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未婚妻失蹤(三)
大概很難過,青年停頓了一下,抬頭看著天花板。
「錢是我付的。我本來就打算買給她,所以一點也不在意。當時我第一次聽劉惠說她沒有信用卡,覺得很吃驚。我們銀行底下有信用卡公司,員工也有信用卡申辦配額,申辦信用卡是件很容易的事。
「那天我們便商量了一下。為了準備今後的結婚,還必須買很多東西,但是不見得每次我都能陪她一起去買。如果讓劉惠一個人帶著現金出去有些危險,所以趁此機會我勸她辦張信用卡。沒現金的時候可以透支,等有錢了再還進去,很方便。」
這就是當下很多年輕人的做法。
「聽我這麼說,劉惠也答應了。於是第二天我們見面時,我交給她我們信用卡公司的申請表格,當場要她填好,並帶回分行處理。」
青年將申請表格交給了負責人員,請其送交給同一銀行旗下的信用卡公司受理。
「通常核一張卡需要半個月左右的時間。不過我認識信用卡公司的人——你可能也很清楚,銀行有很多退休的管理階層和所謂的窗邊族,以及因為各種因素而被外派到旗下信用卡公司任職的人。其中一位外派的員工杜工正好跟我是同期進的公司。」青年皺著眉,語氣有些辯解的意味,「杜工其實很優秀,只是生了點病,所以暫時被外派到信用卡公司。」
葛蕾點點頭,問:「他怎麼了?」
「我請杜工早點將劉惠的卡片核出來,他也答應了。可是上星期一他卻打電話來……」
星期一,就是九號。葛蕾用眼角偷偷瞄了一下台曆。
「他抱歉地說,劉惠的卡核不出來。」青年的嘴角又開始抖動了,「他還說我若要跟她結婚,最好再等一下,調查清楚再說。」
「理由是什麼?」
青年深深吐了一口氣,像是在鼓勵自己,肩膀上下動了一番后回答:「因為劉惠這個名字上了銀行體系和信用卡公司體系共享的信息網路的黑名單。」
申請信用卡或分期付款購物時,每個人都會被信用信息機構確認身份,看過去是否有過滯繳或未繳費等情況。這一點葛蕾倒是知道的,不過她仍然納悶。
「銀行體系和信用卡公司體系——不是同一個東西嗎?」
「不,其實有區別,分為銀行體系、信用卡公司體系和個人融資體系。南昌和其他城市的組織也不同。不過彼此間有信息交流,所以只要用過信用卡或貸過款,就算只有一次記錄也能查出此人的繳費狀況。被列入黑名單就表示被認為是繳費狀況不良,需要被注意的人。」
「於是不能辦信用卡,也不能向銀行貸款了嗎?」
「是。我當然大吃一驚。因為劉惠說她以前沒有申請過信用卡,像她這種人怎麼可能被列入黑名單呢?」
「會不會是弄錯人了?」
「我一開始也這麼想,但可能口氣不太和緩,惹得杜工也不高興。他氣沖沖地說他才不會出這種錯!」因為太過興奮,青年有些喘不過氣來,「他說不可能弄錯,還說在告訴我之前,他仔細確認過。」
最後,杜工要青年去向劉惠本人確認,青年聽了臉色發青。
「可是我也認為一定是弄錯人了。登錄在信用信息機構的數據,不就只是些姓名、生日、職業和住址之類的嗎?又沒有登錄戶籍所在地,一旦搬了家,住址便靠不住了。職業也可能因跳槽而改變。光憑姓名和生日,偶爾難免會出現相同的情況。」青年繼續道。
這倒是真的。事實上,葛蕾的同事就曾經接過毫無關係的信用卡公司打電話過來確認貸款的個人資料,同事大吃一驚趕緊調查,發現根本就是一起姓名相同、連電話號碼也只是區號不同的巧合。
「這點我懂。然後呢?」
「我沒有讓劉惠知道這件不愉快的事,因為根本就是操作上的疏忽。我又打電話給杜工向他道歉,並拜託他再仔細調查一下信息來源和證據。我想只要查出這些,就能知道問題出在哪裡。」
葛蕾眉頭微皺。「有那麼簡單?」
「嗯。不……」青年話說到一半便改了口,「其實無法立刻做到。對於這種疏忽提出申訴,必須要本人才行。也就是說,必須要劉惠去要求信用信息機構公開登錄的信息。在這種情形下,為了確認本人身份,必須經過許多繁瑣的程序。」
「你是說因為事出緊急,這些手續都免了?」
青年聳聳肩:「我以為我有權代替劉惠出面提出申訴,而且以杜工的地位應該也能立刻獲得這些信息。」
但看來實際調查的結果和預想的出入很大。青年臉頰的線條緊張起來,道:「實際上並沒有花太多工夫。杜工表示有事實根據,堅持自己沒認錯人,他手上有證據。」
「什麼證據?」
青年從包里掏出一張紙,看起來像是傳真紙。
「這本來是郵寄給一家大型信用卡公司——我不能說出名字——顧客管理部長的信件。杜工經由信用信息中心取得這封信,然後傳真給我。」
葛蕾接過那張紙。那是封A4大小、用文字處理機打出的豎版信件。
敬啟者
敝人受南昌市劉惠之委任寄出此信。
劉惠於2009年申報取得信用卡,之後用於日常購物、現金融資等,因缺乏計劃與對利率的無知,從2010年夏天起逐漸出現每月清償費用滯納的情況。為解決此一情況,該女士擬增加收入而開始兼職,結果身體健康反而因此受損,為籌措生活費用而不得不增加借貸,又為每月清償費用而向高利貸借貸。以債養債的結果,目前擁有債權人三十名,負債總額約一百萬元。
是以煩請各債權人體察劉惠女士的窘境,給其一段時間湊錢。此外,部分融資業者至今仍以激烈手段催討債務,如今後繼續該種行為者,將立即訴諸民事、刑事等法律手段處理,敬理解。
2011年5月10日
南昌信豐大樓八樓周象律師事務所
劉惠代理人
律師周永斌
葛蕾抬起眼睛看著青年。
「看過這個,你後來怎麼做呢?」
青年低聲道:「我去問了劉惠。」
「她承認了?」
「是的。」
「什麼時候的事?」
「十一號那天。」
「那時你還覺得有可能是弄錯人了嗎?」
「是,不,應該說我希望是。」青年痛苦地搖搖頭,「所以我也給劉惠看了這封信。」
青年的視線再次落在傳真紙上面。「於是她就這樣消失了?」
青年點點頭。
「你給她看信的時候,她沒有否認嗎?」
「她只是臉色猛地發青了。」不只是嘴角,青年的聲音也開始抖。「可不可以幫我找她出來呢?」他低聲說,「我只能拜託你了。如果去找警察,很可能會被父母發現。我和劉惠談過。我給她看這封信時,她表示因為很多因素造成這種狀況,但一時無法明說,必須給她一些時間。我答應了,因為我相信她。可第二天她便消失了,不在公寓里,也沒有去公司上班。」
青年每說一句話就搖一次頭,彷彿劉惠就在他眼前一樣,他正努力地對她傾訴衷腸。
「沒有辯解,連吵架也沒有。這太過分了,我希望她親口對我說清整個事情經過。我希望跟她談,我並不是要責怪她,真的只是這樣希望。她應該把事情都告訴我,我有能力幫她。劉惠沒有留下通訊簿之類的東西,我也幾乎不知道她的交友情況,根本無從找起。可是葛偵探應該有辦法吧?拜託您,幫我找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