老人說:是李默海的媽與別人野浴媾和的產物,李默海雖死,李默海的媽還活著,看她那樣:小老太太年輕時,一定是個俏佳人,僅看她最小的女兒李芹芹,就明白了,李芹芹比我稍小,天生的美人胚子,她名動賈家溝是她初長成時,發生一件讓人琢磨不透的事,在當時為人所不恥,現在想來,人家是賺了,青春就是用來賭明天的,所以後來有句胸意的歌詞,「我拿青春賭明天,我用真情換此生」所以更有「不白活一回」的唱詞。憨二喜歡做鬼臉,叱吒呻喚時,還用短而粗的右手摺成喇叭狀,放在嘴邊,那麼叫,想到這個世間少有的活寶聲情並茂,你不笑才怪嘞,它像布谷鳥那樣引亢高歌,聲脆聲響聲聲長,像箭射入人的耳膜,那嘹喨的嗓音,還在天際,繞天三日,揮而不去,那種自帶的顫音,像台階,從天空鋪到人間,一生只聽一次,終生不忘,不信你支起耳朵聽:嘍呴~!嘍呴~!

「這裡面是有問題的,如果讓他上去,今後你想偷吃個夜飯,恐怕不容易呀,別怪我沒提醒你!」

「沒事!這一點我有數,我還治不了他?比二土匪、老狐狸、金算盤還難纏?先磨合磨合,老牛不喝水,我可能硬按?」李宜忠信心滿滿。

「既這麼著,那就這樣!有些事,我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有些事,別想矇混過關,我長著耳朵,你腦後那塊反骨,我要三天摸兩回,要是發熱,我有的是安乃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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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哥,賈書記,我是你喂大的,沒有你罩著,我算個啥?」李宜忠時不時奉承他一下。

「知道就好,要是忘乎所以,我這刀也快,十年不用,用一回,必須鮮血淋漓,它不是吃素的,沾了血,它會很興奮,並且喜歡自我舞蹈!」

「有這功能?」李宜忠在心裡不服:你就吹吧!逼急了,老子就不伺候了。

「必須有!賈家溝的天姓啥嘞?大小王你得分得清!」

老小子你就自負,哪天老子不捧你大卵,看你如何蹦躂。

李春堂的勝出,那是賈家溝庶民的勝利,它標誌著專權的賈雲龍的權威第一次受到挑釁,賈雲龍雖不爽,也無可奈何,李春堂自始至終,都不肯與李宜忠同流合污,這大大超出李宜忠認知範圍。

李春堂回到家裡,李建洲不在家,這個亞健康的兒子一直讓他焦慮不止,他的癲癇病,時好是壞,靠葯續病,好歹有賢兒媳王巧珍在,李子國、李子飛、李幽香都是在二十歲不到就結了婚,不管願不願意,都駛入生活的軌道上,橫長豎長,就長成了俗氣的模樣,生活苦澀,當酒一樣下咽,不是因為家貧,而是因為這樣或那樣的殘缺,湊合而生,且生生不息,應當說:李春堂目光如炬,火眼金睛,看透了人世間的人情冷暖,因為延續,生命之河從沒斷流,我寫這本書時,一代犟人李春堂還活著,雖衰不死,我常常嘆為觀止。

姚書紅像個女弔死鬼,能嚇唬人,白天她哈欠連連,晚上有精有神在莊子里晃悠,頭不梳來臉不洗,周身散發著餿臭味,別人看見她,總是躲得遠遠的,偏就有些人拿她當個寶,在缺吃少喝的年代,她以舔不知恥面目示人,但她不惱不氣,更不壞人好事,很多時候,活在自我世界,以卑微之態,托舉著那個家,男人不行,家就傾斜搖擺,像風中之竹,她一遍又一遍,在別人家前屋後轉悠,不厭其煩,各家的狗似乎都很熟悉她,只要一汪汪,她就熊小孩凶狗,「哎呀~?狗鼻子下來的,你還咬我?找打的喲!」許多隻狗,只要聽到這膩歪的聲音,就嗯哼兩聲,圈縮回一堆爛草的狗圈去,人活到這樣,幾乎是毀了,除了村子那些跌跌撞撞老光棍,去碰她,其他人已經不拿她當女人了,老光棍們心比身子饞,手中也沒有幾個錢,好歹姚書紅要求也不高,有粉就是面,一塊幾也行,他們猴急猴急的,姚氏還沒有躺下,他們一身虛汗,累得吭哧吭哧的,好漢提不得當年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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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青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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