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燈塔派

第221章 燈塔派

車輛藏在警察廳大樓正前方的小巷裡。

這是一輛最近在倫敦街頭常見的改裝馬車。馬車夫們在《紅色旗幟法》廢除后,紛紛將馬換成了汽車,再把舊馬車廂連接到汽車上,誰又能責怪他們呢?總之,由於這種結構,駕駛座和馬車廂座位之間距離相當遠。

威爾遜開車,菲勒蒙和巴茲爾自然而然地坐在後面。他們被迫共乘一輛車,卻像旁邊沒有人一樣,都目不視著前方。

走了好一會兒,巴茲爾突然開口說道:

「剛才你說的話。」

菲勒蒙轉頭看向他。巴茲爾雖然主動搭話,卻沒有任何錶示,只是用疲憊的眼神看著前方。

「是真的嗎?」

菲勒蒙不知道該說什麼,只是同樣看著前方,反問道:

「什麼話?」

「就是那個,吃了什麼葯……」

菲勒蒙從一開始就知道巴茲爾想問什麼,但他還是故意裝傻。巴茲爾問的是他們在調查局大樓里最後一次談話的後續。

「按常理來說,這說不通。」

巴茲爾像是在自言自語,語氣模糊。

……

就在菲勒蒙自願當誘餌之後。

不出所料,巴茲爾立刻提出了質疑。雖然菲勒蒙對巴茲爾心存芥蒂,覺得他的一舉一動都不可信,但菲勒蒙承認,即使不是巴茲爾,也會有人提出同樣的問題。

西爾格溫森林的野獸一定會追捕菲勒蒙。

就連菲勒蒙自己也無法解釋清楚,只能憑直覺確定這個事實。最終,菲勒蒙不得不透露相應的信息。傑基爾醫生留下的遺產,海德以及與之相關的秘密。

即使菲勒蒙自己也覺得這個故事很荒誕。菲勒蒙體內有野獸的碎片,他們兩人因為某種存在的原因,都渴望殺死對方。

聽完菲勒蒙的解釋后,巴茲爾愣了很久。

他本來就輕浮,現在又魂不守舍,簡直是令人不忍直視。他一直保持沉默,直到上車,才勉強開口說了這句話。

菲勒蒙說道:

「不是每個人都把謊話掛在嘴邊的。」

菲勒蒙不是故意的,但語氣卻異常尖銳。巴茲爾再次陷入沉思,不再說話。

「計劃是這樣的。」

坐在駕駛座上的威爾遜頭也不回地說道。

「警力將從外圍滲透。消滅所有遇到的野獸,說服警探,讓他們按照原計劃堅守各自的轄區。」

「如果說服不了呢?」

「沒有那麼愚蠢的警探。當警察出現在行動區域時,他們就會知道情況已經發生了變化。」

威爾遜語氣堅定地回答。菲勒蒙沒有繼續試探他的同伴意識。

「關鍵在於西爾格溫森林的野獸。它不會死,即使幾個壯漢也無法制服它,它還能在狹窄複雜的街道和建築物之間穿梭,用常規方法根本無法對付。」

正如他所說,菲勒蒙也沒有找到抑制野獸的方法。

菲勒蒙認為在簡單的情況下沒有辦法阻止它,所以他才會去威爾士尋找應對之策。但他一無所獲,現在也不可能突然想到什麼妙計。

除了一個,第一個想到的,也是菲勒蒙預料中最有效的策略。

「除非把它趕走。」

菲勒蒙低聲說道,威爾遜一邊開車,一邊低下了頭。

「抬起頭來,警探。你的判斷是正確的。我也認為只有這個辦法,即使你不說,我也會提出來的。」

威爾遜像做錯事一樣,一直低著頭。

「這是什麼意思?」

巴茲爾從椅背上直起身子,問道。

「字面意思,如果它出現,我們投入的警力就會被牽制。但如果放任不管,就會造成傷亡。但是,如果我們今晚能把它趕出街道,情況就會不一樣。如果它孤身一人,我們以後可以慢慢收拾它。」

