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啊!

女人啊!

布魯斯沒有再來上課。

其實我也沒有多少工夫去理會他了。因為果然不出我所料,我成為整個費約高中的公敵。

從我一進學校開始,那些扎在我身上的視線恨不能變成激光把我割成幾千塊。有些女生分明就是想把我生吞活剝了。至於男生,雖然很驚訝我跟布魯斯的傳聞,指指點點地看著我,大概在議論我的不知好歹,但是鑒於不想和我一樣遭人唾棄,所以沒有人敢靠近我。

很不幸地,我在那天一天之內得罪了所有的人!老師,同學,還有妹妹。

早上我去上數學課的時候,蘭妮老師已經不太理會我了,而身邊的同學也非常樂於見到這樣的情況。所以當不知道哪個傢伙「不小心」在門上放的墨水瓶砸到我頭上的時候,沒有人像那天一樣給予我同情的眼光。蘭妮老師看了我一眼狼狽相,讓我出去整理一下,以免我髒了教室的牆壁。

我只有哭笑不得地穿著一身黑色的衣服去洗手間,遇到了那些曾經親熱地叫我Queen的女生們。

高傲的曼妮給了我一巴掌,我一個趔趄滑倒在地板上扭到了腳腕,她們沒人扶我。艷麗的翠希指著我的鼻子罵道:「Bitch!」小巧的克里斯汀在我身上吐了一口唾沫。就連心軟得像牛皮糖似的傑西也嘲諷地瞪了我一眼,從我身上邁過去,大有打勝仗的將軍風範。

我的名字改得竟然這麼快。從皇後到母狗——真是不文雅。

支撐著疼痛不已的腳踝來到戲劇課的時候,我已經很確定我是真的跟這個小鎮八字不對了。不知道哪個傢伙在我戲服的衣袖裡放了刀片。本來我應該先把手伸進去摸一下裡面的號碼,確定那件衣服是不是我的,可是糊裡糊塗的我直接就穿了進去。刀片割破了我的皮膚,在手臂上拉下將近十厘米的血口子。我忍痛地閉上眼睛任血液滲出來,把整個衣服的袖子浸染得一片褐紅色。真夠狠心啊!

血哩哩啦啦地掉落在地上,同學們呆住了。

大概他們並不是故意讓我傷那麼重,充其量只是割破手指而已,所以在戲劇老師驚叫聲中,他們送了我去醫院。不知道醫生是不是也知道了那件事情,總之他毫不留情地在我的手臂上縫了十幾針。我望著血紅的蜈蚣,真想大叫:「你們不知道我買了一件露手臂的晚禮服嗎?」

剩下的比起這件事情來說就輕了很多。英語老師撕了我的卷子,說我德行不好,不配再在她班上聽課;走過籃球場的時候,有隊員朝我吐口水;回家的時候校車不等我,我看著妹妹在校車上幸災樂禍地看著我,慢慢地開走。

瞧!當所有女人愛上同一個男人的時候,上古的冰河都可以被輕易融化。可是在當所有的女人恨起同一個女人的時候……

為什麼不反抗呢?也許我潛意識內似乎也覺得自己該受懲罰?

女人啊!你的可悲之處,就是連你自己都覺得你是內疚的。

我沒哭,沒有抱怨,我不是不氣憤,不是不難過,我只是堅強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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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母親是惟一至今還能給我好臉色看的人。在我失去所有朋友,同學,老師,愛人之後,即使是她假意的笑容對我來說也變得那麼珍貴。

「喝點湯!今天晚上早點睡覺,明天還要把托姆斯接回來。」

「噢,好啊!謝謝媽媽。」我親切地說。

母親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這樣溫暖的話竟然是從我的嘴巴里說出來的。

妹妹板著臉,把筷子飯碗一扔,叮叮噹噹的聲音過後,她給了我一個嘲笑的笑容,好像在說:怎麼?沒有朋友了,所以回來討好媽媽嗎?

我微微一笑,隨即臉上的笑容消失,狠狠地在桌子上一拍。

砰!

妹妹和母親一縮。

她們兩個竟然都怕我。

「說道歉!」我看著妹妹嚴厲地說,口氣陰森森的。

妹妹起先倔強地跟我僵持著,可是發現母親沒有幫她的意思,漸漸地軟了下來。

母親現在指望著我保住金主呢!哪裡來的時間管你?

