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唯一弱點
「真巧。[*****$百~度~搜~四~庫~書~小~說~網~看~最~新~章~節******]」
「真巧。」
兩個人再次異口同聲地說道。
「噗!」許盡歡忍不住笑了出來。
「你在這裡幹什麼呢?」她不可思議地打量了秦梓遠一眼,真沒想到他會出現在這種地方。
印象中的秦梓遠是那種很高大帥氣有型的男人,當然,在許盡歡眼裡,更是有點臭屁的氣質,那種氣質是天生養成的,很難模仿。
用前世很流行的一句話來形容秦梓遠,那就是粗獷放養型的高富帥。
這種男人,說是警察就很難讓人相信了,他竟還跑到這種地攤上來買東西。許盡歡覺得自己越接近他,他的謎就越多。
「真巧。」秦梓遠扯開嘴一笑,露出潔白的牙齒,純黑的頭髮在反射著陽光的色彩。
「早晨剛剛見了面,才不到三個小時又見了呢。」秦梓遠哈哈一笑,「對了,你也看中了這本書?」
「是啊。」許盡歡沒說什麼,但心裡卻一直在嘀咕,這本舊書裡面,裡面的紙張沒有什麼價值,但是最外面那層破舊不堪的封面卻是文徵明的真跡,若不是真正懂行的人是無法辨認的,秦梓遠卻一眼看中了這本書,是他真正懂行還是巧合?
「你們要這本書啊。」那大嬸眼珠轉了轉,將兩個人的表情收在眼底,「五十,少了五十不賣。」
「五十?」許盡歡和秦梓遠相互對視了一眼,震驚的說不出話來。
「嫌貴嗎?這本書雖然舊了些,但我家老頭子說是真跡。五十塊錢絕對沒多要。你們愛買不買,我這裡不還價。」大嬸撇了撇嘴,似乎很篤定這兩個人一定會買下來似的。
「五十的確有點貴了,這樣吧,大嬸,我給你五十塊錢,你將這護身符和這本舊書一塊賣給我,好不好?」許盡歡問道。
「這個……」那大嬸皺了皺眉頭,那護身符的成本價只有兩塊錢,那本破書已經破爛不堪了,好幾次差點被自家老頭子點爐子用,五十塊錢賣給這個傻乎乎的學生,凈賺四十八,絕對合算。
「好,好吧,看你是學生模樣,就賣給你吧。」那大嬸算計了半響,終於點頭答應。
許盡歡高高興興將那本破書和護身符放在包包里,看到一旁無奈搖頭的秦梓遠輕輕一笑,豪放地拍了拍他的肩膀,「逛了大半天,餓死了,我知道這地方有一家麵館特別好吃,走吧,我請你吃拉麵。」
「拉麵?」秦梓遠聽到這兩個字神情有些古怪。
「走吧,算是我對你的答謝。」許盡歡的心情非常愉快。
文徵明的真跡,雖然很破舊了,但是以她神乎其神的修補技術,絕對能讓它煥然一新。
雖然翻新修補也會降低不少價值,但以現在的市價,文徵明的真跡至少也能賣到一萬塊錢。
再加上那塊糯種的翡翠原石,雖然是常見的種地,但勝在顏色均勻,綠色濃郁,等切割雕琢之後,最少也能賣五千。
她這一次花了一百五十塊錢,凈賺一萬五,收穫還算是蠻大的。
「買了一頁文徵明的真跡,就這麼高興么?」秦梓遠看著手舞足蹈的許盡歡,無奈地搖搖頭,「雖然是真跡,但損壞程度已經超過一半,即便是有些價值,也不會太值錢。」
「放心,我能將補好。」許盡歡眨了眨眼睛,帶著秦梓遠走進一家麵館里。
麵館里開了空調,一進門涼颼颼,很舒服。
「文徵明的書法篆、隸、楷、行、草各有造詣。尤擅長行書和小楷,溫潤秀勁,法度謹嚴而意態生動。雖無雄渾氣勢,卻具晉唐書法的風致,也有自己的一定風貌。小楷筆劃婉轉,節奏緩和,與他的繪畫風格諧和,後人又稱他為書法明代第一人。」許盡歡目光炯炯地說道。
「文徵明以小楷和行書造詣最高,像這樣的行草是極為罕見的。識得真跡的人少之又少,所以才能讓你撿漏了。」秦梓遠笑著說道。
「說起來,你竟然也在這種商業街上撿漏,難道警察的工作都這麼清閑么?」許盡歡喝了一大口酸梅汁。
秦梓遠搖了搖頭,這麼熱的天,鬼才想在這種街上撿漏。
而且,在這種街上撿漏得來的東西,對他們家來說,根本就毫無價值。
若不是老爺子「以死相逼」要他無論如何也要將林躍之挖來,他才不會大熱天的來這種地方。
有的時候秦梓遠暗自腹誹,從國外回到本市是不是真的是錯誤的?在自家老爺子的壓迫下,他連反抗之力都沒有。
