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 槍
黃文斌走到大貨車那兒,從一大堆亂七八糟的東西裡面找出了那把五四手槍。這玩意兒遠看著不大,拿起來卻很是有些沉,像是板磚一樣。一看就知道這槍已經很舊了,黑色的槍身已經被磨花,露出本來的鐵色。
對這種東西,黃文斌是陌生的很,拿都不知道怎麼拿。像電影電視那樣豎著握,只覺得很不舒服,手指都放不完,橫著握吧,又覺得拿不穩,隨時會掉下去。要拿來瞄準,更是很難完成的任務。
「這就是手槍啊!」姜彪很是激動,「裡面有沒有子彈啊?」
黃文斌看來看去,什麼都看不出來,想要看看槍管裡面吧,就變成拿槍指著自己的頭,好像太危險了。「我怎麼知道!」黃文斌都不知道該拿這玩意兒怎麼辦。
「讓我看看。」丁詩詩搶過手槍,啪嗒一下不知道打開了什麼開關,彈匣就掉了下來,「有兩顆子彈呢。」丁詩詩說,她卡卡拉了兩下,就把整支槍都分解開了,「保養得還不錯,應該能夠正常擊發。」
「你還會玩這個?」黃文斌問,真是人不可貌相。丁詩詩怎麼看都不像是玩槍的人。
「在美國的時候學過一些。」丁詩詩說,「那邊玩槍是合法的,我就隨便玩了玩。其實沒什麼意思,我是外籍,不能買槍,只能去射擊俱樂部那兒摸一下,根本什麼用都沒有。打的時候吵得要死,震得耳朵都聾了,打完槍以後渾身都是煙味,手疼腳疼。」
黃文斌可是羨慕得要死,男人哪裡有不喜歡玩槍的呢,可惜他沒多少機會能這麼做。「這槍真的能用嗎?」黃文斌問。
「應該可以,這兒還有兩顆子彈呢,你可以試試看。」丁詩詩把槍裝了回去,遞給黃文斌,「小心些,這槍是軍用的,穿透能力很強,找個沒人的地方打。」
「軍用的?你說這是軍隊的槍?」黃文斌可不敢亂打槍,他都已經這麼大了,對槍支彈藥的興趣早已褪去。反而是軍用槍這個信息更加吸引黃文斌的注意,要收柳權能夠弄到警用槍,那很正常,可是軍用的話,說不定這裡面有什麼故事。
「不是,我是說這槍是軍用型號的。」丁詩詩解釋說,「以前國內沒有專門的警用手槍,都是用軍方制式手槍湊合,其實警察用不太合適。你看這把就是,威力太大,穿透力太強,停止力不夠,難訓練難保養。現在聽說在開發專用的警用槍械了。」
「丁小姐懂得真多!」姜彪眼睛都快成星星了,「還出國留學,我連京城都沒去過。」
黃文斌是一點不懂,不過專用的警用槍械他是見過的,過幾年省城的警察就會裝備一種左輪槍,威力那可真是小的離譜。有一次街上有瘋狗咬人,警察拿著那槍對著瘋狗連開好幾槍,有一槍都打中狗頭了,瘋狗都沒死,最後是用棍子才把它給解決掉。威力太大固然不妥,威力太小了也不行啊。
不過警察用什麼槍,和黃文斌一點關係都沒有,他比較關心另一個問題,「能不能看出來這槍是哪裡來的?」
「一般只要查槍號就知道,所有的槍都有槍號,只要一查就知道是哪裡生產,哪裡銷售,都有誰用過。」丁詩詩翻過槍,指著槍身上一出磨損的痕迹,「可是這槍的槍號已經被磨掉了,沒法子查。」
「磨掉了?」黃文斌大喜,「也就是說,這是一把非法的槍?」以曾書記的身份,給柳權弄一把合法的槍也不奇怪。那樣的話,這把槍就是一個燙手山芋,黃文斌壓根不敢拿在手裡。可如果抹掉槍號的話,這就是一把黑槍,那就完全不同了。
「應該是吧。」丁詩詩說。
那就太好了,黃文斌拿著槍,走到一間教室裡面。柳權也在裡面,他被綁在桌子上(因為他太胖了,沒法子綁在椅子上),滿臉都是不屑,嘴裡罵罵咧咧的:「你們這幫傢伙,實在是太不講規矩了,真刀真槍才叫打架,用電磁鐵算什麼英雄!」
「首先,我們不是在打架,我們是抓人和被抓。」黃文斌說,「然後,你帶著這麼五十個人來,總不成是想和喪彪公平決鬥吧?還有,你帶著這把槍,是想做什麼來著?拿著手槍和別人說真刀真槍,你不羞愧啊?」
「我這是真槍沒錯啊,有什麼好羞愧的。」柳權大言不饞的說。
這人已經無恥到一定的境界了,黃文斌只好單刀直入:「你這把槍是從哪裡弄來的?」
