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佔地百餘坪,建地五十坪,其餘的地方栽種了草皮和樹木,樓高兩層,完全美式風格的白色豪華建築,這就是維陽小鎮上最貴氣的黎家別墅。
但黎劍辰卻十分厭惡這裡。他覺得這裡就像墓地一樣,一草一木都修剪得十分整齊,但卻冰冷、沒有感情,連屋子裡擺設的古董傢具都一樣,好似透著古老的寒意。
輕柔的鋼琴聲從琴房的方向傳出,聲聲帶著溫柔。
這裡……不,可以說全世界都沒有什麼地方讓他依戀,除了夏曉雨在的地方以外。
幸好這個世界上有她。
一想起她的迷糊和天真,黎劍辰敲著琴鍵的手指更加輕柔,甚至帶著濃濃的甜蜜感覺。
「少爺,少爺──」一旁的管家急得冷汗直冒。
「不要再說了,告訴我爸,我不會離開這裡。」黎劍辰的手指未曾離開過鋼琴,他盡情地享受著彈琴帶給他的好心情。
一想起那個小笨蛋,指下的節奏更為輕快,流暢的音符輕泄,清脆的鋼琴聲就像最美的詩篇,可以撫平所有人的急躁。
只可惜管家卻無福消受、欣賞。如果再辦不好這件事,恐怕他只有回家吃自己的分,也難怪他要誠惶誠恐地請求這位太子爺了。
「少爺,老爺的交代,請你不要任性推拒,你抵抗不了老爺的力量。」
黎劍辰有些動怒了,唇邊隱含著冷笑,鋼琴的聲音從輕柔變成澎湃,其剛硬的節奏震撼人心,讓人心驚。
「張伯,去告訴我爸,我不是他可以操控的玩偶。」
想當初黎家老頭不顧他的反對,硬是將他送到維陽小鎮來,現在又要他回去?哼,他黎劍辰又不是呼之則來、揮之即去的狗,為什麼要這樣任他玩弄?
「少爺,我──」
「別以為我不知道你到底幹了什麼好事。」
每次都這樣,只要誰稍微靠近他一點,他父親就會想辦法拆散。他似乎想要徹底地控制自己的兒子。
這一次一定是張伯通風報信,說了他和夏曉雨的事。但又何妨,要控制他的行動和交友自由?想都別想。
「我……我沒……少爺,我是不得已的。」張伯更加驚恐。「少爺,其實……其實就算我不說,老爺也打算要你回去,你已經上大學了,總不能還一直留在這個小鎮上吧,老爺他還盼望你接位。」
咚!
重重的鋼琴聲敲下,讓人心臟驚嚇得幾乎要麻痹了。
黎劍辰轉過頭來,那寒酷剛毅的輪廓上,神情森冷陰峭,眼眸銳利深奧,在在讓人膽寒。
「接位?他那個臭位置誰希罕?」
不希罕?拜託,那可是價值幾百億的位置耶,這個大少爺說的是什麼話?張伯真不敢相信。
「張伯,話傳不傳隨你,還有,別再派人跟蹤我了。」他警告。
真不想繼續待在這問死氣沉沉的屋子裡了,這裡除了有讓他透不過氣的壓力外,黎劍辰不知道還有什麼。
修長的腿一跨,他直接往外走。
「少爺,少爺,這麼晚了你要到哪裡去?少爺──」
「別再跟著我。」
他需要透氣,他需要好好找人談一談,要不然他會窒息,他一定會窒息的。
腦海中浮現一張圓圓的甜美笑容,一想起夏曉雨,他的心果真平靜了不少,只是……這種平靜的日子又能過多久呢?他真的沒有把握。
同樣的大街,同樣的兩人,卻是不同的心情。
在看到他陰鬱的表情后,夏曉雨就知道她最擔心的事終究還是發生了。
只是心理準備作得再好,遇到事情時,她還是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
「你真的要走了?」
「嗯。」黎劍辰臉上含慍地點頭。「黎老頭撤走了我所有的經濟來源,想要掌控我。」
「沒錢?沒關係,我……我可以借你,我有存一些錢,可以拿給你。」夏曉雨急巴巴地說。
「傻瓜。」
「你看不起我的錢啊?雖然不多,可是我存了很久很久。」夏曉雨眼眶中的淚再也忍不住奪眶而出。
「我知道你的好意。別哭了,很醜耶。」她還真愛哭耶,兩年了,這個壞習慣一直都沒改。
「我、我在著急,你還嫌我。」夏曉雨更委屈。「我本來就丑嘛,又不是今天才變這樣的。」
「好好好,別哭了,是我的錯,全是我的錯。」嘆了一口氣,他哀求著:「別哭了。」
她的眼淚怎麼說來就來?黎劍辰真希望自己能有辦法治她的「水患」,讓她永遠笑逐顏開。
永遠?唉,現在都顧不了了,還談什麼永遠?
