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馬克·吐溫年青時見到過不少善良強悍的人們,他知道他們的確幫助弱小者,並非欺世盜名。
英勇與高尚的事例用不著追溯到遙遠的過去。
馬克·吐溫作為朋友,對鄰居布蘭肯希乾的一件英勇行為表示欽佩。有次捕魚時,湯姆·布蘭肯希普的哥哥本森(或者稱呼他的別名別恩斯)發現一名逃跑的黑奴。
按法律規定,他必須立即向警察局報告。庇護私逃的黑奴是要追究法律責任的,而如果抓獲黑奴則被認為是很榮耀的事,還可以為此得到一筆賞錢。
布蘭肯希普一家在」有體面的人們「眼中是卑賤的,那麼作為一家之長的別恩斯更應該毫不猶疑地交出逃跑的黑奴。
然而,別恩斯沒有這樣做。他幫助黑奴躲藏在沼澤地,送食物給他吃,對黑奴很友好,不過,後來黑奴發覺有人跟蹤追捕,企圖轉移時,不幸被淹死了。
馬克·吐溫不只是從別人那裡了解到這件事,而且有次他和朋友們在河裡游泳,忽然從水底浮上溺死者的屍體,看樣子,屍體是被大堆木頭壓住過。
密西西比河上漂著大量木頭,過了好久屍體才浮到水面上。孩子們嚇得轉身就跑。
這不是憑空臆造的故事。漢尼巴爾鎮的
《新聞》於1847年8月19日利登了一則消息,指出發現的屍體」與通輯令上描述的那名逃跑的黑奴的特徵完全相符合。」
在鎮上也有一些有覺悟的廢奴派,他們為高尚的信念英勇捐軀。馬克·吐溫在一篇作品里描述了廢奴派加爾第被處死時的情景。
加爾第幫助黑奴們逃脫奴隸生活。當警祭抓住逃跑的黑奴時,加爾第就將執行任務的警察當場打死。
農民們從各地趕到刑場觀看,有些人只是來看熱鬧的。他們一邊吃著饀餅,一邊喝著濃烈的蘋果酒。
然而,加爾第的被殺害,引起大多數人們去深思。漢民巴爾鎮的廢奴運動並沒有就此消聲匿跡,恰恰相反,鎮上的另一些人紛紛加入到反對奴隸制的鬥爭中來。
其中有當地的手工業者和工人,如鐵匠、印刷工人、麵包師等。他們建立了反對奴隸制的秘密團體。
有一位鐵匠被處絞刑,他就義時高呼!「奴隸主暴君必亡!」廢奴團體繼續開展活動。馬克·吐溫的哥哥歐萊恩也是奴隸制的發對者。
馬克·吐溫和他的親密的夥伴們,一想到幫助逃跑的黑奴,就只會引起恐懼,因為黑奴是私有財產,也就是說,誰幫助黑跑奴逃跑躲藏,就被視為「盜賊」。
孩子們都知道別恩斯幫助逃跑的黑奴一事,孩子們都為他嚴守秘密。
愛嘲諷人的馬克·吐溫的心靈深處,那時期就己經隱隱約約地感覺到蓄奴制是建立在不合理的基礎上的。
馬克·吐溫小時候就跟黑奴的孩子廝混在一起。他們都是他的親密無間的忠實夥伴,經常在一起游泳和干各種惡作劇。誇爾斯姨父農場上那些黑奴,馬克·吐溫總是親切地懷念他們。
馬克·吐溫記得,黑奴們住在三四間低矮簡陋的木屋裡,稱之為「黑奴窩」。
那是對馬克·吐溫最有吸引力的地方,在「黑奴窩」里,他能得到真摯的友誼,聽到許多愉快有趣的冒險故事。
馬克·吐溫寫道:「在姨父的農場上,我第一次感到黑人品德的高貴,並且熱愛他們,「
「六十年來,我始終熱愛和尊重黑人,這種感情從來沒有減弱過。」
黑奴坦尼耶爾是孩子們的好朋友。他最善於講放事,還會出主意解決各種困難。「