「路上撿的。」柳權說,「來這裡的半路上,我看見樹林里有什麼東西在反光,走過去一看,居然是一把槍。也不知道是誰這麼大意,居然連槍都亂扔。我就想著撿回去交給警察叔叔,於是就撿回來了。」
黃文斌笑了笑,拿出手槍來對著柳權,「你說我扣下扳機會怎麼樣?」
「我哪知道會怎麼樣。」柳權還是嬉皮笑臉的,「這兒好幾百人,想來不會全都是黃老闆的親信,光是打架還能壓下去,要是真殺了人,不會這麼好幾百人都守口如瓶吧。黃老闆家大業大,調集了大批人馬把我這五十多人一網打盡,想來不是要殺我的吧?」
這傢伙還真是光棍,要是黃文斌被人拿槍指著,就做不到這麼鎮靜自若……的尿褲子,黃文斌收回手槍,放在桌子上,「這是一把黑槍吧?」
「都說了是撿來的。」柳權還是一點都不鬆口。
「你還是乖乖的和我合作吧。」黃文斌說,「要不然的話,下場絕對不會好。」
「我知道你想幹什麼,不就是想把我抓起來威脅我父親嗎。」柳權說,「你這人膽子還真是很大,策劃也很周密。只要給我父親送一封信,就可以讓他服軟。但想要在我這裡拿到別的情報,那是休想。綁架勒索就綁架勒索,別想著撈外快。」
天地良心,黃文斌壓根沒這麼想。狠狠地得罪了曾書記,綁架了他兒子,然後拿回自己的地,兩人就能夠和好如初了(最初兩人也沒什麼好的)?誰知道曾書記會想出什麼毒招來。打蛇必須一下子打死才行。
「如果有人拿著這槍去省委那兒開一槍,把槍扔下,你知道會有什麼後果吧?」黃文斌冷笑著說。
「你……」柳權立即就服軟了,「喂喂,可不能做這種事情,會害死人的。」
涉槍犯罪本來就是大案要案,要是在省委開槍,省里所有高官人人自危。到時候肯定是發動所有的力量全力追查,槍號被磨掉這種小伎倆是沒用的。槍支彈藥的所有信息都會被被找出來,然後一級一級追索,最終就會查到柳權身上——知道他有這麼一把槍的人可不少,在那種追查力度之下,賣家,送貨的,乃至於他的手下,都會毫不猶豫的把他給出賣了。
「是啊,會害死人,所以你好好的聽話唄。」黃文斌說。雖然拿著槍去省委開槍這一招很厲害,可惜會牽連黃文斌自己,所以沒法子用。
「你想要幹什麼?」柳權問。
當然是想把你爸給弄死,不過直說的話,柳權肯定不會就範,所以黃文斌稍微換了個說法,「當然是打算自保,要是我把你放回去,曾書記又想對付我,那我要怎麼辦?你要告訴我一些你為曾書記作姦犯科的事情,還要寫自白書,並提供證據。我拿著自白書和證據,才放心把你放回去啊。」
「原來是這樣啊。」柳權裝模作樣的考慮了好一會兒,直到黃文斌又拿起手槍指著他,「你這個要求也很合理,好吧,上次,我是說過年的時候,光明區車頭鎮的書記,叫胡什麼的,給我父親送了二十萬紅包,這錢是我收的。」
「這事有證據嗎?」黃文斌問。
「我寫了個收據給他。」柳權說,「一式三份,一份給了他,一份我自己留著,一份給了我父親。那份收據還在我的包里。」
旁邊就有人遞上柳權的包,黃文斌接過來一看,裡面真是亂七八糟的什麼都有,半塊沒吃完的巧克力,文件,名片,鑰匙,零錢,紙巾,找了好一會兒,黃文斌才找到那份收據。「這東西根本就沒用。」黃文斌說。
「手頭就只有這個,誰會拿著罪證到處跑啊。」柳權說。
「那沒法子,我還是派人去省委開槍吧。」黃文斌拿起手槍說,「正好,還有兩顆子彈,一顆打出去,還能留下一顆讓人追查。」雖然沒有編號,不過每一顆子彈都是不一樣的,如果省委一定要追查,可以送到最高等級的實驗室去,立即就可以查出來源。
「別別別,」柳權連忙說,「你這人還真難搞,好吧好吧,我老實和你說。鎮委書記過年一般是送五萬的,今年他之所以送二十萬,是因為我給他解決了一個麻煩。他們鎮子里有個神經病,老無故打人,鬧得人心惶惶,人民群眾意見很大,偏偏父母都死了,又沒有其他家屬。我就找人冒充他親戚,終於辦齊手續,把他送進精神病院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