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愛膠囊下篇第二部分(10)
「應該像的。」他記得里士德和他的270名建築師從塔頂跳下的情景。一段錄像,他曾反覆看了好幾遍。那是一個黑色的白天,時間或許是早晨。那時沒有風雪,天空異常晴朗。錄像里先出現了里士德獨眼海盜似的面容,嘴上戴著氧氣罩,一步步地攀上塔頂。過一會兒,衛星拍攝的方形塔頂出現幾百個黑點。漸漸地,黑點排成一個錐型,開始慢慢地向一邊移動。因為塔的中軸是地理學上的南極點,所以他們無論走向哪兒,都是向北前進。天空難得地晴朗,除了偶爾飄過一層薄薄的雲霧將黑點遮隱一會兒之外,每個黑點都清晰可辨。他們走得很整齊,速度基本一致,像在舉行某種儀式。當第一個黑點碰到塔邊時,出現了一句沉靜又略顯疲憊的畫外音:我審判了世界,後人將審判我。這是里士德對人類說的最後一句話。接著,一切靜止了一會兒。隨後,黑點又開始繼續向前移動,有條不紊,以一種不可違抗的意志,一種機械般的規律,一點點地消失在那條邊上。此時畫面切換到地面設置的仰鏡頭。隱隱地,透藍的天空中閃過一點又一點的白光,略顯冷色,或明或暗。就像一場流星雨。「流星雨」過後,那些天上的恆星依舊閃亮。「被害人在死前被被告開槍擊中,現場留下大量的血跡。隨後,被告將被害人殘忍地推出塔外,致使被害人無法在科技的幫助下獲得再生。」「以上就是該案的大致經過,值得一提的是,在此之前被害人猥褻了被告的情人。」「接下來是被告被指控的最後的一個案件,關於他企圖謀殺情人和自殺的案件。這個案情由於被告在被捕前的拒捕行為導致受傷昏迷,記憶無法被讀取機讀出。被害人也在該次行動中受傷,記憶同樣不可被讀取。案情主要是根據被告自己的坦白和衛士隊的目擊證詞判定的。被告坦白他挾持被害人的目的是希望和她一起毀滅。這是一種野蠻的殉葬行為。被告說明該行為與被害人無關,被害人也承認了這一點。故而可以排除被害人同犯殉情罪的嫌疑。調查組認為此案的性質是謀殺、自殺未遂,所以另案處理。案情如下……」王明記得聽見這些話時,他的心動了一下。他很高興聽見法庭判她無罪。經歷了那麼多糟糕的事,她也應該回去過平靜的生活了。原本他還擔心她會傻乎乎地說出她是自願跟他去的,如果那樣,不僅他的供詞沒有了意義,而且她也變成了罪犯。不僅犯殉情罪,或許還會被牽連上拒捕罪和別的什麼罪。她也會剝奪一部分記憶,同時下放基層。這樣,她的生活就被他徹底毀了。「幸好她終於撒了一次謊。」王明想,一邊抽了一口煙。他的心微微地有點不好受,雖然他是希望這個結果的。「又一個真實的情感在說話了。」他想,一邊笑了笑。他承認,或許潛意識裡他也希望她說真話。為什麼呢?思考這個問題比思考前一個希望更有趣。雖然他知道兩者都是真實的,都源於愛,而且前者對於他的行為總是居於主導地位。但承認後者的存在,甚至是他整個『愛』的主軸顯然更需要勇氣。「看來她也累了,」他想,「她也應該累了。」不過他心裡總不很相信她會說謊。王明想起張艮落下去后,他在出口站了一會兒。風吹得他睜不開眼睛,耳旁都是凌厲的風聲。那風聲像靈魂的呼叫,不停地搖撼著他的心。他知道,那是真實在向他呼喚。「出來吧。」他似乎聽見風在對他喊,「出來就好了。」他已經很累了。風在背後推他出去。「跳么?」他想,「我的使命似乎已經結束了。」這時,風中有個新鮮的靈魂向他尖叫,「不,你沒有!」這聲尖叫令他清醒。「過會兒見吧。」他想,一邊緩緩地轉過身。眼前是一條來路,通向黑暗,漫長得像個迷散的夢。背對著出口時,他的臉感覺不到魚貫而入的風。風在背後推他前進。「走吧。」他想,一邊邁出了步子。同樣的一條路,他來時帶來了他的恨。現在他的恨已經過去。他為了他的愛,走回去。他覺得他的心比來時空了一些,悵悵的,若有所失。張艮死了,他又變成了一個人,一個人呼吸,一個人走路,一個人思索。他感到有些孤單,就加快了步子。出口漸漸地遠了,風聲也變成了低吟。靈魂的呼聲淡了,空間變得寂寞。他聽著他的呼吸,他的腳步。漸漸地,覺得它們像首孤單的歌,他覺得歌里有詞,就輕輕地哼起來。他記得哼出口的是首兒歌,他小時候學會的,好像關於太陽,關於小草,關於莊稼。他小時候一個人蹲在沙堆邊玩沙時經常哼它。那是首很老的歌,也不好聽。但很適合一個人哼,哼著哼著,他就不感到寂寞了。通道越走越黑,像是走進了夢裡。夢,他覺得已經很久沒有做了。他根本就沒有睡嘛,多少輪迴了?他不記得了。好像從他那層出發后,他就沒有睡過,一直走啊走啊走,游啊游啊游,爬啊爬啊爬。一刻不停。他還記得那些通天的樓梯,爬了多少級,他開始數了一會兒,為了使自己保持鎮靜,不至於因為仇恨而發瘋。但漸漸地,他發現根本數不清,數這些數或許更容易發瘋。不過他想其實那會兒他正在發瘋,否則怎麼可能不停地爬到這一層?他看著頭頂上星星般的光點漸漸地變成了乒乓球,又從乒乓球變成了排球,他還嫌變得不夠快,就一陣猛跑。這下壞了,它變成橄欖球了……怎麼會變成橄欖球呢……橄欖球,他倒記得曾經有過一個的,他看見它的樣子奇怪所以買下的,那會兒還是初中時吧,他買過一個的,這是他花得最冤枉的一次錢,因為根本就不知道該怎麼玩。只能當皮球拍,那東西用來拍也不行,老是四處飛,有一回就這麼「砰」的一聲砸破了媽媽心愛的一隻花瓶,那隻花瓶可漂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