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像我這樣一個早已習慣見異思遷的男人能這麼脫胎換骨般地愛上一個固定的女人確實是個奇迹,這奇迹的發生首先應該歸功於安心的人格人品,是她的人格人品對我產生了包容和感動的作用,這說明好的道德品質對人的感染力和吸引力,在任何時代都是存在的。其次,同樣重要的是,在我和安心的交往中,她總能給我一些意想不到的驚訝,讓我始終維持著對她的新鮮感和好奇心。譬如她的相貌和她的經歷之間,就有著不可思議的距離,她的內在性格和她的外部氣質之間,也有著難以想像的差別。這些距離和差別,就是安心特有的魅力!
就像我怎麼也沒想到她這樣一個看上去柔弱似水的女孩能在半空中劃出那麼流暢飽滿的后擺腿一樣,我也同樣沒想到在那張清純善良的面孔下,竟然也潛伏著常人難以企及的果敢與機謀。
對此我只能歸結為她曾經接受過的職業訓練,以及那段驚心動魄的非凡經歷。她畢竟經受過一場生死的考驗,她過去的職業和經歷常常讓我情不自禁地心生敬意。
安心最讓我感到吃驚的,還是她在我入獄之後,孤身一人對我展開的營救。當時我在獄中和她斷絕音訊,我甚至不知道她的去向和行蹤,如果我當時知道她還在換而不舍地上下打點四處奔走的話,我定會勸她罷手。我知道這是個「鐵證如山」誰也翻不過來的官司,死馬非要當做活馬醫很可能勞而無功而且徒費錢財,等於把錢財扔進一個無底洞中連響都未必聽見一聲。我知道錢財現在對安心和小熊母子來說,就等於生存和活命,這是很現實的事情。
而且我想,安心也沒錢。這年頭沒錢能幹什麼?
大概就是在我幾次申訴不被理睬正處於絕望委靡的那個時候,安心帶著二十八萬元的巨款從清綿趕回了北京。她先找到了我原來用的那位女律師,付了那女律師足夠的錢,然後和地共同謀劃了如何推翻原判的步驟。她們先是找了劉明浩,動之以情不起作用便曉之以理,曉之以理收穫不大便誘之以利,最後終於從劉明浩身上打開缺口。劉明浩有義氣的一面,也有見利忘義的一面,所以實際上,情與理,義與利,對他都起了一定的作用。他在律師保證他原來在法庭上的證詞絕對不會被指控為偽證和誣告的前提下,答應重新作證,把我當時在飯後的餐桌上收那兩萬元回扣的態度和過程,以及後來我向他說過邊曉軍和鍾寧同意把那兩萬元錢給我的事實,重新做一個證明。他同時還透露了一個重要的情況,那就是邊曉軍和國寧公司鬧了點矛盾,最近不知是辭職了還是被炒了,反正已經不在國寧集團幹了。這個情況令安心和律師精神大振,都有了一種曙光在前,勝利在望的預感。
她們馬上找到了邊曉軍。找的過程很複雜,邊是個夜不歸宿,行蹤無定的人。律師手裡事多,搭不起這份功夫,安心就一個人接著劉明法提供的線索,一點一點地找,找了一個多星期終於找到了這個傢伙。她在一家夜總會的門口堵住了邊曉軍,說有事要找他談一談。邊曉軍沒見過安心,見一個這麼漂亮的女孩兒在這兒等他,心有點亂。我知道邊曉軍和他太太的感情一向很淡,以前總和我開玩笑說人到中年的三大快樂就是升官發財死老婆,聽得我毛骨悚然。他很樂意地跟著安心去了一家幽靜的小酒吧,坐下來點了飲料慢慢談。他大概燒心火燎地盼著和安心能有進一步的故事發展,但沒想到安心上來就拿出三萬塊錢來,一萬一捆,一捆一掃地往他面前一擱,弄得他瞪著眼睛幾乎不知所措。
當天晚上安心離開那家小酒吧之後就去找了律師,向她報告了和邊曉軍秘密晤談的結果。邊曉軍在知道了安心和我的關係以及她的來愈之後,當然不會再動什麼邪念,索性和安心做起了生意,他把價碼加高了一倍,要安心至少付六萬否則免談。安心沒有猶豫立即成交,她答應付邊曉軍六萬,邊曉軍答應跟她去見律師。
