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拿自己的洗澡水做飯,不嫌棄

二: 拿自己的洗澡水做飯,不嫌棄

翌日一早

白心染從小灶房裡出來,手裡端了兩個缺口的粗碗走進卧房。昨日她好心的將自己的木板床讓出來,睡了一宿的地鋪,忽然發現,原來地鋪比木板舒服。

見男人已醒,她什麼話都沒說,直接將左手的粗碗放在男人身側,然後將一雙竹筷擱在碗上。

他的傷是在大腿上,她已經幫他縫合、包紮好了,手沒問題,所以吃飯肯定不需要她喂。

聞著空氣中的肉香,男人看著身側粗碗里的東西。

視線最後落在粗碗的缺口上,帶著幾分冷硬的薄唇忍不住的抽了抽。「......?!」

「這是何物?」

碗里的東西有紅有綠,還有白色的塊狀物,那濃稠的湯汁幾乎不能稱為湯汁,連漿糊都比不上。

白心染坐在他不遠處的矮凳上,正準備夾一筷子香噴噴的肉片送嘴裡,突然聽到男人發問,且一副不敢下嘴的樣子,她趕緊塞了一塊肉片到嘴裡,才對著男人解釋道:

「放心吧,沒毒的。我要下毒的話也不會救你,直接一鋤頭把你砸了,然後挖個坑埋了就好,何必把你往屋裡搬?我家沒啥吃的,就這點米粉了,你將就吃吧。」將肉片咽了下去,她又接著道,「怕你吃不下去,我還特意給這菜取了一個名字,叫『魚香肉絲』。怎麼樣,聽到這名字是不是很有胃口?」

男人,若仔細的看去,定能發現他剛剛打了一個寒顫。視線更是盯著粗碗里的東西不放,並坐起身,拿筷子攪了攪碗里的東西。

「為何沒魚沒肉?」

白心染看白痴一樣的看了他一眼:「那紅薯粒你可以當成是肉,米塊你把它看成是魚就好了。有什麼好挑剔的?能有吃就不錯了。」

下一頓還不知道在哪裡呢......

男人眯起了眼,冷颼颼的望向了她的碗。

「你吃的是何物?」

白心染夾起一塊肉片,在空中揚了揚。「狗肉啊!」

男人臉有些黑。「......?!」昨晚他可是瞧見她為了那隻狗哭得死去活來的,怎麼還吃上了?

「為何我沒有?」看著自己身側的粗碗,那低沉的嗓音有著濃濃的嫌棄和不悅。

見狀,白心染沒好氣的回道:「我吃旺財是為了超度它,你是殺它的兇手,要是你吃了不是罪孽更重?何況她是我養的狗,我吃了它,也表示我對它深深的不舍,從此以後天涯海角我都與它永不分離。」嘆了口氣,看著被自己挑出來的骨頭,憂傷的感慨道,「我可憐的旺財,生前沒吃過一頓肉、沒啃過一根骨頭,眼看著我如今能吃上一頓肉了,它卻沒有福氣享受......哎!」

男人剛剛端起碗,突然的雙手忍不住的抖了一下,險些碗都掉地上去了。

黑眸看過去,冷幽的眸光就跟在觀察一名怪物似地。

白心染見他一直盯著看,害怕他撲過來搶,趕緊起身去了外面,端著碗坐到堂屋的門檻上,嚼著碗里香溢四射的狗肉,津津有味。

等她吃飽后回去,見男人身側的碗已經空了。什麼話也沒說,她默默的上前將粗碗端走。

「替我打水,我要洗澡。」

清冷的嗓音帶著一絲命令的味道從身後傳來。

白心染回過頭,一臉的鄙視:「你傷口才被我縫好,現在還不能沾水,要不發燒我可沒藥醫治你。將就將就吧,我們村乾淨的很,一兩個月不洗澡也不會長跳蚤的。」

聞言,男人綳得緊緊的臉差點裂成碎片。冷幽的視線盯著白心染就跟瞧見了她滿身跳蚤一樣,何止一個嫌棄能形容的。

「打水來!」男人冷漠著臉,開口命令道。

白心染瞬間笑了,走過去,將他從上到下打量了一遍,回道:「我灶房裡就只剩半桶水,你確定要用來洗澡?先說好,這地方用水可是要走五里山路,我這人懶得很,不會天天去打水。你要是不嫌棄中午我拿洗澡水做飯,那我這就去給你把水端進來。」

說完,她作勢要走。

「等等!」

背後,男人極度低沉、極度壓抑、極度冷幽的聲音傳來,「我不想洗了!」

中午,白心染做的紅薯羹。就是把紅薯煮熟后將其攪爛,然後摻水一起再煮,把水燒開,攪一攪就盛到碗里。煮出來的紅薯羹就跟芝麻糊一樣,不過卻是紅黃紅黃的顏色,比早上的『魚香肉絲』更有看相。

男人終於沒有再多說一句了,一連喝了三大碗。

下午,白心染扛著鋤頭又到了地里繼續刨紅薯。也不知道是不是被突然出現的男人給驚到的原因,一下午,她總是下意識的往身後看。

昨天挖地挖出一男人,不知道今天挖地會不會挖出一個兒子......

不是她自個瞎想,而是她對老天爺已經無語很多次了。

她都能靈魂穿越,萬一老天看她孤苦伶仃,送個兒子來陪她呢?

出於對老天爺的不信任,白心染能做的就只有一件事——使勁的挖紅薯。

要不然真有兒子,估計也得餓死......

一下午,白心染就在地里胡思亂想的度過。

晚上,是和中午一樣的紅薯羹。

由於狗肉吃多了下午嗓子發癢,晚上的紅薯羹里她特意將紅薯葉切碎煮在了羹里。美其名曰下火。

晚上男人也沒開口跟她說話。

只是當白心染在院里躲著洗完澡進屋后,男人躺在木板上再看她時,突然冷冷的問道:「不是說沒水么?你何來的水洗澡?」

撇了撇嘴,白心染有些不悅的瞪他:「拿自己的洗澡水做飯,我又不嫌棄!」

聞言,男人面色比豬肝還難看,就跟吃了蒼蠅似地,那喉結不停的蠕動。

懶得理他,白心染到堂屋打地鋪。

不是她好心要去救這個男人,而是她覺得留下這個男人對自己有利。

在茅山村,難得見到一個外村人,看這男人說話中隱約帶上的傲氣,應該不屬於種田一族。昨晚幫他縫合傷口的時候,她發現他穿在裡面的褲子居然是絲綢的。

當然,她絕對不是要趁機猥褻他,也沒有要去看他那玩意兒的意思,這不都是形勢所逼嗎?誰讓他傷在大腿上的!

她只是『不小心』的瞥了兩眼罷了,她發誓,她絕對沒摸他的東西,只是摸了摸他滑膩的絲綢內褲......

言歸正傳,她就是希望這男人能看在她救過他一命的份上,幫自己離開茅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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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妻無度,嫡妃不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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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拿自己的洗澡水做飯,不嫌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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