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番外·普林斯頓09

第284章 番外·普林斯頓09

09

買了一杯咖啡一個三明治,就坐在路邊,看著來來往往的行人。

她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跑到這個時空來,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在這裡呆多久,還不知道自己那個時代的家人究竟會怎麼樣,她暫時不想那些,不管怎麼說,今天是周末,她打工的店面放假,還有,今天真是一個好天氣。湛藍色的天空幾乎可以用萬里無雲來形容了。

華爾街還是那條華爾街。

只不過,這個時候,華爾街沒有arthurhsun,也沒有康斯坦丁。

世貿雙子塔還屹立與曼哈頓島的西南端,十年後,它將被炸毀,二十年後,它將在廢墟的原址上重生。

這個時候的紐約,似乎與她居住時候的紐約相比,幾乎沒有什麼區別。

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的城市似乎已經進化完美,所以,從20世紀初期開始,這些高樓大廈開始保留一個墮落繁華的軀殼,進入漫長的時間長河。

陽光照在頭頂上。

她咬了一口三文魚蘋果蔓越莓三明治,身邊忽然坐下來一個人。

她扭頭。

「你怎麼在這裡?」

arthur穿著帽衫牛仔褲。他還沒有進化成為勛世奉,所以他的後背沒有那麼直,他像這個年紀的普通的男孩子一樣,微微駝著背,手肘壓在膝蓋上,雙手握在一起。

「今天是周末,波士頓離這裡又不遠。」他拿起來原本放在一旁椅子上冰沙飲料,「走吧,我帶你逛逛紐約。」

「嗯,不去。」

他當然知道,她在拒絕他。

「你現在住在sophie的屋子,和她一起分擔房租,為了表示感情,我帶你逛逛紐約?」

「嗯,不太想動。」

「好吧,我本來不想這麼說。」arthur歪著頭,「,你看,雖然我們是朋友,但是好朋友也要分清楚一些事情。sophie並沒有收你一半的房租,並且她沒有要你分擔水電有線電視的費用,所以,其實sophie實在適當的照顧你。基於你擁有這些額外的好處,那麼,你是不是應該適當的表示一下你的善意,比如,陪我逛逛紐約?」

,「……」

原來,勛先生從小就是一個討價還價的高手!

她抬手摸了摸他的頭髮,——,呃,今天稍微整理了一下,看上去似乎整齊了一些,不想雜草叢生的荒原,只是還是那樣的囂張與桀驁不馴。

「別摸我的頭髮。」

不喜歡被她這樣摸頭髮,好像她在撫摸安慰一個小孩子。

果然說,「你這個樣子,很像我兒子大牛。」

「你有兒子?」

「嗯,在我老家。」

「orwidow?」(離婚還是寡婦?)

「都不是,他們都很好。」

「大牛?」

「daniel,他的名字。」

「他有中文名字嗎?」

「原本他爸爸只想管他叫大牛,不過,後來,他爸爸還是給他起了一個名字,正則。」

正則,出自《離騷》:「名余曰正則兮,字余曰靈均」。

arthur不說話,從吸管中吸了幾口橙子味道的冰沙。

「那麼,你丈夫是個什麼樣子的人?是個好人嗎?」

好人,……,勛世奉。

忽然想起來一個經典笑話。如果有一天勛先生下葬了,有人樹一塊墓碑,上面寫著——arthurhsun,一個好人。

那麼,肯定有人以為,這塊墓地埋葬了兩個棺材,——好人,與勛世奉。

呃。

她想,她應該就是那個好人。

「不算是。」認真的想了想回答。

「那麼他是個好丈夫嗎?」

「以後也許是,現在還不算。」

「你為什麼會同他結婚?」

「我愛他。」

arthur很認真的說,「愛情是一場狂熱的疾病,會被治癒,會消散。」

,「……」

呃。

少年,希望你以後能記得你今天說過的話,每一個字。

「好了。」arthur跳過這個話題,「我說過這麼多,有沒有足夠的理由讓你和我一起逛逛紐約?」

其實,她對這個城市並不陌生。

她同勛先生結婚之後就搬來這裡,但是大部分時間她都居住在裡面,那裡像一個獨立的王國,隔絕了她同這個真實的世界。

20世紀90年代初的紐約,是很多江湖大佬心目中的青春。

這個時候他們還沒有叱吒風雲,他們很多人只是在美帝的窮學生,一面啃著麵包艱苦的讀書,一面騎著自行車滿街道的送披薩。

如果你愛他,就把他送到紐約。因為那裡是天堂,如果你恨他,就把他送到紐約,因為那裡是地獄。

這種語句會在2年後廣泛流傳。

他們沒有去那些異常著名的景點,比如自由女神,比如大都會博物館,比如曼哈頓的帝國大廈,還比如那個坐落在曼哈頓的海邊,卻與整個島上歐式三段建築格格不入的中國駐紐約總領館,他們去的是一些不為人知的地方。