剩下的事主要是技術性的,由律師分別同劉明浩和邊曉軍協商他們的新證詞。劉明浩不想過分得罪國寧公司,所以不想讓律師披露國寧公司收買他讓他作偽證的事實,儘管國寧公司和他簽的那份國寧大廈中央空調的供貨意向書到後來並未落實,劉明浩最終只是得到了國寧公司用來替換這筆大買賣的一樁小生意——印製國寧大廈的銷售小冊子,一共賺不了幾千塊錢還特操心特麻煩的事。鍾國慶也是生意人,也許他覺得劉明浩在法庭上的那幾句證詞,撐死了也就值這些。
邊曉軍則不同,他主動表示願意將鍾國慶逼他作偽證的內幕抖樓出來。當時鐘國慶親自找邊談話,要求他在法庭上否認我曾經向他報告過收到兩萬元回扣的事實,否認他當時同意那筆回扣讓我拿著的事實,以達到誣陷我的目的。反正是鍾國慶逼他乾的,就是構成偽證罪,主要承擔者也應該是鍾國慶,因為鍾國慶當時和邊曉軍是老闆與僱員的關係,邊曉軍「迫其壓力而從之」,在法律上屬於脅從的角色。首惡必辦,脅從不問,邊曉軍自己不會有什麼麻煩。當然邊曉軍這麼積極主動地幫忙併不是因為得到了六萬元的好處,而是因為他和國寧兄妹之間,不知結下了什麼思怨。他在國寧公司的職務反正被撤了,光腳的不怕穿鞋的,在和律師談話時,大有一種「捨得一身剮,敢把皇帝拉下馬」的大無畏氣概。
除此之外,邊曉軍還出謀劃策,提供了其他幾位證人的姓名和聯繫方法,他以前曾和這些人在不同場合時鐘寧把那兩萬元回扣發給我表示過不滿。這事當時在公司里有不少人都知道,邊曉軍提供的這幾個人基本上都是炒了國寧公司或被國寧公司炒了的人,只要多塞點錢給他們免得他們怕麻煩,估計出來作證都沒什麼問題。
回扣這件事這麼多人都知道,肯定是符合回扣必須公開的原則了。至於是否有賬,律師認為在一家私營公司里,老闆回頭對財物的處理決定,是有效的。鍾寧同意回扣讓我拿著,那回扣實際上就是公司對我的獎勵,走沒走賬不是我的責任。這觀點她上次在法庭辯論中已經闡述,觀點本身是沒有問題的,上次敗訴的主要原因,是控方證人異口同聲地否認知道回扣這件事,否認我得到這筆回扣是老闆同意的。如果這次能證實公司負責人對這事是知道的,能證實老闆是同意把這錢給我的,那麼我暗中受賄這個罪名,從主觀動機到客觀惡果,就都難以成立了,就都站不住腳了。
在一九九九年的春天,律師通過法定程序,以發現了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有誤為由,向法庭提出複審請求。四月二十八日,那個日子我記得很清楚,法庭開庭複審我受賄一案。審判長在審查了辯方提供的新的證據材料,對證人進行了調查詢問,狡辯雙方進行了簡短辯論之後,當庭宣判:原告方對我受賄的指控證據不足,不能認定。原一審判決和二審判決的有罪認定不當,應予糾正。複審重新判決:被告人楊瑞無罪!
當天我在律師的陪同下以自由之身走出法院的大樓,仰臉看到外面的天空,比監獄里的藍,比監獄里的大。天地之間,投滿了陽光。我把目光放平,看到法院大樓的台階下,站著我深愛的安心。我們彼此注視,我看著她消瘦的面容,心裡特別難受。我一步一步慢慢走下台階,站在她的面前。我看到她眼中的淚水,在陽光下一閃一閃。她抬起右手,輕輕地,摸我的臉,我也慢慢地伸出雙臂,將她攬在懷裡。多久以來,我日思夜想的,就是像現在這樣,用力地擁抱我的安心。
律師也走下台階,走到我們的身邊,她說了句:「祝賀你們。」我們不約而同地轉頭看她,她已走到路邊一輛等客的計程車前,拉開車門,回頭沖我們笑笑。這大概是我第一次看到她的笑容。她說:「有事兒呼我。」說完上車,車子轉眼開上了大路,匯入了長不見首尾的車輛的洪流之中,像一滴水匯入了奔騰的江河一樣,很快就無影無蹤了。
我感謝律師,我感謝法律,我感謝所有為我說話的證人,哪怕他們是為了錢,或者是為了其它目的,但他們終於說了真話。
正是由於他們的真話,我不僅得以終止牢獄之苦,重獲自由,更重要的是,他們還給了我一個清白之身。
我感謝安心!