「對不起……」她小聲地不情願說著,臉氣得通紅卻不敢發作。

「現在把碗收拾了,然後滾上樓去。」我聲音不尖,可是效果很好。妹妹縮了縮肩膀,不復剛才的囂張,乖乖地照做了。

可憐的妹妹,被我壓製得死死的。她永遠也不知道,女人會犯的最大的錯誤,就是色厲而內荏,志大而智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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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沒有遵守母親的囑咐,半夜三更地又跑了出去。

走在大街上,由於時間很晚,所以沒有多少熟人,終於可以不挨白眼了。

路邊的三四個人吸引了我。我走上前,是途中經過小鎮的幾個外地人。

凌亂的衣衫,頭髮大概有幾年沒有經過料理地亂披在脖子上,鬍子拉碴的幾個男人,擺弄著金屬樂器彈奏著強烈節奏的音樂。他們的面前擺著一塊牌子:「音樂是無價的,可是生活是有價的。」

落魄到這個地步還這麼哲學,怪不得這些傢伙窮呢!

「嘿!」我跟他們打招呼。

「嗨。」他們很熱情地給我真心的笑容,我心裡好感動。幸好他們不認識布魯斯.萊爾。

「這些錢給你們。」我遞給他們一疊鈔票,「你們會彈奏Creed的那首《OneLastBreath》嗎?」

他們想了想,點點頭。

生澀的金屬音樂,因為第一次演奏,所以並不熟練,不如收音機上的專業化。我坐在地上,聽那我聽過百遍的電子吉他的獨奏,眼淚嘩啦啦地掉下來。

也不知道為什麼,我的感情就這樣決堤了。唉!女人,你在逞什麼強呢?

我想用手臂擦拭眼淚,誰知道鑽心的疼立即提醒了我手臂上的傷口。糟糕,觸碰又讓白色的紗布滲出血的顏色。

又要回去換紗布!

我站起身來,回頭,看到了他在我後面站著,里還是一箱Budweiser啤酒和一箱Pasta。

我怎麼會忘記呢?今天是星期一,他會去街角的便利店。

他看著我,讓我驀然記起臉上淚痕未乾。為什麼要在他面前示弱!我恨死了我自己。

視線下移,他看見了我受傷的胳膊,血色越來越濃。他皺起眉頭,下巴緊抽,嘴角僵硬著一動不動地看著我,卻不走上來。

微笑在我唇邊蕩漾,我似乎能夠看到他內心的掙扎和矛盾。

我嘆了一口氣,從他身邊走過。他的氣息在我身邊呼嘯而過,好熟悉溫暖的氣息啊!我幾乎要記憶起那麼多次在他身邊觸摸著他的胸膛,硬硬的肌肉,還有卷卷的胸毛。我躺在他的懷裡,心裡盈滿了激動和愛意,抬起眼睛看他那堅毅的面容和一雙狹長深邃的眸子。

他不該喝酒的,也不該總是吃Pasta,更不該違背門禁這麼晚出來遇到我。

我想這樣對他說,可是我還是沒有。

猛然我停下,回頭,把自己扔到他的懷抱里。

我的撞擊沒能讓他有半點移動。我伸出手臂圍繞著他的脖子,拉扯讓受傷的手臂生疼。我把頭埋進他的胸膛,最後一次享受著被他籠罩包圍的感覺。我的身體掛在他身上,他的肌肉環圍了我,強壯的手臂把我壓進他的懷抱。他抱了我。我在他懷裡悲哀地微笑,更緊地摟住了他!

