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人間磨難》第一章:小姐殺人
第二部:人間磨難
第一章:小姐殺人
午夜,浮噪了一天的人們,各自麻醉般地進入了自己的夢鄉,而另有一些活得無聊的人,還在暗中進行著嫖娼賭博之類的刺激活動。有著幾千年的文化文明,同時也有著幾千年惡習的嫖娼賭博行為,曾一度令行禁止,但隨著泥沙俱下的改革開放,這種被一度禁錮的活動,便以野火般的瘋狂形式席捲全國。儘管無論是採取政府行為,還是法律行動,都沒法把這種行為控制在人們的願望之中,相反愈演愈烈,大有讓人們無可奈何的勢態。漸漸地,人們不再覺得這是一種什麼可怕的行為,而只認為從來如此,不足為奇,甚至自覺不自覺地加入其中,麻木不仁了。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的人沉溺其中,不以為恥,反以為榮,津津樂道。一些人甚至以此為謀財手段,打著各種各樣的晃子,暗中進行這些罪惡的勾當。整個新城,從大歌廳到小理店,從大酒店到小旅社,從國營到個體,甚至一些民房私宅,隨時隨地,無時無刻不在進行著這種見不得人的交易。尤其是新城一家名叫野花香的大酒店,那更是人所共知只是沒有公開的秘密。
這座野花香大酒店,座落在新城郊區一個依山傍水風景特別秀麗的地方。但余老闆選擇這樣的地方開酒店,並非是因為這裡風景優美,而是因為這裡遠離鬧市區。在越來越高漲的群眾呼聲和國家的政策性控制下,一則可以掩人耳目,二則可以避免很多在鬧市區無法避免的麻煩,三則可以行使他們經過精心設計的應變措施。前來這種高級酒店消費的,大多是些公費消受或腰包鼓漲的有錢人,他們坐著單位或自己的專車,或者是打的,逃避家人的耳目,前來這裡花天酒地,隨心所欲。余老闆神通廣大,信息靈通,保安人員多,應變措施強,客人來到這裡,幾乎可以高枕無憂。即使萬一遇上了突擊檢查之類的事,應變失靈,老闆也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能力。
然而,即使是這樣,意外的事情還是生了。大約晚上十二點左右,野花香酒店客房部的一個房間里,突然傳來了一個女聲的叫嚷,但叫嚷聲突然中止,給人一種更加不安的感覺。大約幾分鐘的時間,只聽一個男人慘叫了一聲,像是受到了制命的打擊,便再也沒有聲音了。人們感覺到大事不好,保安迅找到出聲音的酒店客房部3o1號房間,門被反鎖,來不及去叫來值班小姐,兩個牛高馬大的保安立刻就踢開了那道堅實的門鎖,衝進房間,只見兩個赤身**的人,一個胖大的嫖客臉朝地下背朝天地躺在地上,後背上一個洞口,血往外涌,酒了一地,站在他身邊的,是酒店的一位三陪小姐,她面色驚恐地地站在死人身邊,手裡的一把三角刀,還在滴著血珠,顯然是因為剛殺了人而不知道該怎麼辦。為防意外,兩個牛高馬大而且還認識這位叫蘭香的三陪小姐的保安,還是很擔驚受怕地一邊詢問怎麼回事,一邊百般警惕地接近了這位三陪小姐,並以突然的動作象貓捉老鼠樣的撲過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抓住了小姐,奪下了她手中的刀。他們料想小姐一定會奮力反抗,掙扎,甚至會狗急跳牆,繼續行兇殺人,然而,那位三陪小姐卻沒有任何反抗動作,她甚至像個死人樣的任憑保安將她捉拿。在兩個保安剛剛放鬆警惕時,那位三陪小姐突然爆出強烈的震憾人心的狂笑。那狂笑在深夜裡顯得那麼可怕,令人毛骨悚然。兩個保安以為她有可能因為過度刺激,神經失常,便命她穿了衣服,然後將她捆了個扎紮實實,然後立即打電話向11o報警。接著,用被單對躲在地下的死者作了簡單的遮羞處理。
11o警察來到現場,隨後公安局的偵查人員也及時趕到。殺人案件的生,警察的深夜上門,立刻驚動了整個野花香大酒店。而那位被確認為殺人嫌疑犯的蘭香小姐,卻平靜得像沒事一樣,甚至帶有得意之色,就好像她犯的不是一件殺人的罪行,而是做了一件為民除害的好事。不用警察動手,她自己一甩散亂的頭,非常平靜地向警察伸來雙手,讓警察給她上銬,然後很平靜地跟著警察上了車。