我那時還不知道為了這陽光燦爛的一天,安心已傾家蕩產,她使每一個在這場審判中發生作用的人,得到了利益,包括律師。律師也一樣,這年頭誰也不能為你白乾,誰也不能僅僅為道義,為真理,白乾。
安心付出了一切,包括她父母畢生的積蓄,她要得到的,就是有朝一日能站在法院高高的台階下,看到我從那門深似海的大樓里,昂首闊步地走出來。
我感謝安心的父母!
從我知道我的清白不僅僅是用清白換回來的,也是用金錢贖回來的那一天起,我:就渴望著能到清綿去。我渴望見到安心的爸爸媽媽,我要在他們面前長跪不起!我沒能讓他們的女兒過上一天豐足的生活,反而使她的全家被拖累得一貧如洗。我想跪在安心的爸爸媽媽面前發誓,這個恩情我一輩子都要報答!
現在,我終於接近了安心家的舊居。在我走出法院已經將近一年以後的這個早晨,我穿過清綿那座古老的袖珍小城,終於在山林掩映的一個湖邊,看到了那幢北方的宅院。那院落在周圍錯落有致的雲南民居中,幾乎像一個小小的名勝古迹,讓我感受到一種黃河文化特有的親切。我明明知道,這院子已經不是安心的家了,但我一看到那一團青磚黑瓦就禁不住心跳起來,禁不住加快腳步向它奔去。
我終於站在這座宅院的門前了,這院子比我的想像要簡單和平易。我凝視著那兩扇用鐵皮飾角的院門,早已油漆斑駁,露出幾分破敗之相,幾分物是人非的凄涼,但門前兩側石鼓上那一對雕刻精緻的小獅子,張牙舞爪的姿態表情卻依然神采奕奕。四周很靜,一如安心描繪的那樣,這是一個與塵囂隔離的地方。
我用手擊門,門上發出一種陳年古舊的聲音,我大聲問道:「有人嗎?」
院子里有了些零亂的響動,那響動很快歸結為一串踢踏的腳步聲,隨後門「吱嘎」一聲打開來,門軸的響聲經典得完全像電影里特意做出來的音效。
開門的是個年輕人,看上去比我大不了多少。我微微欠身表示打擾,問他知不知道原來住在這裡的一位性安的人家搬到哪裡去了。那年輕人做思索狀:姓安的?這時從院里又走出另一個人來,是個頭髮花白的老者,接了話說:「你是找原來住在這裡的安大夫吧,他們去年春天就搬了。」
我說:「我知道,請問他們搬到哪裡去了?」
老者說:「他們搬到縣群眾文化館去住了。不過聽說現在也不在那裡了。」
我問了去群眾文化館的路徑,然後謝了這座院子的一老一少兩個新主人,再然後我透過那扇只開了一半的院門,向院里投以匆匆一瞥。這院子曾是安心的家,這地方就是安心出生和成長的地方,院內的一磚一瓦,院外的一草一木,都在我心裡激起些衝動和通想,我幾乎分不清這些東西究竟是滿足了還是更加撩起了我對安心的思念。
我找到清綿群眾文化館的時候,正是這裡開午飯的時間,工作人員都回家吃飯去了,館里幾乎沒人。這是一座半新不舊的兩層磚樓,樓不大,門口卻掛滿了大大小小數不清的招牌。什麼圖書館、聯誼會、研究會、輔導站之類,大概都是群眾文化館的分支機構。這樓里大多數房門都鎖著,沒鎖的也空著,偶爾見到有人匆匆交臂而過,一問安大夫和他在這兒工作的愛人,都是一臉茫然。我在樓里轉了半天毫無所獲,快快出來走到街上吃飯。就在文化館斜對面一間很簡陋但很乾凈的小鋪子里,吃了一碗豆湯和半斤永昌烙餅。吃飽后看看時間差不多了又再次返迴文化館,這次我直接去了文化館的館長辦公室,堵住了一個剛巧從辦公室里出來正在鎖門要走的女幹部。
女幹部聽了我要找的人,有幾分警惕地上下打量我。我猜到她的警惕所為何來,連忙出示了我的北京的身份證,表示我是從北京來的是安大夫女兒的同學,到這兒是來找安心的——您知道他們現在住到哪兒去了嗎?
