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祝你永遠不要悲傷(2)
微風細雨,他在路上飛馳,他從沒試過開車開得這麼快,也許,在那飛躍的速度之中,他方可以自時間中抽離;也只有這樣,他才可以忘記痛苦,忘記現實,忘記他還有另外一個女人放不下。我緊緊地抓著他,沉醉在那凄絕的飛馳之中。
終於,他把車停下來了,即使多麼不願意,我們還是回到現實,自流曳的光陰中抽身而出。
過兩天我要去紐約了。我告訴他,卡拉.西蒙答應讓我當她的助手。
他沉默無聲。
你為什麼不恭喜我?這是個很難得的機會。我凄然說。
對不起,我不能令你留下來。他黯然說。
我本來就是個不安定的人。我安慰他。
這是我的錯——
不。你知道舊金山大地震時,我在想些什麼嗎?我願意用一切換取你的平安,我要守諾言。況且,你不是那種可以傷害兩個女人的男人。
你是不是一定要走?
你聽過有一種蟲叫蓑衣蟲嗎?蓑衣蟲一輩子都生活在用樹葉製成的蓑衣之中,足不出戶,肚子餓了就旋轉著吃樹葉。到了交配期,也只是從蓑衣里伸出頭及胸部,等雄蛾來,在蓑衣里交配,然後老死在農夫的蓑衣里。我不想做這一種蟲。
你說討厭別離,卻總是要別離——
他難過地凝視著我。
我這一輩子也不會忘記你,如果天天跟你一起,日後也許會把你忘掉,這是別離的好處。在回憶里,每個人都年輕,一切都是好的。我哀哀地告訴他。
他用力地抱著我,我把下巴微微地擱在他的肩膊上。
你知道嗎?我覺得能夠把下巴這樣擱在你的肩膊上是很幸福的。
他把臉貼著我的臉。
如果能夠成為你身體的一部分,你知道我想成為你哪一部分嗎?
他搖頭。
我想成為你的雙眼,那麼,我就可以看到你所看到的一切,也許我會更明白你所做的事。我望著他說。
他使勁地抱著我,不肯放手。
這樣下去,我會死的。我喘著氣說。
他終於輕輕地放手。
你記得我還欠你一樣東西嗎?他從口袋裡拿出一袋湖水綠色的玻璃珠來。
我還以為他已經忘了。
地震之後,還能買到玻璃珠嗎?我愕然。
我答應過你的。
我把玻璃珠放在手上,十二顆湖水綠色的玻璃珠里,原來藏著十二面不同國家的國旗。
希望將來你設計的衣服能賣到這十二個國家。
謝謝你。
他沮喪地望著我。
我跨上車,跟他說:我想再坐一次你開的車。
他開動引擎,我從後面緊緊地抓著他,流著淚,再一次沉醉在那無聲的、凄愴的飛躍之中,忘了我們即將不會再見。
終於,是分手的時候了。
我跳下車,抹乾淚水,在昏黃的街燈下,抱著他送給我的玻璃珠。
我希望將來有機會用這些玻璃珠製造一件晚裝。我凄然說。
那一定會很漂亮。
我來送機好嗎?
