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尊嚴是自己爭取的。每個強國的報復心都是極為強烈的,漢也好,唐也罷,還是今天的美國,一切規則法律條條框框,都不是問題。傷害我者,冒犯我者,必施加以十倍百倍的報復——強國的心理皆如是。不這樣又怎麼能夠顯示出強國的威嚴,別國也不會認為你是強國。
說白了,強國就是打出來的。一個強國只有打倒了另一個強國,才會為世界所認可。
美國的報復心就很強,41年中日本偷襲珍珠港,美國人吃虧不小,自也是積極圖謀報復。很快總統羅斯福親自下令,「一定要回擊日本!」
話是好聽,說起來也很有氣勢,然總統一句話,軍方可就犯難了。
打擊日本,以當時的情況看,日本海軍的實力倍於美國太平洋艦隊,日本不來打擊美國太平洋艦隊,就燒高香了。但要求提出來了,就得辦理,反正羅斯福的意思,也就是作個綉,表現下政治姿態。
美國太平洋艦隊司令官歐內斯特金上將決定對日本本土發動一次大範圍的空襲,東京自然成為空襲的首要目標。不要求戰果如何,打了就算贏。
不過,這也不是容易辦到的。
美國與日本距離太遠,就算從夏威夷起飛,也沒有美國飛機能飛這麼遠。從航空母艦上起飛的話,航空母艦就要接近日本本土。以目前的實力對比來看,這一舉動,多半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
美國人是很聰明的,海軍的弗蘭西斯勞上校提出了一個好主意——「從航空母艦起飛,轟炸后不返回航空母艦,而降落到中國境內」。
這個主意相當好,解決了所有困難,但新的問題又產生了。
中國現在是中立國,不是美國的盟友,肯定不會同意美國這麼乾的。不得到中國的同意,擅自行動的話,中國的反映實在不好說,未必會庇護飛行員。如果中國交出飛行員的話,問題就麻煩了。
不管怎麼說,這是唯一可行的計劃。而且,牽涉到中國,也不是海軍可以自行決定的。軍方就把這個計劃報到了羅斯福那裡。
報告請示上來,羅斯福也犯難了。計劃成功的可能性極高,羅斯福考慮的卻不是這個。中國會如何反應,實在不好說。
中國不會把飛行員交還給美國,這不符合中國的立場,也不符合中國利益。那中國就只剩下兩個選擇:嚴守中立立場,扣押美國飛行員到戰後;把飛行員交給日本。
中國選前者,正合羅斯福的心意,但中國要對蘇聯動手,也不是不可能選後者的。
反覆考慮,又參考了各專家的意見,羅斯福決定,先進行訓練,為行動做準備。具體行動,則須羅斯福的直接命令。
42年初,B-25轟炸機在航空母艦上的起降訓練,已經完成,金上將報告給羅斯福。但在春節過後,中國傳來了不祥的消息——我的演講已經表明了我的態度,中國準備對蘇聯動手了。
在這個時候,中國為了穩定南方,更會傾向於日本,恐怕會對日本妥協。這必會激起美國民眾的不滿,破壞中美關係,萬一把中國推向日本一方,就得不償失了。
羅斯福有些猶豫,遂下令繼續訓練,等候命令。
一直拖到三月中,日軍進攻印度,面對國內外的批評和壓力,羅斯福決定執行轟炸日本的行動——歸根到底,這是個作秀行動,政治意義遠遠超出軍事意義。
42年3月22日,「大黃蜂」號航空母艦載著16甲B-25,在巡洋艦等的護航下,從美國舊金山出發,行動開始。
4月7日清晨,日本武裝漁船「國光丸」,發現一支龐大的艦隊正向日本本土駛來,便迅速發出了警報。
幾分鐘后,美國人收到了警報,知道自己被發現了。此時此刻,美國艦隊距離東京還有670海里。但不能再繼續前進了,收到警報的日本戰機后迅速飛來,那就死定了。哈爾西將軍命令轟炸雞群立即起飛,起飛地點距離東京還有550海里。
日本完全沒有空襲的經驗與心理準備,在杜立特爾指揮轟炸機作超低空飛行的時候,看到美國轟炸機的日本人,還向他們揮手致意。
日本空軍的反應很迅速,但日本缺少千里眼,從中國獲得的少數千里眼,還要用在東南亞,僅在東京附近設置了兩部千里眼。當日本確定目標的時候,已經太遲了。並不能阻止美轟炸機完成任務。
美國人採取的辦法是,打了就跑,把每地的轟炸時間限制在一分鐘內。
這一天,杜立特爾指揮著16架B-25轟炸機,在東京、橫濱、川起、橫須賀、名古屋、歌山、神戶等城市,各投下數百枚炸彈。
然後,杜立特爾就率領飛機快速逃離日本戰鬥機的圍攻,憑藉著高超的技術,16架美國轟炸機竟有11架逃出了日本,向中國江浙一帶飛去。
中國的領空就不那麼好進了。中國有千里眼的消息,已經不是什麼機密了。我在沿海地帶布置了一百多,獎金二百個千里眼站,使用的千里眼性能也遠超出口產品。
在很短時間裡,消息就傳到了我這裡,有十一架美國轟炸機迫於某種不明原因,要求降落在中國境內。
我是不介意搞幾架美國飛機研究一下,但總覺得有點兒問題,就命令戰鬥機先警告,再驅逐,不要讓美國轟炸機繼續深入。
沒兩分鐘,消息又傳了過來——「美國轟炸機不顧警告繼續前進」。
這下我就感覺更奇怪了,也不想貪什麼便宜了,下令射擊警告,不聽的立刻擊落,命令美國飛行員跳傘云云。
下完了令,我才靜下心來考慮到底是怎麼回事,我在地圖上划來划去,猛然明白過來。毛叉叉的,這些傢伙不是剛炸完東京吧!
一道緊急命令火速明瑪就傳了下去,命令很簡單——「開火!不能讓一架外國飛機落在中國的土地上!」
按我的本意是想,把這些麻煩的傢伙都淹死在海里算了。日本人看著很兇狠,很強硬,其實比誰都脆弱,神經忒敏感,美國轟炸東京,等於是捅了馬蜂窩。這倒沒什麼,炸就炸了,死的是日本人,我也不會心疼。但這些該死的美國佬還想把馬蜂引到中國來,真不是個好東西!
美國人落在我的手裡,那我不是坐臘了,褲襠里的黃泥,不是屎也是屎!
遺憾的是,這時候的千里眼搜索範圍能有多少,加上飛機起飛、電文往來,等命令下去的時候,這幫傢伙都快飛到海參崴了,被撈上來二十多號。
當請示的電報擺在我面前的時候,我得承認,我是有惡人的資質——至少在某一個瞬間里,我很想下令把他們都扔到海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