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最後面
無論怎樣,這本書終於寫完了。
作為一本小說的作者,不可否認,我自然很喜歡這本書裡面的每一個人物,喜歡我為他們布置的開頭和結尾,喜歡我替他們安排的唏噓和坎坷,也喜歡他們在我筆下歷經的悲歡和離合。這種喜歡是純天然的,深含愛的成分。因為,自己寫的東西總覺得是最好的,哪怕這是一種偏愛,也是高貴的。
有人說過,寫書的都是控制欲極強的人,他們總想替別人安排一切,在現實生活中可操控的範圍太不規範,便在小說里釋放自己壓抑的情緒。這一點,我是承認的。但同時,寫小說是一個很累的過程,有時可以揮毫不羈,有時卻是倚馬難言,這完全取決於靈感靈不靈驗。
而這個過程中最痛苦的一件事就是不能讓小說的主人公無所事事,你必須讓他的生活變得不再平凡,既不能假裝所有的事情都合情合理,又不能使應有的情節模糊黯然。不僅如此,你還要替他惹出許多麻煩來,並且一點一點的解決,必要的時候還要犧牲他最親近的人。
其實,我作為一個躲在故事裡的局外人,看到他們被生活折磨的疲憊不堪時,也會感到難過,甚至自責。我會為林琳對戀人的忠貞感到心碎,也會為處邊對愛情的執著感到慚愧。另外,許揚是我最喜歡的一個角色,或許是因為我本人跟他相差甚遠吧。
琳琳也是我很喜歡的一個姑娘,本來想給一個快樂的結局的,但沒想到越寫越艱難,最後居然把她...我想,這就是寫小說的好處,書中人物的命運完全由你來掌握,想讓誰離開的誰就不再存在,想讓誰回來的誰就可以重新回來。
有很多朋友問我,書里寫的事情都是真的么?聽你們這樣說,我真的很感動。我想你們一定是看的太投入,因為投入,所以感動,因為感動,所以相信。其實,我想說的是,小說終究是小說,它離生活還很遠,雖然它會在不經意間回頭看生活一眼,但一眼過後,便會冷冷的走開,從此與生活無緣。
也就是說,書中只有一些零碎的生活片段是真實的,其它大部分均來自於我的想象。譬如林琳,生活中的她是存在的,愛情也是存在的,但她並沒有死去,只是帶著遺憾中途離開了。
最後,再次感謝大家對本書的支持。至此,就算是一個完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