那女幹部查看了我的身份證,還對了對我和身份證上的照片是否同為一人。我的身份證和我那一口地道的外地人一般模仿不來的北京迴音讓她消解了懷疑,但她的回答仍然不能讓我滿意。
「你找安大夫對吧,他們搬走了。他愛人也不在我們館里工作了。」
「什麼時候走的?」
「走了……有好幾個月了吧。」
「他們去哪兒了?」
「這我不清楚,好像是離開清綿到別的地方去了吧。」
「到什麼地方去了?」
「我們不清楚,沒有跟我們講。」
女幹部把身份證塞還給我,行色匆匆地走了。我疲憊地站在樓道里,心裡空空的。安心在清綿的父母,是我要找到安心的主要線索,我想不管安心是否回到他們身邊,他們應該都知道女兒的行蹤。
我再次走出文化館的這幢小樓,站在街上發獃,我的整個行程到此一刻,已全然沒有了前進的方向。我想了半天,毫無目的地再次從縣城走回到安心家的宅院,我沒有再去敲門,而是沿著院子後面那種滿了高大筆挺的禿杉樹的山坡,沿著那山坡上一條殘石依稀的悠悠古道,走向我常會夢見的那片山間的平湖。我在湖邊眺望著對岸的草坪,草坪在陽光下顯得極其開闊。陽光把草坪盡頭那一線參天大樹的陰影,全力地向後壓去,讓那片如果走近肯定會發現極其深邃壯觀的原始森林,變得渺小而可親。
直到太陽西斜,我才從那高山平湖的岸邊返回,再次經過那座北方的宅院,院里還未升起炊煙。我在通往縣城的歸途中一再回首凝望,竭力把黃昏中這片最後的即景與以往的想像合併,同時把留戀的目光遺落在那座院子的青磚灰瓦之上。我腦子裡居然有了那麼一個荒唐的閃念,我想如果我找不到安心,我也許會搬到這個地方,在這院子的附近住下來。
我回到清綿城,穿過兩山夾峙的街市,穿過曾扼「三宣六慰之咽喉」的古城門,再援鐵索大橋穿越天塹清錦江,在天黑前返回火車站所在的那個彈丸小鎮。我從隨身帶著的旅客列車時刻表上,找到了深夜將至的一列火車,那是從昆明開往南德的七七五次普快。
我想,除了安心的父母之外,惟一還有可能知道安心去向的,只有南德公安局緝毒大隊的隊長老潘。
時間還早,我在車站前的那個雜貨店裡,買了一包餅乾,拿著,並沒有打開來吃。我的腸胃在苦悶和茫然的壓抑下,幾乎沒有蠕動的樂趣。我拿著那包餅乾,坐在車站小小的候車室里,背上的背包顯得很沉,但我也懶得解下它來。我就這麼坐著,一直坐到夜幕將臨,坐到夜深了我才走到站台上,嚼著餅子去等那輛惟一在這個小站短暫停靠的夜行列車。
南德我是去過一次的,那是去年夏天將至的季節,我和安心一起回了一趟雲南,我們當然地去了南德。除了南德之外,我們還去了昆明和北邱,那時我們正興高采烈地準備結婚。
那時我剛剛獲釋出獄,我和安心都沉浸在勝利重逢的喜悅之中。我們決定結婚,再沒有什麼能夠阻礙我們正式結為一體的事情!我們都想過,認真地商量過,無論我們的父母——主要是我爸——是否同意,是否接受;無論安心是否二婚是否有孩子;無論我們有沒有錢有沒有經濟上的能力,我們都決定結婚!我們一定要結婚!就在現在,結婚!
安心從清綿帶回的全部二十八萬元現金,為營救我出獄花得只剩下不到三萬元了。她打電話給她的爸爸媽媽,告訴我們要結婚的想法,也說了錢的事。安心的爸爸媽媽在電話里祝賀了我們,她媽媽還和我通了話,她聲音里那種母性特有的辭感,令人感動。她說:「你是楊瑞吧?你知道嗎,安心非常愛你,她愛你勝過愛她自己。在這個世界上,她最愛的人除了她的孩子,就是你,你知道嗎?」
我說:「我知道。」
她說:「你能愛她嗎,像她愛你一樣?」
我說:「能!」
她說:「你能愛她的孩子嗎?」
我說:「能!」
電話那邊沉默了一會兒,傳來了安心母親隱約的啜泣,她剋制著哽咽,說:「我的這個女兒,太苦了……我知道你也很苦,你們能相依為命……我真的要好好地祝福你們!」
這位母親哭起來,說不下去。我把電話交給安心,我在一邊聽著她們母女互相勸慰,說著相信我的話。我心裡默默地想,我一定會對安心好的,一輩子都不會變的!
