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他沒有撒謊
案子其實一點也不複雜。
二十五年前的二月六日,那是一個雪天。
林雪嬌背著包準備去銀行存錢,她在市場擺攤賣水果,手裡流動的都是現金,一個月去銀行存一次。
走到柳樹巷時,迎面走過來一個穿著軍大衣,戴著棉口罩的男人。
男人兩手揣在袖子里,眼睛一直往她這邊看,她十分害怕,就緊緊地把包抱在懷裡,包里裝著三千塊錢。
二十五年前的三千塊,對普通人家來說,絕對是筆巨款。
誰知道就要擦身而過的時候,男人突然伸手來搶包,她死死抱住包不肯鬆手。
男人把她推倒在地,當時她懷著孩子,七個月了,根本搶不過他。
眼見著男人搶了包要走,她躺在地上起不來,就死死抱住他的腿不鬆手。
男人照著她的肚子踹了一腳,她當時就疼得昏了過去。
醒來就是在醫院了。
這是受害人林雪嬌的口供,她是這起搶劫傷人案件的受害者,不僅失去了孩子,也失去了生育的能力。
男人是被當場抓獲的。
林雪嬌的老公周暉知道妻子一個人去存錢不放心,就讓旁邊的攤主幫著照看一下,他隨後趕了過來。
遠遠聽到有人在喊救命,似乎是她妻子的聲音,就趕緊跑了過去。
他看到一個男人蹲在妻子旁邊,妻子手裡還抓著男人的衣角。
他上去就給了男人一拳,男人還想反抗,正好有警察在附近巡視,聽到動靜跑過來,直接就把人抓了。
被抓的男人就是邱明章,當時他手裡還拿著林雪嬌的包。
他堅稱搶劫傷人的不是他,是另有其人。
他不過是路過,看到有人搶劫,就把搶劫的人攔下,把包搶了回來。
搶劫的人跑了,他本來要去追的,可是看到女人躺在地上身下有血,就先跑過來察看女人的情況。
周暉跑過來,不分青紅皂白地打他,然後他就被抓了。
可他的話沒人相信,那個年代又沒有什麼監控,破案依靠更多的是人證物證。
當時邱明章手裡拿著林雪嬌的包,衣服還被林雪嬌抓在手裡,而林雪嬌醒來后也指認搶包的就是他。
人證物證俱全,容不得他抵賴。
又因為拒不認罪,法院從重判決,一審判了死刑。
他不服上訴,二審時,據說是有個領導看了案件情況,說了一句話。
「雖說殺人償命,古來如此,可為了一個未出生的孩子判人死刑,委實有些重了。」
於是,二審法院酌情改判了無期。
蘇小小在案件里沒有找到受害人出具的諒解書,受害人不僅沒有出具諒解書,反倒一直在要求法院嚴懲兇手。
看完案卷,蘇小小心裡很不是滋味。
數十份口供,包括庭審筆錄,從頭到尾,邱明章從未承認過他有罪。
如果他說的是真的,那也太慘了點吧。
本是見義勇為,卻無辜被冤,又申訴無門,坐了二十多年牢,妻子和未出世的孩子死了,岳母死了,妹妹下落不明不知生死,只剩下一個恨她入骨的女兒。
她的手指在邱明章已經變得暗紅的指印上劃過,眼前忽然出現了一個畫面。
天上飄著雪花,一個穿著軍大衣,戴著棉口罩的男人手裡拿著個黑包在前面跑,後面是一個穿著同樣軍大衣的男人在追。
後面的男人三兩下把前面的男人打倒,搶回了包。
搶回包的男人似乎聽到了什麼,回頭去看,這時倒地的男人趁機起身掉頭就跑。
拿著包的男人猶豫了一下,沒有去追,而是向後面跑去。
蘇小小知道,她看到的就是當年發生的事情。
邱明章看到有人搶劫,就去把包搶了回來,又聽到林雪嬌的呼救聲,沒有去追搶劫犯,而是回去查看她的情況。
他沒有撒謊,他說的都是真的!
