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給扎木蘇留一根金條的人並不認識扎木蘇,不過,國民黨軍攻佔長春后,他作為國民黨城防部隊曾在市郊駐守時見過受傷的扎木蘇跟著幾個國民黨軍官通過其駐地。當時扎木蘇雖未著國民黨軍服,卻也斜掛著一支匣子槍,所以那天他到他的店買貨時覺得眼熟,後來突然想起那天在長春市郊見而的事。就明白了咋回事了。只因他也和扎木蘇一樣過著東躲西藏的日子。
那天他來鶴崗,也只是想找落腳處,因長春解放時他化妝逃出,此後一直過著東躲西藏,漂浮不定的生活。那天他路過一家果蔬店時突然覺得店老闆有點眼熟,好象在哪見過似的,但一時沒想出來。也就隨手買了些蘋果,也留給他一根金條。只因這個人原先是國民黨軍里的一個營長,任期搜刮百姓,剋扣軍餉而發了大財。從長春出逃時把其大量金銀財寶悄悄埋在長春的一間破房地下。戰爭結束后又悄悄返回長春,把這些財物取出來,另找地方埋妥。只帶日常用的一部分財寶在哈爾濱一帶混日子。因怕被其同夥遇見,他也不敢回老家,也不敢在自己駐守過的地方和同僚和下屬家鄉活動。
那他為什麼給與自己面熟的人金條並又來購貨呢?給金條時他一時未想到眼前這個老闆是誰,同時,自己對這老闆好象也沒什麼印象。給金條,只因他所積蓄的財寶太多,給人送也不感到可惜,更何況是對有點面熟的人呢。反正他也不敢和以前一樣去夜總會之類過紙醉金迷的生活了,只因他知道,那些場所也是其以前的同僚愛去的地方,萬一被他們撞見,豈不落入法網?所以,現在他雖有金銀財寶,也沒處花。過去他也是愛搞女人的色鬼。可現在他感到生命比女色重要,所以他也控制著私慾,不敢再闖妓院之類場所。這樣,金銀對他也成了一種負擔,即不能亂花,也不能隨便顯富。而給一個老闆,也不會引起多少疑心,頂不多被他認為是富商而已。只是他未料到他的這一舉動反而讓扎木蘇嚇得關店躲了近兩個月。
回到哈爾濱后,突然一天,他想到了那天在長春市郊的駐地遇到這位老闆的經歷,腦袋頓開茅塞,覺得那老闆比自己聰明,他有可能與自己一樣,是一個對新政權血債累累的逃犯,是新政權鎮壓的對象。這麼想著,他倒是輕鬆了許多,覺得自己也應學那個老闆,找個身份,搖身一變,變成新政權認可的合法商人。只有這樣,他才把過去的罪惡全漂白。
他的腦袋一開竅,就憑他過去在軍界官場的套路,用金錢開路,到很遠的地方讓一些人給他作「證」,弄了張合法的來路證明后重返哈爾濱,憑著其官場打交道的經歷,與所在地的官員拉關係,得到了一張落戶證明,然後悄悄購了一套沿街舊房,辦了個經營許可,就開起水果店來。這樣,他也不忘那個給他以啟發的,腦瓜子靈活的半生不熟的過去的「同僚」,過了一段時間,又去他那兒進貨了。反正已付一根金條,現在不去領貨,不合其商人的思維。反正賠本的賣買是商人的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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