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回到家后的第二天,我在街上看見了汪旭。他攥著他媽媽的衣角,手裡拿著一塊咬了一半的菠蘿,不時的吸一下鼻涕,面無表情的朝過往的路人傻笑著。
下午,我在許叔叔的陪同下來到了區公安分局。民警同志熱情的接待了我們,我把有關汪旭的情況全部交代了出來,並且由許叔叔做法人代表起訴了汪旭的爸爸。
公安局迅立案展開調查,在王叔的配合下案情很快就水落石出了,我跟汪旭爸同時被拘捕,我的父母也得以平安歸來。
幾天後,法院開庭公審此案,我意識到將要面臨一場嚴苛的審判。
在法庭上,我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最終,我以故意傷害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我和律師商議后表示對判決結果無異議。
審判長宣讀判決書的時候,我看見我媽坐在聽眾席上淚流滿面。我深深的看了她一眼,接著就被法警押了下去。
走出法庭時,我如釋重負,心想,所有的不幸終於結束了。
在十米高牆外,我被移交給了獄警。從此,開始了長達5年的牢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