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新的「金字塔」(3)
宜家公司的組織層次設計至今仍然是國際商學院研究的重點課題。宜家公司設置這個組織層次主要有兩個目的,一是保證宜家公司不從屬或受制於某個國家和政府,而是永遠處於家族控制之中,即便是政變和戰爭階段也是如此;二是宜家公司能夠享受到利益的最大化(比如稅收)。為達到這個目的,一大批來自不同國家的職業律師、會計師、稅務專家每天為宜家公司工作,調查各國的稅收和貿易政策,他們會搶先在任何合適的地方註冊公司,需要的時候就在那裡開店。在歷史上,基於躲開政治管制特別是經濟約束(比如稅收政策)的原因,宜家由瑞典遷移到丹麥,後來又到了荷蘭。英格瓦家族則由瑞典移民到丹麥,最後到了瑞士。如今IBM這樣龐大的公司雖然在全球各地同樣有投資,但它的根基在美國,還是被看做一家美國公司。但是,沒有人說得清楚,宜家到底是哪個國家的公司,它在歐洲許多國家都有在資本或管理上互相牽制的機構,從這個意義上講,宜家更像是一個「獨立於任何國家的公司」。但是,就是這樣一個簡單的「三層金字塔」完全可以滿足宜家公司如此複雜的組織需求。一家長大公司的組織層次設計,應遵循如下「三層金字塔」的結構。(見圖4-2)在管理歷史上,無論是法國工業家亨利·法約爾為單一產品製造企業設計的「職能組織」(1910年左右),還是阿爾弗雷德·斯隆在20世紀20年代早期改組通用汽車公司時,提出的「細分組織」(集中控制下的分權),以及以上我們所提到「項目組織」、「矩陣組織」、「教會式組織」等等,都是局限在微觀層次的,按照具體的行為目標、具體任務等進行組織層次的劃分,是純物質層次的組織設計。而「三層金字塔」的組織層次劃分,則是既遵循各層次行為的物質屬性,同時也遵循各層次行為的精神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