關於那筆剩餘的錢,安心的父母讓我們留下來做結婚之用,但我不同意,我堅決主張安心把錢寄回去。安心在電話里和母親商量再三,爭執再三,終於按照一個妥協的辦法,我們留下一萬,另外將近兩萬元錢,由我和安心一道,去郵局寄回了清綿。
在安心的勸說下,我去看了一下我爸。一是告訴他我出來了,沒事了,平反昭雪了,沒給他,也沒給我們老楊家丟什麼人。二是告訴他我要結婚了,希望他能同意。還好我爸那天沒有喝酒,腦子還算清醒。但言談話語之間,能聽出他的大腦長期受酒精毒害,已大不如前。他才五十多歲,說話就跟七八十的老頭兒差不多,語無倫次的。關於我無罪平反一事,他大發感慨,大罵法官檢察官昏庸無道,並竭力鼓動我去告他們。我爸說:咱們不能讓他們這麼白整了大半年,物質上的損失咱們不提,提了讓人看不起,這精神損失名譽損失不能不提,不能就這麼算了。現在都有法了。國家政府辦錯了事兒,照樣得賠,現在民告官凈是告贏的。
關於我要結婚一事,我爸沒有明確表態,但口氣上是同意了的。他先問:你夠歲數了嗎?我說夠了,男的二十就能結婚,我過了年就到二十四了,安心也快二十三了。他沉默,就是不說贊成的話,最多說,你都快二十四啦?你十七八的時候我就管不了你,更甭說你都二十四了。你什麼時候真聽過我的?你媽在的時候你聽你媽的,你媽不在了你聽你自己的。你小時候還有點怕我,怕我你也不聽我的,現在連怕我都不怕了。
他這麼說,我也不吭聲,我們父子之間現在已說不出太多親熱的話來。沉默了一會兒我覺得挺難受,就說:「爸,那您歇著吧,我先走了,以後有空再來看您,等日子定了就告訴您。」我把安心讓我帶的兩瓶白酒和一兜水果放下,就告辭。我爸站起來,送我到門口,他終於說出這麼一句話來:「你們結婚,我也沒什麼準備的,錢你爸爸給不了你們。你們現在住的那套房子,我本來想把它和我住的這一套並起來跟單位換一套大的。你們要結婚的話我就暫時不換了,給你們先住吧,你們結婚也不能住街上去。」
我說:「謝謝爸爸。」
我爸說:「你還知道謝我呀,懂禮貌了是不是,不用謝,你彆氣我就成了。」
我父親在門口最後說的這幾句話,等於是同意,至少是承認了我的這門婚姻。
後來我爸還打電話來問我們結婚打算在哪裡辦,辦幾桌,提醒我別忘了清誰請誰。我告訴我爸,我們勤儉辦婚事,不打算擺多少桌了,我們旅行結婚去,等回來給親朋好友發發糖就行了。
我爸說:「哦,也好,安心是二婚,又帶著個孩子,不大操大辦也好,你們就自己出去轉一圈悄悄辦了吧,別人要問起來我就說你們早結了。」
我爸這話讓我心裡挺不高興的,可我沒說什麼,自己消化了算了。
是的,我和安心決定,誰也不清,結婚是我們自己的事,別人愛說什麼就說什麼,說什麼都行。
但我和安心一起,請那位精明能幹,不苟言笑,但最終幫我們打贏了官司的女律師吃了頓飯。我們手頭再緊,也還是找了個相對體面的地方——「星期五」餐廳,來表達對她這份「救命之恩」的謝意。尤其是安心,堅持要體面一點地請她吃這頓飯,她和她似乎已結下了深厚的戰鬥友誼。我說:要真想體面咱就豁出去上飯店酒樓吃魚翅鮑魚去,我過去常吃,哪兒好哪兒不好,哪兒便宜哪兒貴全部門兒清。安心愣了一會兒:魚翅鮑魚?那要多少錢?我笑笑,答:「簡單吃吃的話,咱們三個兩千以內拿下來了。」兩千?安心嚇一跳,吃金子呀!我說,兩千塊錢三個人吃那些玩意兒,還真吃不著好東西,魚翅只能吃散翅碎翅和發過了頭兒的小的翅;鮑魚只能是鮮鮑而且還只能吃十六頭的……安心說那咱們還是吃別的吧,體面也不一定非吃這些呀。
