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我開始訓練女兒過馬路。她已經上小學,但早就是個辣利婆了。她自以為了不起,凡事自作主張,特別是聽我給她講完王朔的小說《我是你爸爸》之後,更是洋洋得意。這陣子她老在我的面前提起書中我現在十分忌諱的爸爸馬林生,說什麼這個老馬是她見過的最棒的家長,好像她是過來人,閱盡人間滄桑。我才懶得搭理她,我明白她的用意,她是要我向馬林生看齊,放棄管教她的權力。
說來好笑,這個成天像**一樣鬧獨立的傢伙至今上街不敢單獨過馬路。有一天,大概是為了證明不會過馬路的大有人在,她煞有介事地告訴我,她的一個同學過馬路時總是舉起一塊黃手帕,然後閉上眼睛,邊跑邊喊:「救命救命!」瞧她說說做做,惟妙惟肖的樣子,我懷疑那個所謂的同學就是她自己。她過馬路時不也是這副德行嗎?要麼兩眼直,走同邊路,要麼探頭探腦,忽而抱頭鼠躥。她每次這樣亂跑,我都嚇得渾身冒冷汗。我一把抓住她,罵罵咧咧:「慌什麼,爸爸在後面保護你呢!」
一個已上學的學生居然不會過馬路,這與她在家大膽放肆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作為她的監護人,看來我也得反省反省自己:我在女兒的成長過程中究竟做了些什麼?平心而論,我是太過寵她了,我的確有點兒像不正經的馬林生,沒大沒小,沒上沒下。孩子畢竟是孩子,倘若大人不保持適當的威嚴,他們就會得寸進尺,上房揭瓦,最終騎到你的脖子上,久而久之,你便成了孫子,說什麼也不管用。雖然我一再提醒自己,下不為例,下次一定要拿出父親大人的威嚴,可就是做不到。我多半是那種陰錯陽差的「家慈」,總是於心不忍,連我的母親也責備我太遷就。女兒只要高興,有本事逗我笑,我巴不得中她的計,一笑了之:算了算了,好了好了,你自己看著辦吧。
我在家如此寵她,卻對她出門實行嚴格管制。她出去玩不用過馬路,我還是揪著心,次次為她預警:「注意安全,千萬注意安全!」生怕路上那些凶神惡煞般的單車撞著她。我從不許她單獨過馬路,一旦現她偷偷單獨過馬路,我會毫不留情地教訓她,也就是說,只有在這種情況下,我才不會笑,才會意識到我是她爸爸,我的責任重大!
我如此管制女兒過馬路,現在終於遇到了麻煩。再過不到一個星期,我便要出去工作,不能天天接送她上學放學,這可怎麼辦呢?再說,一個學生,學校不遠,讓爸爸天天接送像什麼話!我多麼羨慕那些和女兒同齡甚至比她年齡更小的孩子,他們已學會從從容容,不慌不忙地過馬路,想必他們的父母早不用操這份兒心了。孩子從小應該闖一闖,經風雨見世面將來才有出息,善美說得多好!為人父母,切莫像我這樣對孩子寵愛、過度保護,這對他們健康成長十分不利。我記得林語堂先生說過:「人生如過馬路,先看左後看右。」對,先看左後看右,我得告訴女兒,過馬路並不可怕,只要遵守交通規則,看清楚左右來往車輛就不會有事。我還要囑咐她過馬路的步子可以稍稍加快,但千萬不能跑,更不能抱頭鼠躥。
今天傍晚訓練的效果不錯,女兒過馬路時不再兩眼直或抱頭鼠竄。回到家她打開電腦,要看看有無善美阿姨的電子郵件。「爸爸快來,有善美阿姨的郵件!」我正在做飯,說:「我離不開,等會兒再念給你聽。」
