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

約翰·克列門斯去世后,他們全家又搬回原來的住宅,靠姐姐帕梅拉教音樂課的微薄收入,還有哥哥歐萊恩在聖路易斯當印刷工人的工資節省的一點錢來維持生活。

後來,馬克·吐溫找到一個計時的臨時工,給漢尼巴爾鎮民主黨的報紙《新聞報》當報童。

1847年9月的一個早晨,他遞送的《新聞報》宣布了美國軍隊在查普爾特佩克大獲全勝,這是墨西哥戰爭的最後一仗。

由於年紀太小,他雖然很想盡量干更多的活,貼補家用,卻又力不從心,於是,他就在放學以後和假期里干各種雜活,比如,當過雜貨店的夥計,鐵匠的幫工,書籍推銷員的助手,在藥房里的打雜工。

這一家人的生活就在艱難困苦中勉強度日,在這邊陲的小鎮上,家道的興衰是司空見慣的。

馬克·吐溫在漢尼巴爾鎮的好幾所學校念過書。全都是私立學校,只有一兩個教師。孩子們學的都是基礎知識。

馬克·吐溫八歲時在一個姓克洛斯的愛爾蘭人開辦的學校里讀書。

」克洛斯」這個姓含有「兇惡」的意思,馬克·吐溫寫了一首短詩:

「他姓克洛斯,樣子真兇惡;愛爾蘭人這傢伙,叫你趕快滾出去!」

馬克·吐溫的好朋友布里格斯把這首詩抄在黑板上,結果受到嚴厲懲罰。而作者卻泰然無事。

在克洛斯的學校里儘是讀死書,在馬克·吐溫的一篇短篇小說的手稿里,描寫的正是這類學校。

小說的主人公是淘氣鬼湯姆·索亞,他的勤奮用功的弟弟席德和貝奇·薩契爾。

開始上課時,孩子們朗讀《聖經》和唱頌主歌,接著算術課,最後是做語法練習。

馬克·吐溫寫道:「這些鸚鵡學舌式的學生「所有的語法規則背得爛熟,但就是不能在平時作文說話中加以應用。」

馬克·吐溫印象最深的是道森辦的學校。他絲毫不能博得學生們的好感。

馬克·吐溫的一篇沒有出版的作品里,描寫了學生們在學校里的表現。

「上課時交頭接耳,相互撕扯,打架鬥毆,捕捉蒼蠅,低聲嬉笑,如此等等「

「當教師走進教室時,大家都安靜下來。教師怒顏厲聲地喊道:認真做功課!隨即,他又回到自己的房間里。」

男女孩子又開始打架,七嘴八舌,鬧哄哄的。

有人將別針偷偷地安在板凳上,一個男孩子一屁股坐下去,痛得哎呀直叫,他給旁邊的孩子猛地一記耳光。

大家相互投擲揉皺的小紙團,打氣槍,捉蒼蠅等。低聲讀書的學生寥寥無幾。

道森開辦的學校也跟克洛斯的一樣,學生必須機械地死記硬背語法規則,學些不知所云的課文,枯燥無味。

難怪上課時,孩子們總是躲著玩鉛筆刀、鳥蛋和釣魚鉤之類的小玩意兒,以此消磨時間。

有一次道森看到馬克·吐溫和他的朋友威爾·鮑恩全神貫注地玩遊戲:在石板上划條分界線,用別針撥弄著扁虱(在《湯姆·索亞歷險記》里有過相類似的描寫),雙方都將扁虱往對手那邊趕。

道森最討厭這類玩意兒,他狠狠地鞭打了他倆一頓。

枯燥無味地讀死書,教師沒完沒了的令人沉悶的說教,隨時隨地以各種理由鞭打學生,這一切令人憤恨。

不過,在課堂上或多或少還是能學到一些文化知識。

馬克·吐溫總算粗通文墨,他還獲得過全校默寫比賽第一名。

馬克·吐溫感到繼續上學實在很困難,他終於得到母親的同意,中斷了學業。

他十二歲就去耶美特的印刷所當學徒。耶美特是田納西人,身材不高,年紀很輕,主辦著《密蘇里信使報》。

這是民主黨人辦的一種周刊,從巴爾米拉遷到漢尼巴爾來取代《新聞報》的。

馬克·吐溫在漢尼巴爾·吐溫曾經在《密蘇里信使報》的印刷所當了學徒。

該報是由來自南部田納西州的新聞記者耶美特編印的。

他是印刷所的老闆,為人狡詐慳吝,支持民主黨。該黨當時已經成為蓄奴制的主要衛道士。

一般地說來,馬克·吐溫在《自傳》里總是帶著親切的微笑和明朗的幽默感描述童年生活。

然而,每當他寫到耶美特時,那種幽默感往往消失得無影無蹤。

馬克·吐溫在耶美特的印刷廠學徒期間,按照慣例應該是「供給衣服伙食,不付工錢」。

但耶美特卻把自己穿得破爛不堪的衣衫給馬克·吐溫,實在很不合身。

馬克·吐溫回憶道:「我在廚房裡,天天吃的都是單調乏味,有時還令人作嘔的伙食,份量少得可憐!」

馬克·吐溫給耶美特當學徒期間,每天都有數不清的活要干。

早晨起來生火,到公共抽水站去提水,打掃辦公室,從拆版毀壞的鉛字中把好的挑出來潤濕紙漿,翻動一下,洗刷油墨輥和印版。

在燭光下手工排版,推轉印到機的輥子,摺疊紙張,把三百五十份周刊包裝好,準備郵寄外地,每逢星期四,在黎明時分就要把周刊送到鎮上一百多訂戶家中。

馬克·吐溫當學徒的兩年裡,斷斷續續地到鎮上的補習學校去聽課。

在這個學校里,他所學到的不僅是書本知識,更主要的熟悉兒童們生活和學習,這對他後來的寫作生涯是極為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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