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舉頭三尺有神明
我和方鶴重新回到大殿里時,已經有一群穿制服的警察在了。
我一算,從我離開到回來,一共也就五分鐘,不知道陳歌從哪兒搬來的這麼多救兵。
神像身上的披風已經被一一解下,有警員正在給每一條拍照。
而我一開始讓陳歌去看的那一條被平鋪在地上,整張披風皺皺巴巴的,幾個警員正在仔細地檢查著這個披風的每一寸。
「運氣這麼好?」方鶴蹲下仔細觀察那條披風。
明黃色,光滑,還綉有花紋。而更關鍵的是,布料上有幾處破損,像是被人抓開了線。
「剛剛問了痕檢和法醫,他們那邊在屍體的指甲里發現了類似的線頭,拿回去一對比就知道是不是兇器了。」陳歌也蹲在一邊。
沈和富沈和才都被帶回警局問話了,解景航把帶著沈和富走的車送走才回來。
「你說,正常人誰會把兇器藏在這種地方?」陳歌叼著煙,但沒有點,不知道從哪兒弄來了個小馬扎坐著。「一塊破布,隨便怎麼樣都能處理掉,放在道觀里幹什麼?」
「你有沒有考慮過,也許這不是曹榮興藏的呢?」方鶴笑笑,「比如曹榮興的犯罪團伙發生了分裂,有人為了留下底牌用來保命?」
「不至於吧?」聽了方鶴的話,陳歌搓了把臉,滿面愁容。
「搞不好,曹榮興前妻的案子也不是第一起。」方鶴淡淡地說著。
「你思想太陰暗了。」
「有嗎?」方鶴依舊淡淡地笑著。「不提這個了,那張照片的幾個人都查出來了嗎?」
陳歌示意方鶴到院子里再說,方鶴便把我也拎了過去,說畢竟是我拍的照片,應該讓我也聽一聽。我看陳歌也沒有反對,就跟過去了。
「查出來了。」陳歌在院子里,用手機點開那張圖片,從左依次介紹。「這是沈和富,剛才那個道士,這是沈和才,他的堂哥,大他一歲。中間是曹榮興就不用說了。」陳歌劃劃屏幕,把右側的兩個人的面部放大。「曹榮興摟著的那個人叫王恆,最右邊的叫黃建安,是曹榮興公司的副總,給他當了小半輩子副手。」
「哦?」方鶴看了眼照片,目光停在那個名叫「王恆」的人身上。「這個王恆後來幹什麼去了?」
「你不是猜到了嗎?」陳歌無奈道。
猜到?
我順了順這兩個人之前的對話,方鶴說團伙分裂。團伙應該就是指曹榮興他們五個的小團體了。那分裂,甚至還需要留下曹榮興的把柄保命用呢?
我想到了一種不太美好的可能,這個沒有後文的王恆,恐怕已經不在人世了吧?
其他幾人都各自都有了光明的未來,只有這個王恆沒有後文,這本身就不是很合理。
「他們幾個以前都在縣裡的輪胎廠打工,也就是曹榮興他老丈人的那個廠子,我估計他們就是在那個時候認識的。」陳歌說著,從點了支煙,很自覺地走到了下風處,「那個王恆,失蹤時間比曹榮興的前妻還要早幾個月。」
「嗯。」方鶴點點頭,站在台階上望著山腳下的村落。
時間已經不算早了,這個季節的這個時間,日已漸西,天空泛著淡淡地淺橙色。
「人和人間的關係就是這樣複雜又脆弱。」我聽到方鶴低聲喃喃道。
我抬頭看他,他剛好也看向我,此時他臉上的只有淡淡的,讓我看不懂的笑。
我看不懂他在想什麼,只是覺得,這一刻的他似乎離我很遠。就像他的名字那樣,馬上就要變成一隻白鶴,乘風而去,回天上了。
「看什麼呢?走了。」方鶴拍拍我的肩,跳下石階,讓陳歌去開車。
我頓時有點同情陳歌了,好歹是個市刑偵隊的二把手,被方鶴呼來喝去當司機。
陳歌把車開到了門口,方鶴直接鑽進了副駕駛,瞥了眼開車的陳歌,很大方地說:「看在你開車辛苦的份上,這次就免費了。給我們送回學校就行。」
陳歌被氣得吹鬍子瞪眼,對著方鶴罵罵咧咧,罵他這次本來也不是自己請他來的。方鶴卻毫不在意地樂呵呵地聽著,時不時陰陽怪氣陳歌兩句。直到這一刻我才覺得,方鶴又回到人間來了。
不知道是不是一上午的圍觀已經讓村民們紛紛失去了興趣,等我們到曹榮興家門口時,警戒線外圍觀的村民只剩了零星一兩個。方鶴指揮我給他收拾行李,隨後又使喚我把兩個人的行李拿上車。
陳歌一直等在車上,我倆上車后,他就一腳油門,把車從小巷子里開了出去。
回程的車上我感覺到了極度的疲憊,昨天一夜未眠,今天又折騰了一天。我渾身上下都有一種通宵后的酸痛感,但是偏偏精神又很活躍,根本睡不著。