馬克·吐溫在《自傳》里寫道:「我記得,夜晚,在坦尼耶爾大伯的廚房裡,自人和黑人的孩子圍著火爐,火光映紅了他們的臉龐。人影在牆上晃來晃去,廚房的深處很暗,如同在山洞裡一般。我只聽見坦尼耶爾大伯說話的聲音。他正在講述美妙動人的童話。「
每當回憶起坦尼耶爾大伯和誇爾斯姨夫農場上的其他黑奴時,馬克·吐溫總是談到他們的優秀品質。
馬克·吐溫在這個農莊上最好的朋友是坦尼耶爾大伯,他是一位忠實而熱情的朋友,只要有人需要,無論在什麼時候,他都肯幫忙,他聰明而樸實。
他富有廣泛而熱烈的同情,心地誠實而正直,他喜歡跟馬克·吐溫聊天,無話不談。
馬克·吐溫跟自己嚴肅的父親在一起,總覺得很拘束,可是,一見到這個黑奴,就很有興緻地樂意聽他講故事。
坦尼耶爾大伯雖然不會讀書寫字,那是白人的特權,但他善於思索,凡事都有獨立見解。
他對每個問題總是經過深思熟慮,反覆地講清楚道理后再作結論。
馬克·吐溫頭腦里充滿稚氣的不少疑問,老是問個沒完沒了。
馬克·吐溫經常問坦尼耶爾大伯,《聖經》上講的事情,常常被人引述的那段關於荒原上的故事,那裡面常有一些令人迷惑不解的事情,比如,稱為人類最賢明的所羅門王有一個後宮,裡面有一百萬個老婆。
坦尼耶爾大伯思考了一會兒,接著談出他自己的看法。
馬克·吐溫後來把這番話寫進了長篇小說《哈克貝利·費恩歷險記》。
「後宮就是個大公寓,我猜是。大概在帶孩子的屋子裡也得整天哇哇地吵。我看那些老婆也會吵得夠瞧的;那麼一來,吵的聲音就更厲害了。可是人家都說所羅門是自古以來頂聰明的人。我可不信那一套。為什麼呢:一個聰明人哪會願意一天到晚住在那麼個吱吱喳喳、吵吵鬧鬧的鬼地方呢?不會的,他怎麼也不會願意受那個罪。」
只有一個話題他們始終不談,那就是奴隸渴望自由的問題。
坦尼耶爾大伯懂得這是造反,那孩子也意識到這一點。
馬克·吐溫知道有些黑奴逃跑了,到處張貼通輯令,懸賞追捕那些砸碎鎖鏈的黑人。
他親眼見過一名逃跑的黑奴被六個白人追捕者帶進佛羅里達,用繩索捆住,摔在一個木棚子的地上,在那裡呻吟。
他還記得,當克列門斯法官作為巡迴法庭陪審團的十二名委員之一,在鎮上對三名廢奴分子作出嚴懲判決的時候,人人都為他父親而感到自豪。
那三個人因為曾設法幫助五名黑人逃亡到北方去而被捕,據認為這罪過比殺人還嚴重,陪審團判處他們十二年監禁。
馬克·吐溫從小就喜愛黑人歌曲。他總是懷著無比激動的心情傾聽,並且他自己一生中也經常唱這些歌曲。
馬克·吐溫的女兒說,她的父親唱黑人歌曲時,就好像是用整個心靈在歌唱。
馬克·吐溫在一篇沒有正式出版的短篇小說里,描寫主人公女黑奴菲里斯大嬸時,傾注著深厚的感情。
毫無疑義,這都是建立在對童年時代的回憶的基礎上的。
菲里斯大嬸身材高大,「儘管她的皮膚是黑的,心靈卻非常純潔善良。這正是黑人的一種天生的特徵。她總是快樂的,無法遏止的快樂和活潑。大家都高興跟她相處。她的笑聲,這種明朗的笑聲,這種使人精神振奮的笑聲,總是隨時準備脫口而出,它宛如清脆悅耳的鈴鐺聲,這是一種發自心靈深處的笑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