而在野花香酒店這裡,公安局偵查人員趕到后,就開始了緊張的現場勘察工作。他們一邊勘察現場,一邊作著記錄。進門后先作了現場拍照,每有一種變動就拍照一次。死者拍照后,被人翻了過來,死者的眼睛還瞪得大大的,讓人感覺到他萬萬沒有料到會讓人從背後給他這麼一刀,而且還是致命的一刀。從死者剛才整個姿勢來看,他顯然想爬起來,但終於沒有爬起來,那背後的一刀,恰巧正捅中了他的心臟。
偵查人員接著檢查整個房間,現房間十分凌亂,被子都掉到地下來了,枕頭也掉一個到地下,大床挪位,茶几完全離開了原來擺放的地方,一些小件物品,落到地下,到處都是。在房間的地下,他們還現了四個衛生紙團,紙團上仍留有殘餘的精液,由此判斷二人在案前進行過**。為進一步查明案情,偵查人員決定將死者交法醫解剖。
在現場勘察的同時,有關偵查人員找到了酒店負責人余老闆,開始詢問事情經過。當公安人員問到此人的身份時,早已嚇得面如土色的余老闆不得不對公安人員耳語兩句,告訴他此人非一般人士,而是新城赫赫有名的市委組織部的胡部長!考慮到政治影響,這個信息被當場所有的內部人士封鎖住了,沒有對他人吐露。但不一會,馬菊花,一個約五十歲左右的老女人聞信趕到,放聲大哭,鬧著要酒店賠他男人性命。那道被封鎖一時的消息也就不脛而走。
那位三陪小姐蘭香,被帶到公安局后,有關幹警連夜突審,很快就將這樁大案的事實經過和過程作了簡要的筆錄,並叫被詢問人簽了字,按了手印。然後,這個叫蘭香的三陪小姐,被認定的故意殺人嫌疑犯,就被請進了新城市第一看守所,作為重案犯關了起來。與此同時,一份現場勘察報告也被送到了相關人員的案台。
現場勘察報告:時間:二oo二年元月十九號地點:野花香酒店客房部3o1號房間。
死者:胡大成,年58歲,身高175公分,體重約9o至95公斤。生前系新城市組織部部長。
犯罪嫌疑人:蘭香,現年28歲。身高148公分。體重約45公斤。現供職於野花香酒店,職業:三陪小姐。
死者後背被刺一刀,所刺部位正中死者心臟要害。
死因:心臟受刺停止正常運動和大出血。
案前死者與犯罪嫌疑人蘭香有過兩次性行為。
刀具:一把長度約3o公分的三角型刀。
室內物件狼藉,床上凌亂不堪,沙茶几挪位,打鬥跡象明顯。
結論:他殺。
第二天早晨,一樁特大的,帶著桃色和傳奇意味的三陪小姐殺死一個大官的早間新聞,就在整個新城市迅傳開。人們好奇的不僅是一個三陪小姐殺人,更重要的是一個部長級的大官性命就這樣白白地葬送在一個小婊子的手上,真是太不值得。這件爆炸性的新聞,很快通過消息靈通人士和記者的手筆,向外傳遞,引起強烈的刺激效應。上頭立即打電話詢問此事真相,死者家屬馬菊花大鬧公堂,要求不只是要賠償胡部長的人命損失,更要恢復死者名譽和家屬的精神損失費,政界人物命令立刻封鎖消息,並打電話電台電視台及各大報刊雜誌,禁止宣傳,但為時已晚,言論自由的信息時代,報紙電台和網路早將此事吐露出去,加倍放射,很快連外國都知道了。不到晚間,這件桃色傳奇新聞就以百分之百的覆蓋力,全方位佔領了人們談天論地的空間,成了人們茶餘飯後街談巷議的諷刺笑料和幽默談資。
消息很快傳到第一市長郭大薪的耳里,既然事情已經無法隱瞞真相,馬菊花,那位活在時聲名顯赫的胡部長夫人又苦苦相逼,郭市長便立即召開緊急會議,討論這件事的處理方式,最後一致認定,既然真相早已暴露,只好將所有罪過全部推到那位三陪小姐蘭香的身上,並由檢查院提起公訴,以故意殺人罪將蘭香繩之以法,而且要借尚未進行完畢的嚴打運動,從重從快宣判。似乎只有以這種趕快颳走一泡臭屎的方式,才能立即驅散罩在這個城市上空的一片烏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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