「阿辰。」夏曉雨看著他有點憔悴的樣子,十分心疼。「你缺多少錢?告訴我,我……我可以請我爸媽幫忙,你要念完大學不是問題。」
「笨啊,不是錢的問題。」黎劍辰雙手環胸,嘴角嘲弄地微揚。「我媽過世時,留下了大筆的遺產給我。」
那筆信託基金早已委託資深的經理人幫他做理財規劃,這麼多年錢滾錢下來,早就不知道翻了幾倍,足夠讓他後半輩子衣食無虞。
「不是錢的問題?那是什麼問題?」
「我爸很強勢,想要掌控我的一切,真是煩死我了,我得想辦法反擊。」
他父親安排他學習接班,否則後果自行負責。想也知道,他所謂的後果,正和眼前的小女子有關。
黎劍辰從來不和誰多靠近,就是擔心父親會掌握住自己的弱點。與夏曉雨認識,也是他始料未及的。
真是太可惡了,居然一而再、再而三地威脅他,想讓他生活無法安寧。很好很好,要玩是嗎?他奉陪。
黎劍辰眼神中閃著令人難解的詭意,讓夏曉雨猜不透。
「反擊?你爸爸的勢力那麼大,你要怎麼反擊?」
「這個……我還沒想到。」不過他的神情充滿肯定,總有一天他一定要脫離他父親的掌控!
還沒想到?他在搞什麼鬼啊?夏曉雨嘟著唇。
「好了,別擔心我,我自有方法。倒是你,曉雨,告訴我,你有什麼心愿?」黎劍辰端起了她的臉。「也許,我這一走要好久好久我們才能見面,我想送你個禮物,看你想要什麼只管說,反正我老頭有的是錢。」
他願意用力揮霍,買個大禮送她。
「我……」她要什麼禮物呢?凝視著他,她在心裡偷偷想著一個不可能的願望。「我什麼都不要,只希望你可以常常出現在我面前。」
夏曉雨蹲坐在地上,回頭正巧看到文具店櫥窗里的偶像明星海報。
現在再看到裴旭傑,她一點感覺也沒有了。她的心都掛在跟前的人身上。
「如果,你可以常常出現在我面前就好了──」夏曉雨擊掌。「對了,你寄DV給我好不好?」
「DV?」
「對啊,就拍你的生活狀況,把你的生活狀況拍給我看。」
「拜託,這樣很蠢耶。」而且他的生活一點也不有趣,在家老是綳著個臉,相信她也沒興趣看。
「那……那你拍些生活照寄給我。」
還不是一樣蠢?他揶揄:「嘿,需不需要我簽名?」
「有是最好的嘍。」夏曉雨開玩笑地說:「好,你就學裴旭傑一樣,做個大明星好了,那我就可以常常在電視上看到你啦!」
「裴旭傑裴旭傑──」怎麼一再地提起他?真是讓人火大。「你就只記得裴旭傑?!你知不知道我就要走了,我們可能永遠都不會再見面?」
黎劍辰拉下臉來,表情很臭,語氣更凶。
這個女人有沒有搞錯,他都要離開了,她竟然還提別的男人?!而且還是個不相干的男人,簡直是氣死人了。
「你這麼凶幹麼?又不是我要你走的。」幹麼凶她?
「我凶?我哪裡凶?」
「你現在就很兇,還不承認。」夏曉雨手指戳著他的胸膛。
「我凶是因為你──」提起裴旭傑……咦,裴旭傑?!
黎劍辰瞪了她一眼后,突然表情從憤怒轉為欣喜,甚至嘴角還露出一抹笑意,看得人渾身發毛。
「你……你怎麼了?」
是刺激過度還是她的錯覺,要不然她怎麼會看到他在笑?
「沒事沒事,親愛的曉雨,我再好不過了。」黎劍辰含笑,溫柔地摸了摸她的頭。「我走後,不要太想我。」
「你……」
「掰掰,我答應你,會常常出現在你面前。」他慢慢地放開了她的手。
「是嗎?」他的樣子真的很不對勁。「你到底要去哪裡?」
「去──」黎劍辰俊臉上閃動著詭譎笑意,右手的食指往脖子上輕輕一劃,在她耳邊低語:「幹掉裴旭傑。」
「幹掉……裴旭傑?」老天,他在說什麼?
「呵呵!」他笑著離開。
「阿辰,阿辰──」
不會吧!他瘋了嗎?