他垂下頭顱,唇攫住我的,狠狠地,饑渴地在上面按壓汲取著我的每一點激情。

他想要更多!可是我給不起。

我猛然地離開他可以觸及的範圍,他愣在原地看著我。他不懂我的舉動,不懂我的矛盾,更不會知道我最最深刻的感情。

我轉身就跑,再次把他扔下,冷風在我耳邊呼呼地吹過,吹乾了我臉上的淚。

明天就要去接托姆斯了,然後,我就不能做今天的李泉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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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不會開車,妹妹不會也不夠年齡開車。費約小鎮小得沒有機場,我只能開車去舊金山的機場接他,然後再開車把他帶回來。

一大清早我就出發了,到傍晚才把他連同他大大小小的行李都裝回來。請了一天假,不知道布魯斯有沒有去上課。老實說我是非常希望他去上課的,因為不大的富人區幾乎都知道了托姆斯的來臨。

我一邊從後車箱里幫他提行李,一邊尷尬地努力不去注意身後大大小小的眼睛。特別是當他們看見我提出來的行李時,嘰嘰喳喳地議論。

我從傷害布魯斯的混蛋女人轉眼變成卡門蕩婦。

「你們好。」從大城市紐約來的托姆斯第一次接觸小地方的人和風俗。要知道,在紐約那種城市是沒有人會有時間在背後明目張胆地議論的。

「喂!你是做什麼的啊!」金太太直接地問。

托姆斯一愣,沒有碰到過這麼直接的問題。

「呃……我是生意人。」他看看我,詢問我這樣的答話方式得不得體。

你看我做什麼!你比我大十歲耶,論這樣的經驗你應該比我豐富才是!這個軟弱的男人,別跟我說話,我不認識你!

我偏開頭不去理會他。

查理太太畢竟曾經在城市裡住過,一眼就看得出托姆斯身上貨真價實的亞曼尼,還有義大利的小牛皮鞋。她暖昧地眨了眨她濃得如同用炭棒畫了圈的眼睛,有些瞧不起地說:「人家可是有錢的生意人。」

小鎮上的人雖然純樸,可有的時候也很尖銳。如果這種事在城市裡發生,他們仍然是很有禮貌地問好,然後說再見,把你忘記到加拿大去。可是小鎮上的人不會,他們臉上反映的就是他們最真實的本意。

一陣噓聲,他們一起看著我和僵立著尷尬得臉都紅了的托姆斯,臉上的表情明顯地在說:「好一對姦夫淫婦。」

托姆斯不聰明,但是也不笨。只見他俊秀的臉上表情都扭曲了,卻反駁不出一句話來。

我在一邊冷冷地看著,看著不知所措的托姆斯,心裡想:難道我就要跟著這樣的一個男人了嗎?

不去幫助他結結巴巴地跟人解釋,我轉身根本不理會那些鎮上的居民,冷冷地把他的行李拖進屋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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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托姆斯的來臨,母親弄了很豐盛的晚餐,妹妹每天對著我的死人臉也突然甜蜜起來。

托姆斯是她善良溫柔的小叔叔!外加,他也是她富貴的依靠!

一邊吃著味道鮮美的魚丸湯,托姆斯的眼睛一直在我身上打轉,忽地看見我手臂上露出來的紗布。

「哎呀!Queen,你的胳膊怎麼了啊!」他張皇失措地看著我,彷彿我受了天大的委屈。

「沒事。」我一副冷臉,本來決定熱情對待他的決心在看見他今天的軟弱之後煙消雲散。我一向沒有耐心,更何況和他相處就像是帶了一個二十八歲的孩子,也不知道到底是誰更年長一些。

妹妹是知道這件事情的。她雖然努力地掩藏她的幸災樂禍,但是她大概是繼承了繼父的血統,所以比我笨很多,我很容易就看透她的一舉一動。

「妹妹,你在笑什麼?」我仰起臉,微笑著是又很陰沉地問。

她嗆了一口,收斂得意不敢造次。

「三叔,再吃一個魚九吧?」

她甜蜜的臉喲,真讓我想吐。

母親以眼神提醒我表現得熱情些。我只有照搬地夾起一顆魚丸放進他碗里。

「再吃一個魚丸吧。」

很爛的說辭,沒有創意,超級重複。不過他受寵若驚地看著我,珍惜地夾起那塊白色的魚丸,慢慢地品嘗。一邊說:「謝謝,謝謝!Queen,你對我真好!」

我對他微笑,笑得比哭得還難看。

「今天布魯斯去學校了。」妹妹帶著不懷好意的笑容突然說。

我挑挑眉毛,不動聲色,等著她先失去耐性。

母親並不知道我和布魯斯有過糾葛,還以為妹妹是在找話題,所以傻傻地讓她繼續,還鼓勵地說:「布魯斯是什麼人?」

「你忘記我跟你提過的那個男孩了?」她瞟了一瞟我,裝作不在意地說:「他在找你呢!聽說他昨天好像在路上見過你,所以今天班上都在傳。他甚至來問我你上哪裡去了,所以我就告訴他你去接未婚夫了。」

