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二、文化流氓

五十二、文化流氓

五十二、文化流氓當時由於包間里太暗,況且桃花也不是第一次遇到這樣的客人,在燈光很亮的情況下都有做出極其無恥舉動的男人多了去了。桃花便依舊跟音樂繼續享受自己的,沒做出什麼反抗的舉動,任那人也在後面自嗨著。不過一兩分鐘的時間,隨著音樂的停止,那人突然悄無聲息地在後面消失,等桃花轉過身子,竟然不知道剛才是被誰意淫了一回。

接下來倒沒發生什麼節目,四位男士很有禮貌地請了小彤和桃花出去吃飯,連帶著把回家的打車錢一併算了。這一晚,桃花沒覺得有什麼特殊的地方,那幾個人一直不怎麼和她交流,他們甚至都沒問桃花在歌廳的名字,大多時間是和小彤開著玩笑,因為小彤跟那個禿頭好像比較熟悉。

令桃花沒想到的是,隔了有一周多的時間,有天桃花吃過午飯準備貓一覺,突然接到了小彤的電話。

「玲姐,你快點過來吧,有個男的點名找你,正在歌廳等你呢。」小彤的語氣有些酸,大概是略微嫉妒上了。

桃花一愣,自己轉到新歌廳上班后,並沒交下什麼鐵子,即便是從前的老主顧也都有她的電話,不會通過小彤的嘴來找自己。她疑惑著問小彤,「誰啊?我認識嗎?」

「你記不記得那天我拉你坐的那台,裡面其中的一個。」

桃花這才明白小彤為什麼酸急流的說話,原來是他的主顧。但那天的幾個人桃花實在沒什麼印象,只隱約記得聽了差不多一晚上的評書和得了50塊錢的小費。

「我不認識啊?!我不愛動彈,困得正想睡覺呢,你陪吧。」桃花沒多想地推了。

小彤立刻愉悅地說了謝謝,連下著掛斷電話。

桃花自從搬回新房這面,下午是很少去歌廳的,除非有特別熟悉的客人提前打電話。之所以這段時間她這麼乖巧,是因為上次大海多嘴,她沒忍住地罵了她爹,之後也很後悔,找了機會給老爺子道了歉。

大海便藉機和閨女深談了一次,意思是你都三十二三了,最好是能穩當地找個好人嫁了,再這麼稀里糊塗下去,興許會後悔一輩子的。再一個是瓜子兒也快小學畢業了,如果還像從前那樣啥也不管的丟下家在外胡來,說出去好說不好聽地被鄰居嚼舌頭,現在瓜子兒什麼都懂的。

對於大海說的第一個問題,桃花解釋說刨花不是她的菜,宋老二也不入眼,但她篤定自己一定不會孤老終生的,一定在大海閉眼之前讓他放心。

大海便勸桃花,鮑總你看不好的就慢慢地遠離他,多少著咱們也欠著人家不少的人情,我看那人心眼兒挺窄的,已經拖了這麼長的時間,恐怕拖下去會成了禍害。

提到宋老二,大海又是一肚子氣,這小子我壓根兒沒看好,不著調的混子,做普通朋友沒問題,想進門我這關就過不去。

桃花說,你看你,怎麼說來氣就來氣了,我這不是跟你道歉了嗎,咱不說他倆行不。瓜子兒是大了,我也感覺到她說話裡帶著情緒,讓我想到了我媽。那時候鄰居的嘴真損,越是看見我在越是指桑罵槐,好長時間我恨我媽恨的不得了。我以後真得在瓜子兒面前注意些,千萬不能讓她以後走我的老路。

那以後,桃花確實改了不少,就是晚上出去,也盡量躲避著瓜子兒和附近的鄰居。

桃花剛剛睡沉,手機又一次響起,迷迷糊糊拿起電話一看,還是小彤打來的。

「玲姐,你還是過來吧,人家不惜地讓我陪,啥也不點地光和我嘮嗑,嘮的全是你。」

「你就說沒找到我唄,我不想動彈。」桃花是真不想去。

「那人每次來至少100的小費,你真不來?」小彤惋惜著。

桃花掃了一眼牆上的掛鐘,已經過了兩點半,自己收拾下坐公汽過去的話,就得三點多,一個多小時賺100元划算的很,權當逛街撿錢了。

她懶散著踢開被子,「好吧,我收拾下就過去。」

那天,桃花平生第二次在歌廳里聽了把評書,這次比她第一次稀里糊塗的可牛逼多了,幾盤小圍碟裝著她喜歡的小魚乾和乾果,悠閑地坐在那兒包場聽。

金魚兒對桃花的這一歌廳里說評書的說法最初百分之一百二地不相信,直到後來有一次在飯局上金魚兒遇到了這個人,才徹底被他的口若懸河征服。都說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可自從我認識了這人,我想加一句:文化人流氓起來最可怕。

話說那天桃花進了包間,見裡面坐的是個戴眼鏡文質彬彬的男子,但這人他並不認識。桃花她愣了一下遲遲疑疑地說,「大哥,你是不是找錯人了,我不認識你啊。」

那男人面露喜色,對陪著桃花進來的小彤連連作揖道謝,還隨手塞了一張五十的到她手裡。恭恭敬敬地把小彤請了出去之後,那人這才轉了身子,上上下下仔仔細細地打量了桃花一番,突然冒出一句來,「那天怎麼沒看出來你竟然是如此的優秀呢。」