他慢慢張開嘴,像是在嘆息。

「所以,你是誘餌。」

巴茲爾的表情難以平靜。這是菲勒蒙見過的他最真實的反應。

彷彿一層層油膜揮發,未經雕琢的情感湧上心頭。震驚、憤怒、猶豫等淺層情感浮現又消失,最後,憤怒和恐懼等深層情感顯露出來。

當這些情感也消失后,只剩下最純粹,最真誠的情感沉澱下來。那就是純粹的困惑。

「為什麼?」

他直截了當地問道。

「他們答應給你很多錢嗎?」

「雖然我的經濟狀況不好,但我不會為了錢而拚命。」

「還是你欠了警察什麼?」

「如果我說沒有,那就是在撒謊,但我沒有欠他們那麼多。」

「否則,你想當英雄嗎?」

「我以前好像聽過類似的話。」

巴茲爾的表情越來越困惑。

巧合的是,與他擁有近一半相同DNA的菲勒蒙,此刻的表情也和他越來越像。經過一番問答,最終還是回到了原點。

「那到底是為什麼?」

的確如此。

「你也在狩獵,不是嗎?那也很危險。」

「胡說八道!那只是……」

巴茲爾閉上了嘴。菲勒蒙替他完成了未說完的話。

「騙局。」

「這有什麼錯?」

他嚴肅地反問道。

「我的工作本質上和小說家一樣。我吹噓一番,讓人們開心,讓人們產生民族自豪感,我做錯了嗎?」

「你靠這個賺錢。」

「這是正當勞動,提供無形商品的報酬。從某種意義上說,它比小說更能讓人產生豐富而深刻的情感,從這方面來說,我不僅是小說家,還是演員。我憑自己的勞動獲得報酬,有什麼問題嗎?」

菲勒蒙感到自己逐漸被他的話語所迷惑,便趕緊打斷了談話。

「我不是法官,我沒有資格評判對錯。」

「那……」

「總之,我想說的是,只有你沒有付出任何代價。」

巴茲爾頓時慌了,立刻反問道:

「我為什麼要付出代價?這又不是我的事。」

他轉頭看向威爾遜,彷彿在尋求認同。巴茲爾默默地看著正在開車的威爾遜,然後,他似乎猜到了威爾遜身上纏滿繃帶的原因,露出了震驚的表情。

「不是吧?」

沒有人回答這個空洞的問題。

對話就這樣尷尬地結束了。

……

簡短的對話結束后,車廂里陷入了沉默。

儘管前方危險重重,但時間依然無聊地流逝著。威爾遜本來就不多話,現在除了必要的話,他什麼也不說。

但他與沉默無緣,因為菲勒蒙能聽到他喉嚨里不斷發出咔咔的磨牙聲。一開始,這種不規律的聲音讓菲勒蒙很不舒服,但習慣之後,菲勒蒙不得不承認,這是一種能讓人情緒穩定的聲音。

菲勒蒙聽著這聲音,打了個盹。但他總是睡不沉,所以他聽到了巴茲爾在旁邊喃喃自語。

「他們都瘋了……」

也許威爾遜也聽到了,也許沒有。但他們兩人都沒有反駁這句話。也許他是對的,不,他肯定是對的。遠離危險,不追求利益,這並不是普遍的生活方式。

從這方面來說,巴茲爾是他們的榜樣。

他沒有道德。他忠於生活,所以犯罪;他逃避痛苦,所以快樂。他忠於生物的本能,所以,他是個智者!

那麼,菲勒蒙的愚蠢來自哪裡?

他曾經誤以為那是愛國主義,但現在他知道,那不是。如果說是愛鄉之情,或許還能說得通,但這並不能解釋一切。菲勒蒙沒有接受過貴族的教育,所以也沒有階級義務。那麼,菲勒蒙的愚蠢來自哪裡,痛苦又來自哪裡!

菲勒蒙思考著這個問題,迷迷糊糊地睡著了。

……

過了一會兒,菲勒蒙醒了。

沒有人叫醒他,他是被汽車減速的水平加速度驚醒的。汽車正好拐進了一條小巷。

楊局長承諾的支援並非空話。

即使在遠處,菲勒蒙也能看到幾十個,不,也許是上百個穿著警服的人聚集在路燈下。他們的身影氣勢洶洶,即使是像菲勒蒙這樣無辜的人,也會忍不住懷疑自己是否犯了什麼錯,感到不安。

他們一看到菲勒蒙的車,就同時做出了同樣的動作。菲勒蒙一直很好奇,像警察這樣刻板的組織,怎麼會取「燈塔派」這樣感性的名字,現在他終於明白了。

這不是比喻。

……

——嘎吱!