不是說不要再見嗎?祝你永遠不要悲傷。我抱了他一下,依依地放手。
你這樣令我覺得自己很沒用。他難過地說。
沒用的是我。我掩著臉,不讓自己哭。淚,卻不聽話地流下來。
我回去啦!我轉身跑進大廈里,把他留在微風中。
離開香港前的一天,我約了良湄再去那間印度餐廳吃飯。
你還有心情吃東西嗎?她問我。
不,我只是想來占卜一下將來。
那盤幸福餅送來了。
我也要占卜一下。良湄先拿一塊餅。餅里的簽語是:
想把一個男人留在身邊,就要讓他知道,你隨時可以離開他。
說得太對了。良湄說。
我閉上眼睛,抽了一塊。
簽語是什麼?良湄問我。
簽語是:
我們的愛和傷痛,是因為世上只有一個他。
是的,只有一個他。
一九八九年十一月,我帶著在威尼斯買我和文治送給我的玻璃珠,一個人到了紐約。
卡拉.西蒙的工作室在第七街,我在格林威治村租了一間小房子,每天坐巴士去上班。
紐約和香港一樣,是個步伐急促的城市,人面模糊。我認識了一些朋友,周末晚上可以和他們共度。
卡拉跟楊弘念不同,楊弘念是個極端任性的人,卡拉卻是個很有紀律的設計師。她上午剛剛跟丈夫辦完離婚手續,下午就回到工作室繼續工作。回來之後,她只是淡淡的說:
不用天天跟他吵架,以後可以專心工作——
卡拉是很愛她丈夫的,他也是時裝設計師,兩個人一起熬出頭來,她名聲漸噪,遠遠拋離了他,他愛上了自己的女助手。
關於成名,女人付的代價往往比男人要大。卡拉說。
是的,每個女人都希望自己所愛的男人成名,但不是每個男人,也希望自己的女人成名。
在紐約半年,我沒有到過唐人街,我刻意不去知道關於香港的一切,可是,我並沒有因此忘記文治。每天晚上,我看著放在玻璃碗里的、他送給我的十二顆有國旗的玻璃珠,這是我在冰冷的異鄉里努力的因由。我做每一件衣服,都是為他而做的。
那天,在信箱里,我收到良湄從香港寄來的信。
蜻蜓:
你好嗎?
現在是香港的春天,本來想傳真給你,但是我希望你能看到我的字跡,這樣好象比較親切。
我的月經遲了兩個月沒有來,我很害怕有了身孕。那一刻,我才知道我多麼不願意替熊弼生孩子。
我曾經想過要懷著他的孩子。每個女人,在愛上一個男人時,都會有這種想法吧?當他壓在我身上時,我多麼希望我就這樣為他生一個孩子,孩子體內流著我和他的血。
許多年後的今天,我竟然不希望這件事發生。驗孕結果證實我沒有懷孕,我高興得一口氣去買了八套衣服。那一刻,我才發現,我已經不愛熊弼了。
良湄
P.S.徐文治升職了,他現在是副總編輯,仍然有出鏡報告新聞。他還沒有跟曹雪莉結婚。我想,他仍然思念著你。
時光流逝,我愈想忘記他,印象卻愈清晰。他有很多缺點,他猶豫不決,他沒勇氣,他沒有在適當的時候出現,當我如許孤單的時候,他不在我身邊。可是,因為他離我那麼遠,一切的缺點都可以忘記,只有思念抹不去。
復活節前的一個禮拜,我回到工作室,卡拉神秘地拉著我的手說:
你看誰來了?
楊弘念從她的房間走出來。
在威尼斯分手以後,已經大半年沒有見過他了。他還是老樣子。
很久不見了。他說。
你什麼時候來的?
昨日剛剛到,沒想到你在這裡工作。
她很有天份。卡拉稱讚我。
當然,她是我教出來的。楊弘念還是一貫的驕傲。
你會在紐約留多久?我問他。
幾天吧。你住在哪裡?
格林威治村。
那裡很不錯。
我住的房子已經很舊了。你什麼時候有空一起吃頓飯?
今天晚上好嗎?
今天晚上?沒問題。
到你家裡,看看你的老房子好嗎?
好的。
晚上八點鐘,楊弘念來了,手上拿著一束紅玫瑰。
給你的。
你從來沒有送過花給我,謝謝。我把玫瑰插在花瓶里。
要喝點什麼?
隨便吧。
你可不是什麼都肯喝的。我從冰箱里拿出一瓶天國蜜桃給他。
謝謝。他笑說。
這些日子你去了哪裡?真沒想到會在紐約見到你——
是卡拉告訴我,你在這裡的,我特地來看看你。
我愕了一下,我還以為他是路經此地。
沒什麼的,只是想看看你。他補充說。
謝謝你,我在這裡生活得很好。
他拿起我放在案頭的相架,相架里鑲著我兒時在公園打鞦韆的那張照片。
這是你小時候的照片嗎?
