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真跡
一大早,秦梓遠便將新卡送過來,並再三叮囑許盡歡要注意安全,有什麼事情就打電話。<冰火#中文
許盡歡說不感動是假的,雖然不知道秦梓遠這麼熱心助人是天性使然,還是有目的,但那份關心還是真誠的。
送走了秦梓遠,許盡歡按照上一世的記憶,沒費多少力氣就找到了林叔開的珠寶店。
林叔名叫林躍之,是珠寶行業內有名的鑒定師。
上一世的時候,許盡歡進了韓宜栩的珠寶公司之後才知道林躍之的真正身份。
真正的珠寶行業,囊括了古代、近代和現代,包括翡翠、珍珠、鑽石、金銀、夜明珠等等幾乎整個行業,好的鑒寶師鳳毛麟角,而林叔則是其中的翹楚。
一個著名的鑒定師卻在經營一家小珠寶店,許盡歡不知道林叔為什麼這樣甘於平淡,上一世的時候,她為了將林叔挖到韓宜栩的公司里沒少費心思,但無論待遇多麼好都被他給拒絕了。
林叔是一個非常風趣幽默的人,談吐文雅,雖然做這珠寶生意,身上卻沒有一點銅臭味,相反,在他身上,能見到文人的儒雅與商人的睿智。
站在鳳璨珠寶店的門口,許盡歡深深地呼了一口氣。
鳳璨珠寶,是林叔珠寶店的店名,這個店名很特別,尤其是在這條街上,古典味道的珠寶店不少,但鳳璨這種名字卻是很少見。
前世許盡歡常常問起這個名字的來歷,林叔只是笑而不語。在一次喝醉了之後,他無意間說起過,鳳璨,是他愛人的名字。
鳳璨。許盡歡一直覺得,叫這個名字的女人,一定是一個美麗到讓人無法直視的女人,就像珠寶店裡那色彩斑斕的翡翠和鑽石。
這個時候,店鋪正在營業中,店裡冷冷清清的,沒什麼生意。
「小姑娘,要買些什麼?」林叔正在一旁看報紙,見許盡歡走進來,摘下眼鏡,走到櫃檯前。
「請問,您這裡招不招店員?」許盡歡咬了咬嘴唇,問道。
按照前世的記憶,這個時候林叔正在招店員,她比前世早來了幾天,現在這個時候林叔應該還不認識她吧。
「店員?」林叔一愣,看著許盡歡略帶窘迫的模樣輕輕一笑,「是看了門外的告示來的吧。真對不起了,我已經招到店員了,小姑娘再去別家看看吧。」
「什麼?」許盡歡大腦有些轉不過彎來,上一世的時候,她來的要比現在晚,而且林叔並沒有招到人。她來應聘的時候,林叔見她文文靜靜的,雖然不善言談,但對珠寶見解獨特,便將她留了下來,久而久之,兩個人也成了忘年之交。
今生,同樣的地點,同樣的一件事,卻完全變樣了。
「是這樣的,剛才有個小夥子來應聘,我見他還不錯,就留下了他。本店也不大,招聘一個就夠了。所以……」
林叔說到這裡的時候,看到許盡歡眼淚汪汪的眼,聲音戛然而止。
「叔叔,你就留下我吧,我趁著暑假出來打工補貼家用,已經找了好久的工作了,但他們都不要我。叔叔,你就讓我留下吧。我一定會好好乾活的。」許盡歡一邊抹眼淚一邊說道。
「別……別哭……哎,別哭啊,好好好,你明天就來上班吧,別哭了,別哭了……」林叔手足無措地說道。
「真的?不騙我?」許盡歡用手捂住臉,從手指縫中偷看林叔的反應。
「不騙你,不騙你,明天八點就過來上班吧。」林叔無奈地說道。
「太好了,謝謝林叔。」許盡歡對著自己做了一個成功的手勢,她就知道,雖然事情變得有點不一樣了,但林叔的性格是絕對不會改變的。
前世,林叔最最害怕的便是她哭。
每次她一哭,林叔就沒轍,不管是什麼要求都答應下,除了去韓宜栩公司任職這個要求。
送走了許盡歡,林躍之越想越不對勁,那個小丫頭根本就沒有哭,她抓住了他最怕女人哭這個弱點,故意假哭取得他的同情。
而且,剛才那個小丫頭竟然稱呼他為林叔。
林躍之仔細想了想,他根本不認識這個小丫頭,但這小丫頭卻如此了解他,真是奇怪。
難道,真的是巧合?