尤其是,雖然有上級的命令,他在這裡當片警不過是為了找出關於黑狼的線索,相對於在編警察要自由很多,不用按時按點去上班,也不用簽到或者做雜事,但秦梓遠總有一種被組織拋棄的感覺。
這種感覺,讓他很不爽。
「要是有選擇,我也不想來這種地方。」秦梓遠想起自己家的老頑童,想起那毫無線索的黑狼,無奈地嘆了一口氣。
「哦。」許盡歡似乎是渴了,整整一大杯酸梅汁瞬間便下了一半。
「說起來,你竟然出現在這種地方。沒記錯的話,你應該剛剛高考完吧?現在的高中生都能鑒定古玩嗎?」
說完這句話,秦梓遠下意識看了一眼許盡歡。
他認識許盡歡才短短几天時間,當初撞倒她之後,明明傷得那麼重,卻在短時間內痊癒了,這種反常的現象,即便是在t—9總部也是不可能出現的。他為此上了心,經過特殊渠道的調查,赫然發現了一個不得了的事實。
得知這個事實的時候,秦梓遠不得不承認,經歷過死亡鬥爭的他也被驚出了一身冷汗。
為了進一步了解許盡歡,他開始接近許盡歡,沒想到的是,竟然能在古玩街上遇見她。
更加令他震驚的是,她竟然一眼認出了文徵明的真跡。
文徵明的真跡雖然不少,但在市面上流傳的卻是極少的。文徵明最著名的書法是小楷,像這種行草,就算是真正的行家也可能不會辨別出來。
因為機緣巧合,他家老爺子曾經收藏過文徵明的一幅畫,那畫上的字跡是正是行草,在老爺子的壓迫下,他對文徵明的書法造詣了解了一些,認出他的真跡無可厚非。
而她,一個剛剛高中畢業的小丫頭,竟然能一眼就認出來,這絕對令人震驚。秦梓遠在心裡腹誹著,若是老爺子知道有這樣的少年高手在,會不會放棄將林躍之挖到自己家的念頭?
「喂,你為什麼不吃?」許盡歡見秦梓遠在發獃,翻了翻白眼,「嘗一嘗吧,這裡的面很好吃。」
「拉麵?」秦梓遠的表情有些僵硬,他看到擺在眼前的那碗拉麵,臉色突然之間變得醬紫。
天知道,他最害怕吃的東西就是拉麵。
剛剛進入t—9總部的時候,他被分到一個隊伍裡面,在基地野訓的時候,他們一隊在熱帶原始森林裡迷了路,身上帶的食物已經被吃完了,無邊無際的原始森林,他們只能吃一些野味或者果子。
這樣持續了十幾天的時間,他們沒有鹽吃,嘴裡能淡出個鳥來。眾人全身乏力、浮腫,漸漸有隊友堅持不下去了。就在這個時候,隊長像是變戲法似的從袋子里掏出類似麵條的東西,嘗一下還是鹹的。
當天晚上,隊長將麵條放在鍋里煮熟之後,眾人搶著吃了不少,秦梓遠整整吃了四大碗。
接下來的幾天,隊長總是能從袋子里變戲法似的拿出這種麵條,用來給隊員們補充鹽分。
眾人恢復了體力,歷經千辛萬苦終於走出了原始森林,重新回到了基地。這個時候隊長才告訴他們真相,這幾天他們吃的麵條,其實就是原始森林裡特有的蛆蟲,名為長身蛆,這種蛆蟲專門存在於動物的糞便中,含有豐富的蛋白質和鹽分……
隊長將真相告訴他們的時候,從來沒有吃過這種東西的秦梓遠吐了個天昏地暗,生了一大場病,從此見到麵條就害怕。
即便是現在,經過多次死亡訓練,他的身心硬得像石頭一般,見到麵條也只有變色的份。
他秦梓遠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吃拉麵。
「喂,你真不吃啊?」許盡歡已經吃完了一碗,看著秦梓遠紫著一張臉發獃,伸手將他面前的拉麵端到自己面前,「八塊錢一碗,好貴的,絕對不能浪費,你不吃我吃了。」
「你吃兩碗?」秦梓遠目瞪口大地看著吃了兩碗麵條的許盡歡,臉色有些古怪,他小麥色的皮膚上冒了一層冷汗,像是看見了什麼可怕的東西。
「好飽。」許盡歡吃了兩碗面,有點撐,喝了兩口酸梅湯再也喝不下去了。
「你不吃飯不餓么?」許盡歡見秦梓遠臉色不對,以為他中暑了,「你臉色很不好,喝點酸梅湯吧,這家的酸梅湯很好喝。」
「不,不喝了。」秦梓遠目瞪口呆地看著吃了兩大碗拉麵的許盡歡,心中一陣彆扭,也有些恐懼,更有些異樣。
吃了兩大碗拉麵,她就不害怕么?
這句話一直纏繞在秦梓遠的腦海之中。
「許盡歡,那個……你……」秦梓遠想要將心中的話問出來的時候,許盡歡臉色一變。
「跟我來。」許盡歡拉著秦梓遠的手,快速地跑出門,到一個隱蔽的牆角處才停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