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五(2)
「所有這些事情的起因,都是因為一張舊照片。原來,我上中學的時候有一次演話劇,我扮演一個國民黨少校,演完戲有人給我照了一張像,解放以後我覺得值得保留,沒有燒掉而仍將它放在我辦公桌抽屜里,同辦公室的大都看見過。肅反一開始,有人就把它作為罪證,非要追查我的反革命歷史不可,隔離審查了我半年多,我如實地講了這張照片的來歷,肅反領導小組又派人到我學校去調查,問題終於弄清了。肅反這一關我雖然躲了過去,1957年大鳴大放,我又提起了這張照片的故事。這就不得了,後來被劃成右派,被投進監獄,送到勞改農場……」
我聽了吳越的這一段傷心史,嘆了一口氣說:「你太天真了。你這篇英文自傳,我替你好好收存,誰我也不讓看。你現在是不是自由人?有選舉權嗎?你如果仍有選舉權,你就屬於人民,我就敢出版你的作品。這部《括蒼山》是你自己寫的,還是你和夫人合作的產品?」
吳越告訴我,他現在不但有選舉權,而且已經平反,正住在原單位的招待所里等待安置工作。小說是他自己寫的。只是因為稿子第一次寄給浙江人民出版社,審讀已經通過,僅僅因為作者是摘帽右派而沒有被接受,所以才借用愛人的名字和通訊處。我說:「將來這部長篇小說正式出版,我們決定用你自己一個人的名字。」我在假山底下,望了望天空,看了一眼這位長相比我老得多的作者說:
「吳越,你好自為之呵!生活的坎坷對一般人來說是令人痛心的,但對一位作家來說,不一定是壞事。司馬遷不被判宮刑,他不一定能寫出千古流傳的《史記》。曹雪芹如果順順噹噹做他的大少爺,不被抄家,不舉家食粥,他能寫出《紅樓夢》嗎?近代的中國,哪一位作家沒有一肚子苦水呢!多難興邦。苦難的生活壓不倒我黃伊,我相信也壓不倒你吳越!」
我跟吳越的這一段交往,將深深地存留在我的記憶里,久久不能淡忘!
——原載《縱橫》雜誌1998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