於是我們選了「星期五」,那是年輕人喜歡去的地方,老外也喜歡去,因為那地方的氣氛對中國人來說很時尚,對外國人來說很懷舊。外國人吃飯比中國人更講體面,但他們的體面講究的是環境和餐具,以及喝客陳了多少年的酒,而不是吃什麼。外國人還不愛吃什麼魚翅鮑魚海參魚肚以及其它滋陰壯陽粘了吧嘰的玩意兒呢,吃這些全是中國人的講究。
那頓飯我們三個人才花了三百元多一點,吃得挺快樂。律師年齡比我們大六歲,基本上還算一代人,因此挺有共同語言的。
何況光是回顧這個案子,慶賀我們三人共同的這場勝利,聊聊這中間所有有趣的和深刻的人與事,就有腳不完的話題。
吃完飯後,坐著喝飲料的時候,律師突然結束了回顧,向我提了一個有關下一步的問題。
她說:「楊瑞,從法律上說,鍾國慶和鍾寧的做法應該屬於誣陷,完全構得成誣告罪和偽證罪,你願意不願意起訴他們?」
我愣了一下,說:「行啊。」
律師說:「劉明浩、邊曉軍,還有複審的時候其他幾位證人的證言,實際上已經足夠認定他們這個罪名了。現在需要的是要有受害者提出訴訟,反告他們,把程序啟動起來才行。」
我看一下安心,安心低頭想著什麼,沒表態。我對律師說:「行,我起訴他們!」
律師更正說:「起訴他們是檢察院的事兒,但受害者可以向檢察院提出訴狀,要求起訴。寫訴狀和聯繫證人這些事我可以替你們做。」
律師也看一眼安心,安心始終沉默。律師轉臉對我說:「你們回去商量一下、決定下來的話,你們找我。」
我說:「行,肯定還得再麻煩你。」
那天晚上吃完飯,我們在餐廳門口分了手,律師打計程車走了,我和安心找車站坐公共汽車回家。時間太晚我們也就不去接小熊了。安心給小熊的「奶奶」打了電話,和小熊在電話里說了好半天再見晚安之類柔軟纏綿的話,然後和我一起坐公共汽車晃晃悠悠地回了家。
回家之後,安心收拾床。收拾完床她走到客廳,問我:睡嗎?我一看錶還不到十一點,猜想她今天晚上大概需要我。我出獄的頭幾天和安心天天做愛,常常一天兩次甚至三次,白天也做,好像一下子做傷了,都覺得再做就該生病了。於是這幾天我們開始老老實實地休息,晚上睡覺只是互相抱抱,但不做,都困了就互相親一下互相說睡吧晚安,然後就跟老夫老妻似的各自睡去。我從安心此時的口氣眼神中,感覺到她今晚又想要了,於是從沙發上站起來,去衛生間漱了口,然後上了床。上床前直接把衣服脫得一絲不掛。安心還穿著胸衣,也上了床,靠近我平躺著。我也平躺著,好像都等著對方主動碰自己。等了半天,安心一動不動,像在想什麼事兒似的,我耐不住剛想伸手到她胸前。
安心突然開口問我話了:「楊瑞,你真想去告鍾寧嗎?」
我沉默了一下,才說:「啊,她也應該當一回被告了吧!」
我們又都沉默下來,良久,安心再次開口:「你告她我沒意見,我是擔心你和我不一樣,我反正和她不認識,沒任何情分,只有仇恨,可你和我不一樣,你們過去是情人。」
我說:「誰跟她是情人呀。你是不是以為我和鍾寧還有感情啊?你沒事兒吧!」
安心一聲不響了,停了好一會兒,又說:「人是感情動物,感情的事說不清。我不是說你和鍾寧現在還有感情,我是說,你們過去在一起,畢竟有過美好的時光,有過互相關照,互相惦念的時刻,這些東西是你的經歷,難道能說忘就忘嗎?經歷是你持不掉的東西。」
我說:「你不會認為我現在還留戀過去的生活,還想著鍾寧吧?」
安心說:「沒有,我是說我的體會,就像我對毛傑,也談不上愛他,他販毒,我也知道是有罪,可你讓我去告他,去讓他死,我心裡還是有障礙,我不忍這樣!我總會想起我和他的過去,過去有很多美好的時刻,我會想到他過去對我好,他過去是怎樣怎樣照顧我。很多細節平時本來想不起來的,可到這時候就都想起來了。」
