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的碎片(2)
與其說三明治是西式的餐飲里一種最基本的主食,不如說它是西式飲食文化的一種原教旨的形態。除了三明治之外,舉凡漢堡包、熱狗之類,形態上均脫胎於三明治之本尊,即不是以兩片(或兩塊)麵包夾著菜或肉,就是把菜或肉夾在一條從中間剖開的麵包的中間,好像麵包在夾道歡迎著花團錦簇的菜肉大軍。當然,法國人的三明治一般都用麵包卷。梁實秋說:"牛肉餅夾圓麵包,在美國也有它的一段變遷史。一九二三年我到美國讀書……午飯一頓,總是在校園附近一家小店吃牛肉餅夾麵包,但求果腹,不計其他。所謂牛肉餅,小小的薄薄的一片碎肉,在平底鍋上煎得兩面微焦,取一個圓麵包(所謂bun),橫剖為兩片,抹上牛油,再抹上一層蛋黃醬,把牛肉餅放上去,加兩小片飛薄的酸黃瓜。自己隨意塗上些微酸的芥末醬。這樣的東西,三口兩口便吃掉,很難填飽中國人的胃……說食無兼味,似嫌誇張,因為一個漢堡吃不飽,通常要至少找補一個三文治,三文治的花樣就多了,可以有火腿、肝腸、雞蛋等等之分,價錢也是一角。再加上一杯咖啡,每餐至少要兩角五,總算可以糊口了。"可見,除了"花樣"較多之外,三明治和漢堡包在形態上並無本質區別,就連售價也是分毫不差。事實上,各民族都有把主食和副食,"菜"和"飯"捆綁在一起的食品形態,例如日本人的飯糰和壽司,中國人的包子和餃子。區別在於,三明治雖然是用"夾"的,但基本上是一個開放的平台,而斯堪的那維亞諸國的三明治,並無蓋在上面的那一層麵包,形態更加開放,接近於披薩。而中式的包子餃子,則全部以"包容"及內斂為主,在製作過程中,技術上以密封、不致"漏餡"為要。四面透風的"漢堡包"根本就不是一種"包子",否則,為什麼我們從來就不把西北的肉夾(饃)也視同為肉包子呢?這個名稱只是一個漢化了的巧妙音譯。如果把三明治或漢堡包比做三件套的西服,中式的包、餃就是渾然一體的長袍,相比之下,一身短打的壽司則接近於全裸了。與中國的包子和餃子相比,三明治根本就談不上什麼"烹飪",它在技術上的簡便和低級,最起碼在村上春樹看來,已經到了"用腳也做得出來"的地步。村上在小說《舞舞舞》里寫到住在夏威夷的詩人狄克,他在越南被旁邊人踩到的一枚重型地雷炸成獨臂,卻能一個人在廚房裡做出一大盤夾著黃瓜和火腿,"切得非常之細,甚至還有橄欖,一派英國樣式,看上去十分可口"的令人驚嘆的三明治,而且在"盤子上十分高雅地擺著"。於是"我"不由得納起悶來:"狄克是怎樣以一支胳膊做三明治的呢?又是怎樣切麵包的呢?用右手拿刀,當然是右手。那麼麵包該怎樣按呢?莫不是用腳什麼的?我無法想像。抑或是押上一個好韻而使得麵包自動自覺地裂開不成?"後來,據詩人自己解釋說,煎雞蛋卷和三明治是他日常的飲食,除了在酒吧里吃,而且每三天自己做一次。熟能生巧,單手切三明治比"常人用雙手切的還要高明得多"。儘管在小說中對三明治生出如此不敬的理念,不過村上本人卻是一個超級三明治迷,這件事,地球上的村上迷都知道。據我個人的不完全統計,包括火腿三明治,乳酪黃瓜三明治,"用全麥粉麵包做的烤牛肉三明治",用"脆生生的萵苣"和"切得像剃刀刃一樣薄"的熏鮭魚,再加"冷水浸過的洋蔥和芥末"做的三明治,村上在他的小說里至少提到過二十種以上的三明治,對於三明治的美味和製作過程,如果有機會的話,幾乎每一次都給予了堪稱專業的評價和詳盡的描述。用網上一位村上迷的話來說:"村上春樹對三明治的愛好遠超過其他的食物,三明治看似簡單,適合給思慮複雜的人吃,雖然是由少數幾個元素構成,三明治也可以有華麗的內容與深遠的韻道。"我去日本的時候,每天都在忙著吃日本菜,根本無暇去了解日本的三明治是不是真的像村上說的那麼好吃。當然我沒有去過村上的老家、日本最西化的城市--神戶。但是不管怎麼說,在村上的推銷之下,三明治已經和咖啡、啤酒、威士忌、甜甜圈、義大利麵條以及爵士樂一起,成為小資生活的必備。不過根據我的觀察,喝的不成問題,聽的也已經全副武裝,惟獨在吃的東西上面,中國的小資似乎更傾向於快食麵和速凍水餃。  [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