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晉和南方王朝的特點

第二節 晉和南方王朝的特點

隨著莊園經濟成為最高級的生產力,士族崛起,成為統治階級。士族作為創造財富的主體,希望得到更大的權力和經濟自由。由此,以「豁達」、「個體自由」為理論核心的玄學,成為意識形態的主體。

但是北方士族統治的社會還沒有進入它的**時期,就因八王之亂和五胡亂華而夭折。

游牧民族在中原建立政權之前,中國的發展模式和西方古羅馬帝國有一些相似,都是統一的中央集權大國,莊園經濟。甚至連思想學術上也有一些相同的觀點。

羅馬帝國在3世紀已盛行斯多葛派哲學。斯多葛派哲學認為,宇宙存在一種支配萬物的普遍法則,即「自然法」。這種普遍法則作為自然的必然性,滲透和瀰漫於宇宙萬物之中。人是宇宙的一部分,同樣要受這種普遍法則的支配。人的美德就是「順應自然」,德行是唯一的美。

這和王肅引道入儒后的儒學思想何其相似,王肅也是放棄天命論,而提「天道」與德。

而中國在西晉滅亡之後,北方進入了戎族執政時期。雖然南北二朝還都是莊園經濟為主,可是政體有了很大的不同。東晉由於依靠士族部曲完成統一,並在之後依賴士族部曲力量。所以東晉和後面的宋齊梁陳,形成了士族專政的局面。士族一旦獲得專政也不會輕易放手。皇權衰弱。即使是在南朝最強硬的宋武帝劉裕時代,士族仍佔有很高地位。其推行的廢除士族「免役」政策,遭到名士、寒士的巨大抵觸。劉裕死後,三個顧命大臣中兩個名士,一個寒士。可見士族在政權中的地位還是很高。雖然劉宋之後,士族不能再與皇家共天下,但是南方的士族社會已經成熟,無法從根上動搖。

士族和皇家共天下,士族就要擁有荊州和揚州的皇權。在東晉,琅琊王氏、潁川庾氏、焦國桓氏,先後做到了與司馬共天下。皇家想改變這一局面,最終得到的結果,往往是被士族「清君側」。

而在劉宋得到南朝江山之後,為了防止再次產生與士族門閥共天下的局面,改用親王督荊、揚。這樣,在老皇帝死後,往往又迎來一波西晉「八王之亂」式的動亂。

這一時期,皇家內部因親王督軍事,而矛盾很大。另外皇家和大士族之間的矛盾也很大。皇家一有機會就打擊大士族,而大士族在最終獲得最高軍事權力后,也就不再選擇與皇家共天下,而是自己做皇帝。

皇家親王督軍權,使得皇家在繼位問題上老是血腥的兵戎相見,生死之戰。幾代下來,就像西晉一樣,皇家人物凋零,最終不得不請士族插手。

造成這一現象的最根本原因,就是從曹魏后,中國進入士族社會。高官士族們首要責任是維護其家族利益。當然這其中不排除有完全忠於皇帝的個例。但總體形勢是,首先維護家族利益。因為士族個體的崛起,首先有賴於這個家族的支持,即使他有一些才華,也是因為家族的推薦而獲得成功的。即使不是本家族的推薦,也是與其他家族交叉推薦。士族個體的成功,首先並不全是來自於皇家的欣賞,而是家族的扶持。

而在那個一人出問題,誅三族,誅九族的時代,士族個體的成敗,直接關乎整個家族的興衰。所以,他們首先是要對這個家族負責,他們付不起因自己出事而對家族的打擊。王敦清君側,因為王導的原因,殺死了周?。周?是原南方最大士族,後來王敦看到周?家族因名士被殺而迅速凋零破落,幾度傷心落淚。

這樣,從統一的西晉開始,漢人王朝進入親王督軍,則天下亂;士族崛起,則「共天下」的惡性循環之中。這一點也符合後來西方發展的歷史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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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晉孤煙之山河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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