嗯。
我從沒見過——
他完全沒有察覺照片里有一個拾皮球的男孩。除了我和文治之外,誰又會注意到呢?
冷嗎?我問他。我聽見他打了一個噴嚏。
不——
紐約很冷,叫人吃不消。我說。
我腳上依然穿著文治送給我的那一雙羊毛襪。
這種羊毛襪,你是不是有很多雙?他問我。
為什麼這樣問?
每逢冬天,我就看到你穿這雙襪。
不,我只有這一雙——
那是不是有什麼特別的意義?
沒有,只是這一雙襪穿在腳上特別溫暖。
我把晚餐端出來:可以吃了。
你在卡拉身上學到些什麼?
我認真地想了一想,說:
她的設計,看來很簡潔,但是每一個細節都做得很好,看著不怎麼樣,穿在身上卻是一流的。
你還沒有學到。他生氣地說。
我不太明白,我自問已經很用心向卡拉學習。
你要學的,是她的一雙手。
雙手?
她可以不畫圖樣、不裁紙版,就憑十隻指頭,把一幅滑溜溜的布料鋪在模特兒身上,直接裁出一件晚裝。
是嗎?我愕然,我從沒見過卡拉這樣做。
她出道的時候就是這樣。
很厲害!我不得不說。
最重要的,是你的一雙手。他捉著我雙手說,要信雙手的感覺。你要親手摸過自己做的衣服,一吋一吋的去摸,你才知道那是不是一件好衣服。你學不到這一點,跟著卡拉多少年也沒有用,她沒教你嗎?
我搖頭:誰會像你那樣,什麼都教給我?
我忽爾明白,他那樣無私地什麼都教給我,是因為他真的愛我。
謝謝你。我由衷地對他說。
你已經有一年多沒有作品。我關心他。
我的靈感愈來愈枯竭——他用手摩挲我的臉,情深地望著我。
不要這樣——我垂下頭。
他沮喪地站起來,拿起大衣離開。
謝謝你的晚飯。
你要去哪裡?
到處逛逛。
要不要我陪你去——
算是尊師重道嗎?他冷笑。
我沒回答他。
再見。他說罷徑自離開。
他走了,我靜靜地看著自己雙手,我要相信自己雙手的感覺。當他捉著我雙手時,我沒有愛的感覺,也許不是沒有,而是太少,少得無法從掌心傳到身體每一部分。他擁有一切應該被一個女人愛著的條件,可是,卻遇上了我。是他的無奈,還是我的無奈?
他走了之後,沒有再回來。
一天,我從工作室回到家裡,發現門外放著一個精緻的藤籃,籃子里有五隻復活蛋,還放滿了一雙雙羊毛襪,有紅色的、綠色的、藍色的、格子的。籃里有一張卡,卡上寫著:
籃子里的羊毛襪都很暖,別老是穿著那一雙。復活節快樂。
那是楊弘念的字跡,是用他那支PANTEL1.8CM筆寫的。
他根本不明白我為什麼經常穿著那一雙襪。
我把籃子拿進屋裡,他還在紐約,不是說好要走的嗎?