我笑一笑,抬起身子看安心,我摸摸她的臉,說:「那是你,你是女的,女的都是多愁善感,心太軟,什麼事情都自己扛,我們男的可不這樣。」
安心依然一動不動地平躺著,看我。窗外的燈光透過紗簾,把她的眼睛映得發亮。那眼睛一眨不眨地看著我,她說:「好,只要你想情了,心裡不彆扭,那你就去告,我當然沒意見。」
我說:「你真沒意見,那剛才律師說這事兒的時候你怎麼不吭聲?」
安心說:「我不會主動讓你去告她的,我不會。要是你真生她的氣,想報復她,而去告她的話,找不反對。但我不想勸你逼你去告她。因為我知道她是你過去的女朋友,我不想讓你有一絲半點的不忍心,不自然,還非要做。做過以後時間長了心裡頭又難受,又後悔,我不想你這樣子。」
我躺下來,沒再說話。我會像安心說的那樣嗎?我不敢肯定。但反過來想,如果我走上法庭,面對我昔日的情人,去告她入獄,讓她受苦,我會由此而特別快樂嗎?這一點我似乎同樣不敢肯定。
我想到當初鍾寧告我的時候,我在法庭上那麼心平氣和地看著她,而她卻毫不手軟,她幾乎是聲嘶力竭地要置我於死地!我看出她因此而有快感,而得到滿足!想到她那時在法庭上表現出來的興高采烈的樣子,那一臉惡毒的得意,我突然警告自己,我不能像她那樣,我不能像鍾寧那樣生性殘忍,那樣窮凶極惡,那樣沒有寬容之心,我不能做那樣一個沒有一點檔次的人!
那一晚上我和安心誰也沒有再說什麼,也沒有再做什麼親熱的事,我們各想心事,直到睡去。
第二天我給律師打了電話,我說我不打算告鍾寧鍾國慶又算了,放他們去吧。律師好像早有預料似的,並不驚訝地問我:為什麼?是不是怕他們財大氣粗後門多告不下來?我說不是,我不想再跟他們告來告去的,我和鍾寧畢竟有過一段感情,她過去對我也不錯,就算是我回報她吧。律師沒再多說什麼,她只說:好吧,反正你自己拿主意。停了一下,她突然又說:楊瑞你是個挺棒的男人!我笑笑,問:怎麼這麼說?她答:從你那時候跟我說你要辯無罪,我就挺佩服你的。為了清白,寧可坐牢,一般人都不會這麼選擇。光看你的外表我沒想到你會這麼男人,包括你現在對鍾寧,你這麼處理挺給人分量的。儘管我不贊成,但我理解。我也理解安心為什麼要這麼拼了命地救你撈你了,我想她是值得的。
我和律師通完電話,心裡有種勝利感。我把我不再起訴鍾寧的決定跟安心說了,安心很平靜,既不表示讚賞也不表示遺憾,只說,哦。
除了我們請律師吃飯之外,我們還和劉明浩吃了一頓飯。是劉明浩請客,再三約我們去的。我本來並不想去,劉明浩在法庭上當著我的面說瞎話,他明知道他這麼作證我就毀了,可他還是這麼作證。他那天作證的時候眼睛都不敢看我。他這個證把我們從小到大多年的交情差不多一筆勾銷了。我還能沒皮沒臉地去吃他的飯么?可安心說:劉明浩是做生意的,他是不敢得罪國寧公司。咱們別要求他那麼高了,也別記這個仇了,這個仇你也報不了,何苦總記在心裡很他呢。再說他也幫過你,他這些年幫你不少忙了。他害你這一次算是扯平了吧,不然你且要記他的思呢。
何況他後來又幫你作了一回證,要不然你還出不來呢。
那頓飯是在東方花園飯店裡吃的,在飯店裡吃飯環境氣氛好,比在酒樓吃顯得檔次高。劉明浩在這兒訂了一個單間,點的全是這家飯店拿手的上海錦江菜。開始我們見面時都有幾分尷尬,不過很快就好了。劉明浩第一杯酒先主動謝罪,說:「哥哥有對不住弟弟之處,先喝一杯自罰。」他一仰而盡,抹著嘴說:「我這人就這優點,知錯就改,我原來沒想到我說那麼一句:不記得了,就能把我弟弟給判了,我想咱們國家的法院還不得明察秋毫啊。結果楊瑞一進去可把我急壞了,我他媽慘死了。我心說我怎麼著也得想辦法把我弟弟給弄出來。正好安心又來找我,我們一拍即合。是哥哥讓你進去的哥哥也就必須得讓你出來!來,這第二杯是給你接風的,喝了它,壓壓驚。」