威爾遜猛地踩下剎車。菲勒蒙也緊緊地閉上了眼睛。前方突然爆發的強光,讓他的眼睛過了好一會兒才適應過來。這光亮堪比日出,但現在還是午夜時分,距離日出還很遠。

菲勒蒙眯著眼睛,終於看清了光源。所有警察的左手裡都拿著一盞剛剛點亮的燈。

「姓名和職務!」

其中一個警察走向汽車,大聲喊道。

由於光線太強,他幾乎像個影子,但如果菲勒蒙沒看錯的話,他是個巨人般的高大男子。菲勒蒙的個子也不矮,但他至少比菲勒蒙高出一個頭。

他走近了一些,菲勒蒙才有機會仔細觀察他。這個警察看起來比威爾遜年紀大,但差別不大。警帽的帶子勒得太緊,導致他臉色發紅,呼吸困難。

他的身材很不協調,這種僵硬的氣氛通常只出現在士兵身上。菲勒蒙很容易就能猜到,他們接受過警察訓練之外的特殊訓練。

這七十多個訓練有素的警察,並不是隨意挑選的,他們很可能是燈塔派的核心力量,是楊局長個人的支持者。

所有警察都舉著燈向前走,以菲勒蒙的車為中心,一個光球在狹窄的街道上前進。強大的,無情的壓力,驅散了夜晚的黑暗。

菲勒蒙和巴茲爾像客人一樣走在隊伍旁邊。雖然人很多,但除了呼吸聲,什麼也聽不到。他們甚至從見面到現在,一句話也沒說過。

眾所周知,菲勒蒙的步速並不快,要跟上這些年輕力壯的警察的步伐並不容易。每當菲勒蒙稍微落後時,旁邊的杜魯斯就會粗魯地抓住他的胳膊,把他拉過來。

「這是楊局長的命令嗎?」

出乎意料的是,巴茲爾替菲勒蒙站了出來。

「他讓你隨便碰別人的身體嗎?」

「因為他走得太慢了……」

「不用解釋,這是你的判斷。你覺得我們像是那種應該被這樣對待的人嗎?」

杜魯斯從上方俯視著巴茲爾,最後低下頭道歉。

「對不起。」

「你還年輕,好好乾。別再犯錯了。」

巴茲爾反而裝模作樣地拍了拍杜魯斯的肩膀。看他熟練的樣子,就知道他不是第一次做這種事了。菲勒蒙沒想到會得到這樣一個人的幫助,他不知道該作何反應,只是愣愣地看著。巴茲爾悄悄走到菲勒蒙身邊,說道:

「你也注意點。因為你虛弱的樣子,我們都被輕視了。」

說完,他就走開了。

……

從那以後,杜魯斯本來就令人不快的印象變得更糟了。

即使菲勒蒙並沒有被他壓制,菲勒蒙也會不自覺地避開他。無論如何,他們很快就到達了目的地,調查局的行動區域。

「站住,調查局正在這裡進行調查,警察不得入內!」

一個警探走過來,試圖阻止他們,但他反而被警察抓住了。即使是想誤解,這麼多警察同時出現,誰都會意識到出事了。

警探很快意識到反抗是沒有意義的,便乖乖地退了下去。在第一個警探被抓住之後,又有幾個警探像流水線一樣被帶到了後面。

「找到了。」

前面一個警察低聲喊道。

「那就是野獸嗎?」

杜魯斯問道,但菲勒蒙被前面的警察擋住了視線,什麼也看不見。回答他的是巴茲爾。

「是的,沒錯。它看起來像人,但從它的動作就能看出來。」

杜魯斯吹響了脖子上的哨子。

所有警察彷彿事先商量好了一樣,從前排開始,依次沖了出去。接下來的景象,屠夫比菲勒蒙更熟悉。

菲勒蒙以為不用槍獵殺野獸會很危險,這種想法真是太天真了。畢竟,野獸沒有理智。幾十個身強力壯的年輕人,怒目圓睜,手裡拿著燈籠衝過來,野獸不害怕才怪。

沉重的警棍落在野獸身上。

奇怪的是,每次警棍落下,都會發出敲擊皮鼓的聲音,也許是因為人皮也是動物皮的一種。菲勒蒙第一次覺得槍聲是如此仁慈。

根據菲勒蒙的經驗,暴力越大,施暴者就越容易脫離現實。現在的情況就是這樣。不知道是因為濺到了血,還是因為劇烈運動,臉色漲紅的警察們下手越來越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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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蘇魯:倫敦黑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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