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第五章 第六節 自由和規則
第五章學習做父母
第六節自由和規則
自由
蒙特梭利理論中,給孩子自由就是在愛的條件下,讓孩子聽從本心,在精神胚胎指引下發展自己。孩子的活動和大腦的發育息息相關,不允許孩子自主的行動,就是不讓孩子思考。行動的自由促進思維的自由,最終達到行為的自由自主。
孩子想自主探索世界,成人若是因為怕麻煩的原因,依仗著自己身高和體力的優勢加以阻攔,妨礙了孩子的成長,這樣容易造成孩子屈服於權威,或者叛逆;常常擔心孩子安全而阻止孩子,會使孩子膽小怕事、失去好奇心、不敢嘗試新事物;總是擔心孩子健康、怕孩子生病而阻止孩子,孩子會如同溫室里的花朵經不起風吹雨打。
如果不是原則問題,不觸及人身安全,不危害他人,就給孩子探索世界的自由,在一旁給出必要的提醒就可以。儘管視崖試驗證明孩子從嬰兒期就有自我保護意識,父母也一定要特別注意,給孩子自由,既要滿足孩子成長需要,又要保護孩子不受傷害,小心引導。在必須說「不可以」的時候,父母不能居高臨下,而應該蹲下來溫柔地說「不可以,因為…」
我在小區見過一個母親亦步亦趨地跟著一歲多的兒子,不停地說,「不能坐,這裡太臟」,「慢一點」,「不要碰這個」…蒙特梭利說過,不必要的幫助就是對孩子的壓制。要給孩子自由而不是桎梏,事無巨細地管束孩子其實是教育上的懶惰,而教會孩子自由安全地玩耍則需要一定的智慧和技巧。
自由的孩子平靜而自信;不自由的孩子,因為成長的需求受成人的阻礙,所以總是發脾氣。曾經在商場遇到一對母子,男孩想自己穿鞋,結果母親代勞了,男孩氣得躺地上哭,又換來了母親的一頓責罵。
父母不能只要求孩子「聽話」,完全不考慮自己的要求是否合理,是否有利於孩子成長,而是應該聽孩子的話,允許孩子為了自身成長而提出的要求。需要注意的是,聽孩子的話要與溺愛孩子的言聽計從相區別。
在愛和自由中成長的孩子自信而樂觀,多給孩子一些自由和空間,讓孩子自由選擇、自己動手、自己經歷,這樣不但能鍛煉孩子動腦、自己解決問題的能力,還可以減少孩子對父母的依賴,讓孩子更好更快的成長。
給孩子自由支配的時間,讓孩子學會獨立自主地統籌時間,安排自己的學習和娛樂。
有規則的自由
因為不明白自由的含義,人們往往將放縱當成了自由,傳統的強權專制和當今矯枉過正的「無限自由」教育方式,都不利於孩子的身心健康,其實真正的自由中包含著規則和責任,給孩子自由的最終目的是讓孩子學會自主,為自己負責。
因此,我們需要給予孩子有規則的自由,並用引導和鼓勵的方式讓孩子主動遵守規則。
傳統的強權專制式教育被新一代父母所詬病,這種方式對孩子的危害顯而易見:
1.壓抑孩子的獨立人格和個性、扼殺創新意識,
2.給孩子造成一系列的身心問題,
3.當高壓下的孩子逆反時,會具有很大的破壞力。
由於認識到傳統方式的弊端,新一代父母遵循「給孩子自由」的教育理念來撫養孩子,但是由於理論和時間不足,面對孩子出現的情況都不知該不該管,管的話如何操作,更有父母矯枉過正,沒有給自由設限,這樣同樣不利於孩子的身心健康。
無限自由的孩子:
1.沒有安全感,感到無所適從,想要尋找自我價值,卻沒有方向
2.因為沒有界限,容易做出一些違規和違法的事情
因此,科學的教育態度是給予孩子有規則的自由,並引導和鼓勵孩子主動遵守規則。
規則
蒙特梭利說,我們並不認為當一個人像啞巴似的一聲不吭,或像癱瘓病人似的一動不動才是守紀律的。他們只不過是一個失去了個性的人,而不是一個守紀律的人,當一個人是自己行為的主人,在需要遵從某些生活準則的時候,他能夠節制自己的行為,我們就說他是一個守紀律的人。這種紀律中蘊涵著與舊時代那種絕對的、不容討論的、高壓下的「不許動」截然不同的教育原則。
最基本的原則包括:不傷害自己、不妨礙他人、不破壞環境。道德和安全底線之上,幾乎可以允許孩子去做一切他想做的事,越是年幼越不該定太多規矩,不要苛求,規則要量少、嚴謹而科學,符合孩子能力。
讓孩子學會遵守規則要慢慢引導,和顏悅色,不能過於強硬。其實孩子是願意遵守規則的,規則給了他們安全感。
因為小滿不喜歡穿鞋,我們也沒強迫她穿,但是去廚衛和陽台一定要穿鞋,每次她都會記得穿上鞋並告知我們「我穿鞋啦,可以進來」。
孫瑞雪老師的兒童之家中建立了7條規則
1.粗野、粗俗的行為不可以有,
2.別人的東西不可以拿,自己的東西歸孩子自己所有,孩子有權利支配自己的東西,
3.從哪裡拿的東西就歸位到哪裡,
4.誰先拿到誰先使用,後來者必須等待,
5.不可以打擾別人,
6.做錯事要道歉,並且有權利要求他人道歉。兒童擁有保護自己的權利,任何人都無權傷害和侵犯他人,
7.學會說「不」。
一些早教班中要求幼兒「坐好」「聽課」,維持所謂「課堂紀律」的,基本都可以判斷為不遵循兒童成長規律的騙錢機構。
家庭規則
1.飯前便后要洗手,外出歸來要洗手
2.吃飯坐在飯桌前吃,不可以邊看電視邊吃飯。
其他更詳盡的規則請大家參看小巫的《給孩子自由》《和孩子劃清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