「剛才局裡傳消息回來了,」陳歌一邊開車一邊說,「我覺得還是和你們交代一下比較好。」
方鶴「嗯」了一聲,陳歌開口。
「曹榮興已經全都撩了,殺害他前妻的事,還有其他幾起案子,還說當時一起的還有沈和富沈和才和黃建安。黃建安現在也被抓了,之後就是慢慢審其他幾個人,然後找證據了。」
「嗯。」方鶴應了一聲。
這時陳歌的手機又發出嗡嗡地震動聲,陳歌一邊開車一邊點了幾下屏幕,我很想喊他開車不要看手機,但看他沉重的臉色又忍住了。
「你又猜對了。」陳歌把自己的手機隨手丟到一邊的置物盒裡。「那條披風就是沈和富藏的,他自己承認了。說最開始,曹榮興喊他們四個一起幫他處理一個人的屍體,說拉到荒地里埋了。但是王恆說什麼也不幹,讓曹榮興去自首,曹榮興和黃建安就把王恆給殺了。沈和富和曹榮興本身不算關係很好,他們倆是因為沈和才才認識的,他怕哪天曹榮興把他也殺了,就一直在防著曹榮興。」
「那他後來動過手嗎?」方鶴問道。
「他自己說沒有過,只幫曹榮興處理過屍體,但曹榮興說他動過。這個沒事,之後慢慢審,四個人呢。」陳歌話鋒一轉,又回到那條披風上。「當時曹榮興已經把那兩個廟都建起來了,那些披風也是曹榮興當時一起採購的,所以開始就放在他家。後來曹榮興告訴他們,他把他老婆殺了,讓他們倆自己隨便把那條披風找地方處理掉的時候,沈和富還記著王恆的事,怕自己步王恆的後塵,就把披風藏在他的觀里了。」
「藏葉於林,沈和富倒是很有點頭腦嘛。」方鶴一笑。「說實話,我雖然想到兇器應該在佛寺或者道觀里,但是確實沒想到居然會是神像上的披風。」
「為什麼你會覺得兇器在這兩個地方?」我連忙問道。
我一開始以為方鶴要帶我們來這兩個地方,只是為了確認曹榮興護身符的來歷。
「你不覺得曹榮興前妻的情況很怪異嗎?」方鶴的嗓音懶洋洋地。「我這還是第一次和神智這麼清醒的鬼魂溝通。」
「啊......」這正好是我之前想問方鶴的事情。
「兇器這個東西很不一樣,尤其對逝者來說。」方鶴道,「對他們而言,兇器是使他們穿越生死界限的器物,一般多少都會和他們產生些特殊的聯繫。而殺害曹榮興前妻的兇器一直被擺在道觀里,日日被香火和道士誦經的聲音包圍著,也許本身也產生了些異變,才讓曹榮興前妻的鬼魂保持了神智。」
「這也太......」我不知道該怎麼形容,只覺得冥冥之中自有定數。
曹榮興因為殺害同伴,而被其他同夥畏懼,因而陰差陽錯的保留下了他當年殺人的物證。而這件物證又因為被藏在道觀里,才讓曹榮興前妻的魂魄保留了意識,她才能告訴方鶴更多有效的信息,幫我們在這麼短的時間裡找到證物,替她伸冤。
一切都太......
「太巧了,對吧。」方鶴揚起唇角,淡淡地笑笑。
「是。」我點點頭,想起沈和富沈和才兄弟倆,又覺得不寒而慄。「不過殺過人的人居然在寺廟道觀里當住持......我真的沒想到。」
「這有什麼想不到的。」划著手機的方鶴一樂,「你看過《西遊記》吧。」
「呃......當然!」我一下就心虛了,雖然這是四大名著,又是中學必讀書,但我其實只看過電視劇和動畫版,原著買回來放在家裡一直也沒翻過。
「一看就沒看過。」陳歌在一邊開車一邊給我補刀。
我霎時非常尷尬,作為一名在讀研究生,居然沒有看過這個級別的名著,實在羞愧難當。
方鶴沉默了,我趕緊解釋道:「雖然我沒看過原著,但是情節我都是知道的。」
方鶴依舊以沉默作答,過了半晌:「你回去把《西遊記》看了吧,不然我嫌丟人。」
「哦。」我悶聲回答。
「你既然知道大致情節,應該也記得故事裡有些寺廟道觀都被妖怪所佔吧?」方鶴問我。
「記得。」我不知道他為什麼忽然開始給我科普文學常識。
「現實里也一樣,」方鶴一笑,「不管是現代,還是古代,這個現象一直都是存在的。當然,我說的不是真正的妖怪。」
「是心懷不軌的人?」我接到。
「對。」方鶴點點頭,從車窗望向天邊金紅色的夕陽。「不過舉頭三尺有神明。再怎麼心懷不軌,終究是人類,只要是人,做過的事就必然留下痕迹。這個事兒你們什麼叫法?」方鶴扭頭問正在開車的陳歌。
「洛卡德交換原理。」陳歌有些不耐煩地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