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MITS (5)
1975年7月,我們的4K和8K版本BASIC程序已經能夠推出上市了。用手動的復卷機整理訂貨單時,我需要裝進紙帶,用手指頭勾住復卷機的孔,然後旋轉,一不小心就會把手碾進去。看到這些紙帶被裝箱運走,我們都很激動--我們的智慧結晶,走向全世界了。
在波士頓和灣區,在實驗室和霍尼韋爾這樣的公司里,微型計算機僅僅被視作一種時尚潮流。但這些懷疑態度並沒有影響我們,我們深知這些科技公司是錯的,我們是對的,從每天暴增的郵袋就可以證明--那裡面裝滿了「牽牛星」和BASIC程序的訂單。在阿爾伯克基這棟小而陳舊的樓里,似乎一切都是可能的。
我們唯一的產品是8080BASIC程序,而MITS是我們唯一的客戶--我們的利益是相關的。幾個月了,我們跟愛德華的交易都是基於當初的握手協議,但現在我們想讓這種關係正式化。反覆計算之後,比爾找到一個當地的律師起草了合同。MITS擁有為期10年的「專屬許可權」,可在全世界範圍內銷售我們BASIC程序。作為回報,MITS需要預先支付給我們3000美元,再根據程序版本的不同,每份程序支付30到60美元不等的專利費。若是客戶沒有購買機器而只是購買了BASIC程序,我們兩家五五分成。當我們把BASIC許可給MITS之外的第三方自主生產的原始設備製造商時(OEM),收益也是五五分成。比爾和我保有我們軟體的所有權,所以我們可以自由進行這些交易。
我們的律師在合同中加入了一個條款來保護我們的利益--第5款,條目是「公司責任義務」,這樣寫道:「乙方公司同意盡最大努力將本程序發放許可、推廣及商業化,若未盡到以上義務,許可證持有人有足夠理由依據終止本合同……」
那年7月的一天,愛德華走了進來,手裡揮動著合同說:「合同不用看了。我信任你們,馬上就簽!」
比爾和我面面相覷,儘管我們覺得沒有太占他便宜,但這份合同明顯是偏向我們這邊的。比爾對他說:「你不找個律師幫你看看嗎?」
愛德華答道:「不用,肯定沒事兒!」
在一個公司的發展歷程中,有一些時刻是決定性的。簽下這份售賣原始版本BASIC程序的合同,對比爾和我來說是重大的轉折。接下來需要給我們的合夥公司起個名字。開始的時候,我們考慮用「艾倫和蓋茨」(Allen&Gates),但聽起來太像一家法律事務所。我又想出一個「微軟」(Micro-Soft),是微型處理器(microprocessors)和軟體(software)的組合。儘管微軟的寫法在後來的一年左右時間裡有所變化(包括為期很短的MicroSoft),但我們立刻感覺到,這就是我們要的名字。「微軟」聽起來直截了當,字面上就傳達出我們所從事的行業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