說到給姍姍念電子郵件,我還得啰嗦幾句。我們家這小丫頭做作業一向拖拖拉拉,唯獨寫作文不用**心。她寫作文比我寫文章快得多(學齡前我就訓練她識字作文),拿起筆唰唰唰,不出半個小時,一篇作文就寫好了,哪像我老牛拉破車,幾天也寫不出一篇千字文。有時候,我不好意思地偷看她的作文,覺得真的不錯,還真有點文采。我不得不承認,她的想象力比我豐富,視角也很獨特,大概和我過去給她講過十幾本童話有關。美麗而充滿幻想的童話張開了她想象的翅膀,使她像天空的小鳥自由飛翔,為此,我感到欣慰。
不過,珊珊有一個致命弱點,即不讀書不看報。自從進入小學后,我對作文的要求更高,她抱怨起寫作文吃力了。我多次勸她別一天到晚看電視,我說電視是一個小妖精,好看是好看,但害死人,試想看了電視劇你還會看書嗎?你巴不得人家把天下所有的好書都改編成電視劇,讓你舒舒服服受用,久而久之,你一見到密密麻麻,缺乏「形象」的文字就頭疼,你的閱讀能力提不高,自然談不上提高寫作能力。
我苦口婆心講了一大堆道理,女兒始終聽不進,於是我給她講了一個故事。且說若干年前,美國有一個小鎮,全鎮男女老少皆沉迷於電視,誤了工作,誤了學習,也影響了彼此的感情交流。一天,一位有識之士起一場簽名,號召大家一個星期不看電視。最初簽名者寥寥無幾。人們說,不看電視幹啥?難道讓我們在家無所事事,凶老婆打孩子?是呀,對於泡慣了電視的人很難做到一個星期不打開電視,哪怕一天也難以做到。第一天,簽名者覺得特無聊,如同開始戒煙,坐立不安;第二天進而十分難受,吵嘴、摔東西,大罵起簽名的那位女士盡出「餿主意」;然而從第四天起,凡是挺過來的人都現,不看電視有不看電視的樂趣。比如,有的全家圍坐在壁爐前說說笑笑,你一言我一語,比什麼都快樂;有的請來好朋友喝一杯,掏掏耳屎再掏掏心裡話;有的結伴去爬山、擲馬蹄鐵、打排球、看戲;有的在自家後院生起了篝火燒烤牛羊肉;孩子們則在陽光下追追打打,流連忘返,而所有的這一切不久以後居然形成一種新的生活方式。他們自得其樂,打動了鎮上每一戶人家,結果簽名的愈來愈多,現在這個小鎮幾乎家家戶戶都簽了名,保證每個月停看一個星期電視。
可惜我的故事仍打動不了女兒,她繼續六親不認,沉湎於電視這個小妖精。如今她可遭到了報應,如同善美寫韓文一樣,下筆如有鬼,作文本上錯別字連篇,老是那麼幾句陳詞濫調,特別好笑的是《還珠格格》在電視上播出后,她興緻勃勃買來的有關介紹趙薇、林心如和范冰冰的讀物卻讀不懂。她求我行行好,念幾段給她聽,我有意教訓她,生氣地說:「老爸不是你的秘書,不念!」女兒無可奈何,只好到她的同學中打聽她十分崇拜的這三位大明星的情況。有一天,她如獲至寶,從一個叫咪咪的同學處借來趙薇的「簽名」,並拿給我看,我忍不住噗哧一笑,告訴她報上說小燕子要到下星期才抵達長沙,所以,這個簽名準是偽造的,專騙睜眼瞎子。
我把飯菜端上了桌兒,女兒說:「善美阿姨好像不高興。」我已料到她的反應,沒辦法,我只能像薛平貴試探王寶釧那樣試探她的心,她又何嘗不是這樣試探我呢?畢竟,我們分離了四個月,山川阻隔,世事難測。她吞吞吐吐,不肯說明為何遲遲沒有消息,似有難言之隱。善美的電子郵件如下:
大君:承你看得起,稱我為小姐,但我自跟了老爺,何曾做過一天小姐?我為你生兒育女,千辛萬苦,你不看僧面看佛面,總不至於不要兒子吧?你恭喜誰?九彎十八拐,我討厭你轉文!你的新作呢,怕我看了猜透你的心思?
趙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