以為他會出現,他偏偏沒有。到了夏天,還見不到他。他總是不辭而別。
九月中,收到良湄從香港寄來的信。
蜻蜓:
告訴你一個好消息,律師行讓我成為合伙人,以後我可以拿到分紅。
熊弼在大學里教書,他大概這一輩子都不會離開學校。
雖然已經不愛他,卻不知道怎樣開口,所以,我還是沒有開口。
我跟一個律師來往。你一定會罵我的,他已經有女朋友,他也知道我有男朋友。也許這樣最好,誰也不欠誰。他在女朋友身上找不到的東西,在我身上找到;我在熊弼身上得不到的,也在他身上得到。因為沒有要求,我們很快樂。原來所有的煩惱都是來自要求,有要求,就有埋怨,有埋怨,就有痛苦。
熊弼對這件事一無所知,因為內疚,我對他比以前好了一點。我開始發覺,我是不會離開他的。即使將來我又愛上另一個人,我仍是離不開他。他是我的枕頭,是疲倦的時候的一點依靠,彼此相依太久了,早成習慣。愛情就是這一點可悲。
我開始佩服他,你竟然能夠一個人生活,竟然能夠首先退出。
以雅回來了,她說,跟哥哥分開了那麼多年,現在好象重新戀愛。
原來我是你們之中最不忠貞的。
你記得你做了一件雨衣給我嗎?跟你那件一模一樣的。
那天,我穿上雨衣,在中環走著的時候,一個男人從後面跑上來叫我,我回頭,你知道那個男人是誰嗎?是徐文治,他以為我是你。
良湄
收到良湄的信之後兩天,楊弘念突然出現。
那天晚上,他拿著一束紅玫瑰來找我。
你去了哪裡?我問他。
一直在紐約。
你在紐約幹什麼?
我就住在巴士站旁邊的房子。
什麼?我嚇了一跳。我每天早上在巴士站等車,從不知道他就住在旁邊。
你為什麼會住在這裡?
我喜歡可以每天看見你在巴士站等車。他深情地說。
你為什麼要這樣做?我哀哀地問他。
我也不知道。你的花瓶放在哪裡?我替你把花插好。
我把一個玻璃花瓶拿給他。
他在花瓶注了水,抓起一撮文治送給我的玻璃珠。
你幹什麼?我問他。
他把玻璃珠放在花瓶里,說:這樣比較好看,你幹嘛這麼緊張?
沒什麼。
有沒有喝的?我很口渴。
我在冰箱里拿了一瓶天國蜜桃給他。
你一直為我預備這個嗎?他乍驚還喜的問我。
不,只是我也愛上了這種口味——我淡淡的說。
他顯然有點兒失望。
他把那一瓶玫瑰插得很好看,放在飯桌上。
我從來不知道你會插花。我說。
還有很多關於我的事情你也不知道——
是的,譬如我不知道你為什麼忽然愛上紅玫瑰?以你的個性,你不會喜歡紅玫瑰,玫瑰畢竟是一種太普通的花,而且是紅玫瑰。
你知道玫瑰為什麼是紅色的嗎?
難道是用血染紅的嗎?我打趣地說。
是用夜鶯的血染紅的。
夜鶯的血?
波斯有一則傳說,每當玫瑰花開時,夜鶯就開始歌唱,對它傾訴愛意,直至力竭聲嘶,痴醉於玫瑰的芳香,隨即倒落於玫瑰樹枝下。
當夜鶯知道玫瑰被阿拉真神封為花之女王時,它非常高興,因而向吐露芬芳的玫瑰飛了過去,就在它靠近玫瑰時,玫瑰的刺剛好刺中它的胸口,鮮紅的血將花瓣染成紅色。
如今波斯人仍然相信,每當夜鶯徹夜啼叫,就是紅玫瑰花開的時候。他痴痴地望著我。
夜鶯太笨了。我說。
所有的愛情都是這樣吧,明知會流得一身血,還是挺起胸膛拍翼飛過去。
我當然明白他的意思,我只是無法明白,他為什麼甘心情願化作那可憐的夜鶯。
他輕輕地摩挲我的臉,手停留在我的眼睛上。
別這樣,有刺的。
我也不介意流血。我喜歡這樣撫摸你的眼睛,我真想知道你的瞳孔里有沒有我。
我忍不住掉下眼淚。
別哭。他抱著我。
為什麼會是他?
為什麼總是他?