arthur,「在19世紀,這是一片砂石灘,後來荷蘭人來了,他們把這裡建造成一片褐石建築,現在已經有一個多世紀的歷史了。很古老,哈?」

看著這裡,很寧靜的一條街道,樹蔭瀰漫。

「一個世紀的古老,呃,其實,在中國,我們把這段歷史劃分為近現代。」

「那對於你們來說,什麼是古老?」

「別的不說,我爺爺有一個涮洗毛筆的筆洗,就是1000多年前的老東西,10個歷史的歷史,這還不算很古老。他的園子中還有一個養花草的陶土罐,據說,那個年代,製造它的河姆渡人還在刀耕火種。」

arthur斜睨著。

馬上笑,她今天的妝容還算無辜,沖著男孩子笑了兩下,arthur就不斜她了。

巨大的楓樹下面,是一見書店。

arthur,「前面是一個猶太人開的肉鋪,小的時候我每次去買香腸的時候就路過這個書店,有時間就進去看看,那個時候我發現自己的記憶力有些好的令人奇怪。一本書,我看過一遍就根本無法忘記,你好像從來沒有對我的智力感覺到好奇。難道,你不覺得我這個年紀沒有讀中學就進入普林斯頓讀書很奇怪嗎?」

「呃,難道你想要讓我讚揚你的與眾不同。」

「不是。」

arthur看著那個小書店。

它還是那個樣子,陽光透過樹蔭以斑駁的光點撒進去玻璃窗,店主人是一個很老的男人,老式的眼鏡片架在高聳的鼻樑上,他從來不以看怪物一般的眼神看待他。

每次推開那扇門,他總能得到一個善意的微笑,一本幾本十幾本幾十本好書的推薦,同時還有一杯清水,那位老店主自己喝咖啡,卻從來不給他喝,——「你太小,等你長大一些,我給你煮蒸餾咖啡喝。」

「我喜歡,……」他說,「你把我看成一個普通人。」

……

莫斯卡親自飛到紐約,約見凱瑟琳,她是他弟弟曾經的未婚妻。

其實,他已經約了她一年了,但是她從來不回復。如果是普通家庭的女人,莫斯卡有一萬種方法讓她乖乖的滾到拉斯維加斯來,可是凱瑟琳不是。這位金髮美人出身上流社會,如今的未婚夫在華盛頓任職,作為共和黨的一顆新星正在冉冉升起。

莫斯卡給凱瑟琳送了一把百合與繡球花,上面插了一個小卡片,寫著,——一塊新鮮的肝臟,背後令人瞠目的交易。

最後沒有落款,卻寫了一個約會的時間,還有一間很高級的餐館。

這是他最近找到的信息,凱瑟琳的父親去年移植了一塊新鮮的肝臟,於是,他的生命得到了完美的延續。那塊肝臟的捐獻者是一位出身貧民窟的大學生職業棒球員,身體狀態極端良好,沒有任何不好癮症,他意外去世,他的肝臟在第一時間就被摘下,安裝在凱瑟琳父親的身體中。至於,為什麼他死亡的時間剛好是凱瑟琳父親手術做到一半的時間,難道只是巧合嗎?

這就是巨富的權勢。

莫斯卡知道自己用盡了一切手段爬上來為的就是這個。

不是豪宅名車,美酒還有無盡的美人,真正的權勢就是這個,當自己需要一塊新鮮的肝臟的時候,他的名字永遠不會被排在waitinglist後面。

他用這個理由約見凱瑟琳。

如願以償。

莫斯卡在他規定的時間見到了凱瑟琳。

她真美!