我的腦袋轟地一聲,拿筷子的手似乎有點顫抖。

母親驚訝地說:「他為什麼要找你姐姐?」對於妹妹說的「未婚夫」她倒是蠻高興。

妹妹沒有回答她的問題,只是詭異地對我笑:「姐姐,像布魯斯那樣的人,且不說不如三叔俊美更不如三叔有錢,而且品行又那麼差,你實在應該離他遠一點的。」

餐廳里的氣氛突然冰冷起來。

妹妹沒有把事情說透,可是達到的效果已經很明顯了。母親狠狠地看著我,好像我是個給家族丟臉的女兒。托姆斯陰沉地看著我,平常軟弱的眼睛里奇怪地透出一種病態的陰鬱,讓我不對勁地渾身猛然顫抖。我從來沒有想過,他竟然會令我害怕。

我冷冷地看著妹妹,妹妹避開我的視線低下頭去吃飯。

「那在你告訴他我有未婚夫之後,他應該非常明白了。」我冰冷地對三個人說。聽見母親微微地鬆口氣,看見托姆斯又恢復溫和的眼睛。

「那麼明天你和托姆斯出去在小鎮上逛逛吧?」

「是啊!姐姐早就為了這次買了件很漂亮的衣服呢!」

托姆斯露出欣喜若狂的表情:「是嗎?當然,有Queen在,我當然要去。」

我低著頭吃飯,心裡漸漸地有非常不好的感覺。小鎮就這麼大,我如果和托姆斯出去,那麼不出三個小時,鎮上所有的人就都知道了。也包括布魯斯。

他這次真的會冷酷地想要殺了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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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和托姆斯在鎮上瞎逛著。其實鎮上比起紐約根本就是荒涼地帶,可是托姆斯似乎非要讓全鎮的人都知道我和他的關係似的拉著我到處走。一天下來,我們走遍了小鎮的每一條小巷,逛了每一所商店。他給我買的衣服首飾堆了三四隻大袋子。

每個人都看著我們,指指點點。

托姆斯似乎突然不在乎別人怎麼用有色眼光看著他和我,反而興高采烈的。

我一天穿著高跟鞋子跟他走,腳疼得我想一拳頭揍扁托姆斯,我的臉也被太陽曬得通紅。看到旁邊的一家電影院,我「氣」不成聲地拉著他進了電影院。

又看了一遍那個好笑的《PlanetoftheApes》,我總算稍稍休息好,才和托姆斯一起走齣電影院。

「為什麼最後林肯的像會變成猴子呢?」他不解地問我。

「不知道。」我簡單地回答。

「奇怪!地球人不是最後回到地球上了嗎?怎麼會還有猴子?」

那是猩猩!白痴!

「我怎麼會知道,我又不是導演。」我沒好氣地看著天。

他突然停下,看著我們身邊的一家酒吧。「我們進去吧!」

「別。」我一把拉住他!這裡不同於紐約,酒吧單純是休閑的地方。小鎮上的酒吧是有組織的。像我和托姆斯初來乍到就跑到人家的酒吧里,八成會被店主扔出來。尤其是在我變得這麼不受歡迎以後……

「沒關係!你也快十八歲了吧?」

買酒的年齡是二十一歲!世界上怎麼會有這種豬頭?我在心裡咒罵他。

「托姆斯,我們回去吃晚飯吧!我餓了。」

他在酒吧和我之間猶豫不決,最終還是選擇了隨我回家。還好,我比酒吧稍稍有魅力些。

「那我們走吧!別把你餓著了。」

正在我們想轉身之際,一個高大的身影從酒吧里沖了出來,扶著一棵樹木嘔吐。緊跟其後,又有幾個高大得像巨人般的男人尾隨,有的拍著那個男人的背部,有的去拿毛巾。

「布魯斯,你沒事吧?」

那個名字讓我僵直地站著,不能移動。我認出他的身影,還有其他籃球隊的隊員,其中甚至包括尼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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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碎的藍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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