我們喝了酒,不容我和安心插空說話,劉明浩還沒說完似的又接著說:「不過人也說了,沒結過婚的男人不算男人,沒進過監獄的男人不算真正的男人。楊瑞,你這半年沒白進去,我看得出來!你過去整個兒還是一孩子呢,今天我一見你一看你這眼神兒,就看出不一樣了,成熟多了!」
我笑道:「那你什麼時候也進去一回,也當一回真正的男人。」
劉明浩一愣,解嘲地笑笑:「我呀,我先學著做個普通男人得了,我正準備著結婚呢。」
接下來他又大罵鍾寧鍾國慶,說現在好多人都準備告他們呢,國寧公司纏上了好幾起官司,法院檢察院也在查他們誣告我的事。咱們國家法律都有規定的:誣告反坐!不過鍾國慶在上面的關係多,也許能擺乎也說不定。可是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多行不義必自斃!他們總這麼黑早晚要輪到惡有惡報的一天!
吃完了飯,安心拿出三千塊錢來,還給劉明浩。小熊生病時我們借了他四千,後來我去龍都第一個月掙了錢以後還了他一千,現在我們手裡有錢,理應還齊了。劉明浩喝完酒的臉紅彤彤的,使勁把錢推回來,嘴裡嚷嚷著:「嘿嘿嘿,你們幹嗎,這不是罵人嗎。」安心誠心誠意地說:「這還是你賣了股票借給我們的,你已經虧了,我們連利息都不付,再連本兒都欠著,實在過意不去。」劉明浩說:「見外見外,我和楊瑞,誰跟誰呀,這錢就算我跟我這小老弟賠罪的吧,要不我心裡難受!」
他硬是不收,安心無奈扭頭看我,我把錢接過來硬塞在劉明浩懷裡,我說:「你讓我們輕鬆一點好不好,欠著人家的錢我們倆睡不著覺。」
劉明浩見我態度堅決,換了個理由還想把錢塞回來:「你們不是要結婚了嗎,這錢就算我做大哥的送的份子好了,省得找另給你們買東西了。」
我不接,說:「一碼是一碼,這樣吧,反正你也快結婚了,你現在要是送我們東西,到時候我們也得送你,送來送去何必呢,不如咱們說好了,情義到了,禮就免了,怎麼樣?」
劉明浩知道拗不過我,只好把錢裝進手包里,苦笑著說:「你結婚那份禮我無論如何得送,哪怕我送了你不喜歡扔了去呢。」
說實話,我真是不想讓劉明浩送禮,不光他,誰的禮我都不想收。這半年官司吃的,還有前一段找工作那個費勁兒,我算深知了人情冷暖,世態炎涼。這世界上人和人要是沒有一點親緣關係還能親熱來親熱去的,本質上肯定都有一根利益的紐帶,純感情的事兒太少了,有也別信。
在這個觀點上,安心就顯得比我寬容和善良。她說你也別把人都看得那麼委須,好像誰要幫你一個忙一定是別有用心似的,這樣看也太絕對了。過去我在南德緝毒大隊工作的時候,我們潘隊長和錢隊長對我都不錯,好多人都幫過我的忙,難道都是有利可圖?
我解釋不了她的經歷和體會,辭窮地說:「南德我不了解,我是說北京,說大都市,哪個大都市不是物慾橫流。」
安心對她的生活體驗也很執著:大城市比我們南德和我們老家那種小地方,是商業化了些,但我相信,人的內心總有善良美好的一面,總有愛心。愛心就是無私的,否則就不叫愛心。
我不再跟安心爭辯,她說服不了我,我也說服不了她,各存己見算了。我們的觀點不同緣自經歷不同,也練自人性的不同,我想安心是自己太善良了,所以才覺得別人也善良。
我承認我不像安心那麼善良,但我喜歡善良,願意和善良的人在一起生活或者工作。我想如果我和安心今後真能天長地久的話說不定我也會變得和她一樣善良的,可能也和她一樣,吃善良的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