金髮整齊的梳著,她身上還保留著當時在耶魯讀書時候的氣質,身上是一套淺色的套裝裙,60年代的手工皮鞋包養的就像剛摘下來的玫瑰。

「好久不見,凱瑟琳。」

的確好久不見,自從他弟弟卡薩帕死後,他再也沒有見過她,甚至連卡薩帕的葬禮,她都沒有出席。

「你有什麼事,莫斯卡?」

「我們長話短說,凱瑟琳。」莫斯卡開門見山,「卡薩帕死前那一天,你們中午一起吃飯,但是你同他吵架了,為了什麼?」

凱瑟琳還是那張完美的淑女臉,但是卻掩蓋不住她聽見這個問題后極端嫌惡的表情。

「一些私事,我們當時分手了。」

「什麼事?」

「這還需要問我嗎?」凱瑟琳聲音很輕,卻冷硬的像窗外曼哈頓的鋼鐵森林,「你知道你弟弟是什麼人,他噁心到極點。」

「別這麼氣惱,親愛的。」莫斯卡不以為然,「當時你們在一起不過各取所需,我捐了一大筆錢給你叔叔競選,以後我還會繼續寫支票,給你叔叔還是給你未婚夫,只要你張口我都同意,你就別再擺出這張嘴臉了,來,笑一下,你真美。」

凱瑟琳的手指攥緊扶手,5秒之後,她鬆開。他們在玩權力的遊戲,遊戲就有遊戲的規則。

「那一天,我知道了一件他的私事。他一直買春,並且,對象全部是未成年的,……,男孩子。」

「這些我知道,說一些我不知道的事情。」

「他好像看中一個什麼孩子,開價20萬美金,但是可惜,交易沒有達成。」

「這可真是大手筆,凱瑟琳。」莫斯卡說,「當年他送你的鑽戒也不過10萬美金而已。美人兒,你生氣是因為卡薩帕買春,還是,他在這上面支付的金錢比你的鑽石更昂貴?」

「莫斯卡,如果你再評論我的鑽石,我不會再告訴你任何事。」

莫斯卡的手指劃過自己的嘴巴,想成一個封口的姿勢。

凱瑟琳說,「我聽到他和手下的對話,本來交易取消了,但是卡薩帕不甘心,他好像想要用一些強硬的手段。我對於他這些事情非常反感,所以爆發了激烈的爭吵,就這樣。」

「你知道那個孩子,是誰嗎?」

「不知道,但是,……」

凱瑟琳停下。

「但是什麼?」

莫斯卡掏出支票本和鋼筆,寫下一個不錯的數字,隨後,他將這張支票交給凱瑟琳。

「那個孩子,家住在皇後區傑克遜高地,那裡有一大片貧民窟。別的我就什麼都不知道了。」

美國自我標榜人類歷史與整個地球上人權狀況最好的國度。但是,它是一個國家,不是天堂。有一個問題異常尖銳與突出,這就是它的xx市場。

莫斯卡自然熟知這一切。

在這個市場上,價格最高的是10歲左右的白人男孩子,最頂級的可以賣到10萬美金。卡薩帕不是蠢貨,他是其中的老手,自然也知道這個價格,所以,他心甘情願願意支付20萬美金的貨品,一定會是整個市場都難以尋覓的頂級貨色。

他是誰?

莫斯卡坐在紐約的辦公室,看著外面的哈德遜河,入海口,還有一座座的高樓大廈,夜晚,這裡燈火輝煌,像是使用金子堆砌起來一樣。

桌面上全是關於卡薩帕的資料。

調查進行的非常緩慢,有用的信息不多,他又翻開了勛亭澤的相關資料。這個人,他看上去同卡薩帕完全沒有關係,雖然他身後的生意並不都是合法的,但是他似乎沒有涉足到關於人口買賣方面的事情。

可是,他為什麼會知道卡薩帕死之前打過了6把牌呢?他同卡薩帕的死亡一定有某種聯繫,究竟是什麼?

莫斯卡一張紙一張紙的翻看。

勛氏家族原本在中國只不過是沒落王孫,沒想到來到美國竟然成為新的豪門貴族,他們過著奢華卻詭異的生活。他們的信息很難找,但是並非一點消息都沒有。就比如,勛亭澤的哥哥勛亭瀾的花邊新聞就很多,還有,他最近有一個私生子,這個孩子天賦極高,不到12歲就取得了mit的博士生資格,他,……

莫斯卡翻看了這個私生子的資料,一張照片。

男孩子在波士頓讀書,天氣很不好,光線也不好,但即使這樣,依然無法阻擋照片中的人像給人的感覺,——那是藍鑽希望之星!

瑰寶,卻佔滿了鮮血的不祥之物。

三百年來,它那些聲明顯赫的主人們都死於非命。

當年的印度王公被叛亂分子絞殺,後來法王路易十六失去了他的姓名與國家,隨後,幾代富豪級別的收藏家都因為它而死無葬身之地。

莫斯卡放下照片,看了一眼這個私生子的資料:

——家庭住址:s.(皇後區傑克遜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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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黎明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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