夏曉雨並不明白他的意思,也沒有將他的話放在心上,可她怎麼也沒想到,一年多后,他所說的話竟然成了真──
一年後
瘋了?!沒錯,所有的追星族和新加入追星行列的人幾乎都快瘋了。
超級新星黎禹今天將舉辦首場個人售票演唱會──「非『黎』莫屬」。早在一、兩個月前就有許多fans帶著帳棚、睡袋前來排隊,準備搶個好位置。
不只歌迷熱烈,連來自世界各地的媒體也通通湧進台灣,準備大肆報導這個閃亮新星的演唱會實況,將熱騰騰的第一手資料在第一時間傳送到全世界,滿足所有的追星族。
說起這個超級巨星黎禹的崛起,那簡直是個傳奇。他以新人之姿,搶下了向來只用巨星拍攝的可樂廣告代言機會,此舉便引來了眾人的注目和嘩然。
廣告推出后,影片中黎禹那迷人的眼神和勁酷的形象,再配合廣告的強力放送,讓這個原本默默無名的男子立刻成了眾家女子的焦點。他的樣貌深植人心,產品自然跟著水漲船高,賣翻了天。
甚至,所有張貼在店家門外的廣告海報,一夜之間被人偷偷撕光,廣告商在竊笑之餘,也不免哀求大家手下留情,並且趕忙加印。
順著這波氣勢,電視台推出了由這個超級新人所主演的偶像劇,創下了收視熱潮,唱片公司也緊接著偶像劇之後推出他的首張個人創作專輯。
大家這才發現黎禹不但外表俊朗帥氣,歌聲更是渾厚、充滿感情,那動人的情歌,溫柔地像似在情人耳邊傾訴情話;快歌的節奏與漂亮、精湛的舞蹈,也讓人不禁想要跟著律動。更令人驚喜的是,他還彈得一手好鋼琴,專輯中的歌曲演奏幾乎都由他一手包辦。
俊酷的外貌加上縱橫的才氣,這使得追星族們更加陷入瘋狂。黎禹的專輯甫一推出立刻造成全省大缺貨,空降各大排行榜的榜首;唱片公司和電視台的網站上給黎禹的傾慕留言之多,也造成了網路大塞車,數度造成公司網站癱瘓,而其周邊產品更是賣翻了天。
黎禹的氣勢,遠遠超越了之前被眾家媒體捧在手心上的裴旭傑,而且其走紅的程度,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他成了各大節目競相邀請的對象、雜誌的封面人物、報紙娛樂版的頭條,甚至以新人之姿,在最短的時間內開辦個人演唱會,上萬張的門票在半天之內售罄,引發了另一波的熱潮。
當然,演唱會上的他也沒讓所有人失望。不只情歌動人,連快節奏的歌曲都詮釋得淋漓盡致,所有歌迷的心情一同跟著他的歌聲起伏,度過了一個瘋狂又豐富的夜晚。
「安可、安可、安可──」
源源不絕的安可聲不斷地放送,縱使黎禹已經連續唱了兩首安可曲,大家還是不願放過他。
「安可、安可、安可──」
後台里,一片喜氣洋洋,今晚的演出實在太成功了,可以說「賓主盡歡」。
「喔,我的黎少爺,真有你的,今晚的演出太成功了!」黎禹的經紀人Ken歡喜地衝上前,想要大大地擁抱他。
想當初,在自己最低潮的時候幸運地遇見了黎禹,並跟他相談甚歡,不但成功地簽約,還如願地將黎禹打造成一顆閃亮巨星。現在回想起來,他都覺得興奮不已。
「等等。」黎禹輕點頭,並擋住了他的接近。
「哎喲,禹,擁抱是禮貌。」Ken抱怨。他這麼帥,又這麼酷、這麼有個性,連他這個男人看了都受不了,真想抱抱他。
「夠了,快閃吧!」他沒有跟男人擁抱的癖好,更何況,現在不趕快走,一會兒等迷哥迷姊們發現不對勁追來,那可走不了了。
「呃,對對對──」
Ken正要點頭,演唱會的監製突然急忙地跑了過來。
「等等,你們不能走,不管怎樣再唱一首吧,不然我們今晚都走不了。」外面的安可聲喊得震天價響,今天不知道又要被環保局開多少張噪音罰單了,不過這都是其次,最重要的是安撫人心!
天啊,他不敢想像,如果這個巨星跑掉了,他這個後台會不會被憤怒的迷哥迷姊們給踩爆?