在那人的幫助下,桃花首先記起了那天吃飯的情景,接著記起了他講水滸傳的那段,那人這才很正式地伸出一隻精緻的右手來,「你好,我姓高,你可以叫我高哥。小姐貴姓?」

桃花被他的一番客氣弄了個腦袋不轉筋,稀里糊塗地就把真名報了出去,「我姓胡,叫桃花。」話一出口她立刻後悔了,連忙著加了一句,「這是我真名,在歌廳我是叫胡玲玲的。」

姓高的男人哈哈大笑道,「那我也把真名告訴你胡桃花吧,否則你有點虧。我叫高楚,清楚的楚。」

瞬間,桃花有種赤誠相待的感覺,心中頓時輕鬆了不少,「看來高大哥是正人君子,不喜歡占別人的便宜呦。」

「那倒未必,正所謂『五花馬,千金裘,呼爾將出換美女呦!』」高楚得意地整出了一句詩歌。

這哪兒是桃花能聽明白的,她佯裝惱怒,「什麼馬?什麼五花?只有五花肉,哪來的五花馬?罵我聽不懂是不是?」

男人在找小姐的時候,並不是特別喜歡那種特聽話、你讓幹啥就幹啥的女孩,反倒是有點小脾氣的更合胃口,逗著開心不說,氣氛也會活躍不少,桃花對這點拿捏的很准。

高楚知道桃花聽不懂,笑嘻嘻地跟她解釋起來,「剛才說的那句是出自李白的著名詩詞《將敬酒》,李白是誰你總該知道吧?」

桃花立刻裝出很文藝的范兒,「知道知道,不就是寫過「床前明月光,地上鞋兩雙」的那人嗎。」

高楚連連點頭,「此女可教也。可你知道李白最擅長的是什麼嗎?」

桃花戚了一聲,「戚,寫詩唄,還能是啥?」

高楚便伸出一根手指在桃花眼前晃動著,「錯,大錯特錯!李白所擅長的,詩最多只能排在第四位!」

桃花瞪大眼睛問,「不會吧!排第四,你瞎編的吧!」

高楚很認真地點點頭,「沒錯,就是第四,你要想知道頭三個是什麼,請聽我慢慢道來。」

接著,桃花就真的樂呵呵地聽了一個小時的評書。

高楚說,李白最擅長的是吹牛逼,這在他的詩里體現得淋漓盡致,什麼把自己看得比落日下的影子還長啊,什麼走十步就殺一個人,然後一溜煙地跑出去千里之外啊,這不是吹牛是什麼。

排在第二的是喝酒,比如剛才的《將進酒》里就有說,他一頓就得喝三百杯,就算是三錢一杯,那特么也是九斤啊,比網上流傳的什麼三斤、五斤哥姐啊,厲害的不是一星半點,李白啊,整個一個酒鬼。

排在第三的是泡小姐,比如在山東,他就勾搭了一個文藝女青年,教人家吟詩,順便吟及其它。後來,文藝女青年還為李白生了孩子。此外,據說李白和玉真公主也有緋聞,通過玉真的路子,他才見到了唐玄宗。李白甚至還拜過一個女巫為師,表面上要學習修仙,但到底有沒有順便搞點雙修之類的不可描述的事,很難說。

這方面,李白的小兄弟杜甫就要嚴謹得多。一生愁苦的老杜雖然也寫過幾首曖昧的詩送人,比如舞劍的公孫氏、種花的黃四娘。但老杜總體上是憂國憂民的,就是去歌廳里K歌,每回也都會唱「長安啊」「大唐啊」之類的老歌。不像李白,開口就是,「終於沒守住寂寞,讓心悄悄開了鎖」;或者是,「我要摘下最美的花兒,獻給我的小公舉。」

並且,老杜喝高了,常常就忍不住握了妹子的手,雙淚涔涔而下,「咱好人家的孩子,不該干這個」,順便還要給人家講回字有四種寫法。要不是看在坐台費的份兒上,妹子們手中那杯酒早就潑到苦瓜臉上去了。

和拘謹迂腐的老實人老杜相比,李白天生就是才子加流氓。在天性張狂的李白那裡,即便嫖妓,他也是一個傑出的個人主義者。什麼意思呢?比如一大幫朋友去K歌,媽咪剛把一群環肥燕瘦的妹子喊到面前,那個毫不謙讓、第一個下手挑了最好看的妹子,然後兩人不斷對唱情歌,走的時候卻從不買單從不給小費的,就是李白。

如果是老杜的話,他一定要和所有的人都謙讓完后,才點一個大家挑剩的妹子。並且,儘管最後都是財大氣粗的高適和王維買單,但老杜竟悄悄把剛從南瓜屋領回來的兩百元稿費分了一百給妹子。只因為妹子說了句:俺小時候也蠻喜歡寫詩滴。

綜上所述,李白的第四個能耐才是詩詞,而且他還有個不入流的愛好,那就是劍術。

高楚說的高興,桃花聽的也入迷,兩個人越挨越近,高楚很是老練地伸出左臂挽住了桃花的腰。

桃花那天穿的是件低腰的牛仔褲,人陷在深深的沙發里,腰部自然而然地露了肉,高楚挽住后便用四根手指輕輕地撓了兩下。就這兩下,一下子讓桃花渾身綿軟地倒在了高楚的懷裡,雙腿情不自禁地夾緊,心裡酥麻著癱成了一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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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過海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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