難道他才是我廝守終生的人?在時間的洪流里,在我們無法控制的光陰里,浮向我生命的,就是他。
在寂寞的紐約,在寂寞的日子裡,我再找不到理由拒絕這多情的夜鶯。
楊弘念仍舊住在巴士站旁邊的房子里,我們再一次相依。他在洛杉磯有一丬以自己名字為名的時裝店,每星期他要飛去洛杉磯一次。每個星期,我們要分開兩至三天,這樣最好,他不在的時候,我會思念他。
他沒有再送我紅玫瑰,也許他已忘了自己曾化身夜鶯。男人就是這樣,得到了,又忘記了如何得到。
九零年十二月平安夜那天,我獨個兒在屋裡,有人按門鈴。
我以為是楊弘念過來找我,站在門外的卻是文治。他拿著行李袋,站在我面前,我差點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年沒見了,竟然好象昨天才分手。
是良湄把你的地址告訴我的。他微笑說。
你剛下機嗎?
他點頭:聖誕快樂。
聖誕快樂。我讓他進來。
你為什麼會來紐約?
他傻呼呼的欲言又止。
你就住在這裡?他環顧我的房子。
是的,外面很冷。要不要喝杯咖啡什麼?
謝謝。你習慣紐約的生活嗎?
我很容易適應一個新地方。
我跟曹雪莉分手了。他突然告訴我。
我愕了一下,為什麼他現在才跟她分手?為什麼不早一點?
是誰提出的?不知道為什麼,我很關心這一點。
是她提出的。
我很失望,曹雪莉不要他了,他才來找我。
她愛上了別人嗎?我問他。
不。她爸爸在地震中死去,她自己也受了傷,也許這種打擊令她成熟了不少吧。我到過舊金山探望她一次,我們每個星期都有通電話,大家愈來愈像朋友,也愈來愈發現我們不可能走在一起。
那天,在電話里,她告訴我,那次地震的時候,她知道我為什麼去找她,她看得出我想跟她分手,但是當時她很傷心,她很自私地不想我離開她——
看來她還是愛你的——
你會和我回去香港嗎?他突然問我。
你來就是說這句話?
他茫然地望著我。
為什麼你不早點來?我等了你這麼久,你現在才出現,你不覺得太遲嗎?
是不是情況不一樣了?他難堪地問我。
你以為我永遠在等你嗎?你以為你是誰?我要用我所有的青春來等你?我在這裡一年了,你為什麼現在才來找我?為什麼要等到她不要你,才輪到我?我最需要你的時候,你在哪裡?私歇斯底里地質問他。
對不起,我認為先把我和她之間的事解決了,對你比較公平,否則我說什麼也是沒用的。
我氣得罵他:你不是男人來的!所有男人都可以一腳踏兩船!
我不知道我為什麼這樣罵他,他是一個好男人,他不想欺騙任何人,我卻恨他不騙我。他早就不該告訴我他有女朋友,他該把我騙上床,然後才告訴我。
他望著我,不知說什麼好。也許,他千里而來,是希望看到我笑,希望我倒在他的懷裡,跟他回去,沒想到換來的,卻是我的埋怨。
你說得對,我不是個男人,我也沒權要求你無止境地等我。他難過地說。
我咬著唇:是的,你沒權這樣浪費一個女人的青春。
我只是希望你和我一起回去。他以近乎哀求的語調跟我說。
如果時鐘倒轉來行走,我就跟你回去。我狠心地說。
他站在那裡,紅了眼眶,說:
對不起,我沒法令時鐘可以倒轉來行走,是我沒用。
我也不可以。我凄然說。
希望你幸福——他傷心地說。
謝謝你。
再見——
珍重。
我站在窗前,看著他,拿著行李,孤單地走在街上。四處張燈結綵,他是特意來和我共度聖誕的吧?他準備了最好的聖誕禮物給我,可是這份禮物來得太遲了。
為什麼光陰不可以倒流?只要他早三個月出現,我就可以跟他回去。
我不能這樣對楊弘念,我不能那樣無情地對待一個愛我的人。我害怕將來我所愛的人,也會這樣對我。
他走了,也許不會再回來。
楊弘念抬了一株聖誕樹回來。
這是你在紐約過的第一個聖誕節吧?他問我。
不,是第二個。我說,不過卻是第一個家裡有聖誕樹的聖誕節。
我用一塊銀色的布把整株聖誕樹罩著。
你幹什麼?他問我。
這樣看來比較漂亮。我任性地說。
你沒什麼吧?楊弘念溫柔地抱著我。
沒什麼。
你有沒有想念香港?他問我。
為什麼這樣問?