他和搶劫的那個男人,穿著同樣的軍大衣,戴著同樣的棉口罩,所以,受害人林雪嬌才會把他們認成了同一個人吧。
市局刑偵隊。
齊磊經過蘇小小的工位前,看到她正對著眼前的一堆案捲髮呆。
「怎麼,遇到難題了?」
蘇小小看到齊磊,眼睛亮了一下,這個案子她一個人查不了,還是要借用組織的力量。
「齊隊,我想重新查一下這個案子。」
「哪個案子,就是你上午去查的那個?有什麼問題嗎?」
齊磊伸手拿過擺在桌子上的判決書,蘇小小把整個案卷材料都複印了回來。
蘇小小就把案件的情況跟他簡單說了一下。
聽說這是邱艷父親的案子,齊磊皺了下眉,二十五年前的案子,想要推翻哪有那麼容易。
「你有證據嗎?」
她哪有證據,不過是看到了一些畫面,可這些只有她自己知道,是做不得數的,蘇小小有點泄氣。
齊磊不知道她到底為什麼會認為邱艷父親的案子是冤案,但對她查案的積極性還是認可的,她要是願意查就去查,只是不能影響其他工作,在不違反原則的情況下,他可以給她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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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新證據,我倒是可以想辦法重啟調查。」
蘇小小眼睛一亮。
「前提是你一定得有證據。」齊磊拍了拍她的肩。
他也不想打擊她的信心,但沒有證據他們就什麼都做不了,他是警察,不聽故事,只相信證據。
行吧,她還就不信這個邪了,只要做過,總會留下痕迹,她一定會找到證據。
登陸內部網查了一下邱明章現在的情況,他足足蹲了二十三年牢,兩年前才出獄,回到戶籍所在地報備,接受當地派出所的管理。
他的戶籍竟然在六里橋派出所轄區。
那倒是巧了,說不定陳所就知道他的情況。
她直接一個電話撥給了陳所,你別說,陳所還真知道。
邱明章出獄後來他們派出所報備,所里重新給他辦理了身份證,考慮到他已經五十多了,又是個重刑犯,恐怕找不到活干,街道辦還給他安排了個掃大街的臨時工作。
只不過,這個人神神叨叨的,來找過他好多次,說他是冤枉的,想要申訴。
後來他還跟一個獄警朋友了解過他的情況,朋友說他在虎山監獄挺出名的。
正常情況下,被判了無期徒刑的人,只要表現好,很快就會改成有期徒刑,最多二十年也就出來了,可他足足蹲了二十三年牢。
據他朋友說,在監獄里他也成天說自己是冤枉的,到處找人申訴,只要有領導來檢查工作,他就會衝上去喊冤,搞得他們成天提心弔膽。
跟他一個牢房的人都看不慣他,沒少拿他出氣,他經常被打,當然他也會還手,有一次還試圖越獄,被關了很長時間禁閉。
那會虎山監獄的人一提到他,就覺得頭疼。
就這樣過了四五年,不知道因為什麼,他突然安分下來,不再提申訴的事,開始好好表現,還收服了幾個獄霸,刑期後來就從無期減為有期了。
獄警朋友很驚訝,說他已經很多年沒提過申訴的事了,怎麼現在又開始了嗎?
陳所也覺得有點奇怪,不過現在他已經不再提了,似乎對申訴的事情已經徹底死心了。
「陳所,那你覺得他有沒有可能是被冤枉的呢?」蘇小小問。
「那不能吧,當初偵辦這個案子的警察我認識,都是經驗豐富的老刑警,不可能弄錯。」
不可能嘛,可他們就是弄錯了!
好人不能被冤枉一輩子,蘇小小第一次覺得自己的肩上有了使命感,不是因為系統,而是真心想找到當年那個搶劫犯,還邱明章一個清白。
「對了,陳所,在哪裡可以找到邱明章,我想見見他。」
「其實,你應該認識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