「哎喲,我們已經唱兩首了。」他們只約定好唱一首的。
「不不不,再唱一首,我加錢、我加錢……」監製急得滿身大汗。
外頭的安可聲之大,簡直撼動天地,讓他覺得後台的地板會搖晃,這真是他做過的演唱會中最可怕的一場了。
「這不是錢的問題。抱歉,真不好意思,老劉,今天你真是太辛苦了,明晚我們慶功宴上見,到時候我會多敬你幾杯。」
身為一流經紀人的Ken當然不是干假的,趕緊四兩撥千斤地帶著他的寶貝藝人離開。
上了車,黎禹還是像往常一樣,打開他的隨身背包,拿出一張女孩的照片細看,也像以往那樣,唇邊勾著滿滿的笑意。
「她是誰?」
Ken不止一次好奇詢問。他看過那張照片上的人,很失望的是,除了一雙大眼睛之外,照片上的女孩長得並不怎麼樣,害他所有的綺思都化為烏有。
「我不是說過了,」黎禹的眼睛一眨。「她是你的幸運女神。」
如果不是她,他也不會走上這條路,Ken也不可能像現在這樣,搖身一變,成為炙手可熱的經紀人。
全都為了她呀!
「這……這不是我要的答案,我是想知道,她對你到底有什麼意義?」奸詐,又閃避話題。
「她啊!」黎禹唇邊掛著神秘的笑意。「秘密。」
突然,一股想見她的念頭油然而生。一年多不見,不知道她有沒有改變?應該有吧,以她的愛吃程度,現在大概胖到他都認不得,小臉腫得更像饅頭了。
噗,一想到有此可能性,他就覺得好笑。
「你在笑什麼?」Ken懷疑地看著他,害怕他那圖謀不軌的笑容是沖著自己來的。
「秘密。」黎禹的回答,仍是這句。
秘密,她是他藏在心底深處的大秘密呀!
車子揚長而去,直到他們離開,場內傳出的安可聲依舊撼動人心,不絕於耳。
沒錯,是他。
黎禹就是黎劍辰,夏曉雨非常肯定這一點。
只是她真的作夢也沒想到,原來黎劍辰所謂「幹掉超級巨星裴旭傑」的方法竟然是這樣的。
是的,他成功了!
才短短一年的時間,他的名氣已經紅透半邊天。
還記得前幾日,她禁不住滿腹的好奇心,偷偷地前往演唱會的地點所看到的「小小聯合國」畫面真是令她訝異不已,這才相信那是真的。
黎禹真的、真的很紅。
現在走到哪裡幾乎都有人在談論他,就連她到文具店買文具,都能聽到他的大名──
「哇,黎禹,是黎禹的照片耶!他好帥喔,他拍的廣告看一萬次都嫌不夠,尤其是他在廣告里穿著一身勁裝,勇猛地制伏敵人,救回受困的女孩后,那喝可樂的樣子真是太帥太酷了!哇,如果我是宋琳就好了。」
宋琳是跟他拍廣告和偶像劇的女明星,真是幸運得教人嫉妒。
「就是啊,除了戲劇好看,他的聲音也很好聽,還彈了一手好鋼琴……天啊,他簡直是個天才。」
「對啊,他真的很特別,笑的時候很可愛,不笑的時候很酷。聽說他的外婆是英國人,難怪五官那麼立體,氣質優雅像個英國紳士;還有,他在美國出生,國語卻說得很好,完全沒有那種ABC藝人特有的外國腔調,真難得──」
夏曉雨聽著許多女人高聲談論著黎禹的點滴,關於他的事情如數家珍,頓時有種恍若隔世的感覺。
維陽小鎮是個單純的鄉下地方,沒想到在這個小地方的文具店裡竟然也會出現他的照片、用他的相片做成的鑰匙圈,以及筆記簿等等周邊商品。
拿起他的照片,看著這一張張既熟悉又陌生的臉孔,夏曉雨有些茫然。
記得一年多前,他們兩人還曾經蹲在這裡,選購當紅巨星裴旭傑的照片;沒想到一年後,他竟然會從一個默默無名的小子,搖身一變成為炙手可熱的偶像巨星,甚至取代了裴旭傑的天王地位,這種轉變實在不得不讓人驚嘆。
像是著魔一般,她拿下幾張他的照片到櫃檯結帳。
選購的這幾張照片,幾乎都是他酷酷不苟言笑的樣子,很多女孩都為他這種酷樣而瘋狂著迷,因此,當他偶爾露出笑容,大家就如獲至寶,尖叫聲更是可怕。
「唉,那群人一點都不了解這個黎奸臣的本性,其實他哪裡酷啊,根本就是痞子一個好嗎?」
她邊走邊對著照片中的人喃喃自語,直到撞上了人,這才暗自吐了吐舌頭,停下腳步。
「對不起對不起。」夏曉雨低著頭,趕忙跟被她撞到的人道歉,然後朝旁邊跨了一步,想繼續走。
不過,這個被撞的人也太白目了吧,不管她走到哪裡,他就跟著閃到哪裡,讓她有點疑惑,連忙抬起頭來想問問他是什麼意思。
誰知道一抬頭,她只能張大嘴巴,差點忘了呼吸──
是黎劍辰,也就是現在最火紅的大明星──黎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