林躍之搖搖頭,見有顧客進門,來不及多想,忙著招呼客人去了。
出了鳳璨珠寶店,許盡歡並沒有著急回去,她在路邊買了一隻雪糕,在珠寶商業街上逛了逛。
這個商業街很古老,說是珠寶商業街,卻並不完完全全都是珠寶,這條街上還有一些古董、實木傢具、怪石等等,這條街名叫瓏星文化街。
這條街很繁華,除了店面,還有一些租不起店鋪的便在路邊擺攤。
時間長了,這些人約定俗成,每天都會有一些擺攤的,攤位賣的東西千奇百怪,古玩珠寶,還有一些字畫,雕塑,賭石,甚至實木傢具也有,很是興隆。
每天都有很多懂行的人在這裡撿漏,也有一些人在這裡擺賣一些自己家的古玩或者奇書奇畫。
總而言之,這條瓏星街上無奇不有,是本市最為繁華的地界之一。
摸了摸兜里的三百塊錢,她輕輕嘆了一口氣,現在的古玩市場撿漏越來越困難了,每天來撿漏的人有很多很多,但是真正能夠買到寶貝的卻少之又少。
這次,她只是碰碰運氣吧。
從鳳璨珠寶店向東,連續走了幾十個攤位,那攤位上的東西都是普通的東西,偶爾會看到幾個有價值的,詢問了一下價格,也在她買不起的範圍。
許盡歡嘆了一口氣,兜里揣著三百塊錢想在古玩市場檢漏,這絕對不亞於做白日夢。
又逛了十幾個攤位,許盡歡來到一個賣賭石的小攤處。
一般玩賭石的人很少在這種地攤上買石頭,因為賭石大部分來自緬甸、雲南,翡翠原石在原產地被開發出來之後,經過層層篩選和購買,能夠被運到這裡來的,大部分都是廢料。
從廢料里挑選出極品石頭,無異於天方夜譚。
許盡歡並沒有抱多大希望,她摸了幾塊石頭之後就有些泄氣,這些廢料裡面都是白花花的石頭,連點種水也沒有。
「喂,小姑娘,挑了這麼久,到底要不要買?」攤主見許盡歡一身學生打扮,有些不耐煩地問道。
「看看。」許盡歡頭也沒抬,幾乎將所有的石頭都摸了一遍,在摸到一塊純黑色的拳頭大小的原石時,她的手突然一抖。
「這個,多少錢?」許盡歡掂量了一下手中的石頭。
「論斤稱,一百塊錢一斤。你那塊一斤多一點,給一百吧。」那小攤主斜睨了許盡歡一眼,愛答不理地說道。
「好,一百就一百。」許盡歡爽快地遞給小攤主一百塊錢,將那塊石頭放在包里,繼續向前逛去。
「一看就是外行。不看外觀,不拿手電筒,花一百塊錢買塊廢料,果然是傻學生。」
攤主自言自語的聲音傳來。
許盡歡聽得一清二楚,她狡黠地笑了笑,要是將這塊石頭切開,她敢保證攤主眼珠子都會掉下來。
一百塊錢買了拳頭大小的原石,若是在林叔那切開,做成掛件賣出去,雖然不是什麼稀有品種,她也能賺一筆。
撿到了寶貝,許盡歡的心情好了一些,她繼續在地攤上逛,不過走到盡頭,也沒再發現什麼有價值的東西。
「小姑娘,過來看看吧,都是上好的掛件,買一個給家人戴上,保平安。」一個中年大嬸吆喝道。
「這掛件怎麼賣?」許盡歡走過去,看到用金黃色絲線包在一起的護身符,心中好笑,下意識拒絕的時候,突然瞥到一本破舊不堪的書。
那本書的封面上有幾個行草字體的字跡,因為年久,早已經泛黃了,又因為長期風吹日晒,破爛不堪。裡面的紙張倒還好一些,不過沒什麼價值。
沒錯,破爛封面上那幾個大字,正是明代吳中四大才子之一文徵明的真跡。
她竟然能在這種地方看見文徵明的真跡!今天還真是走了狗屎運了。
「你要是誠心要,十塊錢一件。」那大嬸見有戲,眉開眼笑地說道,「買一個送給家人,保佑家人平平安安。」
「大嬸,那本舊書怎麼賣呢?」許盡歡狀似不經意地問道。
「大嬸,這本舊書怎麼賣?」一個聲音同時響起。
「是你?」
「是你?」
兩人異口同聲地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