我忽然有點想念那個地方。要不要回去?
不。我堅決地說。
遠處傳來聖誕的音樂。
他用手揉我的眼睛,揉到了我的淚水。
你在哭嗎?
音樂很動人。我撒了一個謊。
文治不一定能夠立刻買到機票回去香港,說不定他還在機場,孤單地等下一班機。
兩天後,我打了一通電話給良湄。
不告訴你,只是想你驚喜一下,文治也是,我們希望你有一個難忘的聖誕節。她說。
我太久沒寫信給她了,沒告訴她,楊弘念又回到我身邊。
那怎麼辦?良湄問我。
他有找你嗎?
他還沒回來呀,在電視上看不到他。
不可能的,他兩天前已經走了。
那麼,他也許躲在家裡吧。
一天之後,楊弘念要去洛杉磯,我送他到甘乃迪機場。
在巴士上,他問我:為什麼突然要送機?你從來不送我機的。
不是做每一件事都有原因的。我淡淡的說。
在機場送別了楊弘念,我到處去找文治,他不可能還留在紐約的。即使他在機場,也不一定就在甘乃迪機場。
雖然那樣渺茫,我卻努力地尋找他。
告示牌上打出往香港的班機最後召集。
我立刻飛奔到登機閘口,一個人在後面輕輕拍我的肩膀,我興奮地回頭,站在我跟前的,卻是楊弘念。我給他嚇了一跳。
你在這裡找誰?他陰沈地問我。
你不是已經登機了么?我立刻以另一條問題堵截他的問題。我是一個多麼差勁的人。
飛機的引擎出了問題,我改搭下一班機。
哦,是嗎?我失神地說。
你在找人嗎?
我再無法避開他的問題。他剛才一定看到了我回頭那一刻,表情是多麼的高興,我以為輕拍我肩膀的,是文治。
不是的,我只是想在這裡隨便逛逛。我說。
機場有什麼好逛呢?他微笑說。
我這才鬆了一口氣。
要我陪你等下一班機嗎?我問他。
不,下一班機一小時后就出發,我要進去了。他輕輕地吻了我一下。
往香港的那班機大概已經起飛了,我只好獨自回家。
兩天後,良湄打電話給我說:
徐文治回來了,我在新聞報告里看到他,樣子很憔悴呢。
他什麼時候回來的?
昨天。我打電話給他,仔說這幾天都在甘乃迪機場里,大概是懲罰自己吧。
他的確是坐那班機離開的。為什麼生命總是陰差陽錯,失之交臂?
我整天望著手上的浮塵子鍾,分針怎麼可能倒轉行走呢?
晚上,楊弘念從洛杉磯打電話回來給我。他從來不會在洛杉磯打電話給我,尤其工作的時候。按時打電話給女朋友,從來不是他的習慣。
什麼事?我問他。
我想知道你是不是在家裡。
我當然在家裡。
那沒事了。
你打電話來就是問這個問題?我奇怪。
我想聽聽你的聲音。他說。
自從文治來過之後,他就變得很古怪。
幾天之後,他從洛杉磯回來,一踏進門口,就抱著我不肯放手,問我:
你有沒有挂念我?
我該怎麼回答他?我的確沒有挂念他。
我吻了他一下,用一個差勁的吻來堵塞他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