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光棍節
孟夏最後還是沒有參加他堂姐的婚禮。五天的假期比預想的要長,長到她很想念那個要坐四個小時才能到的學校。又比預想的要短,明明五天的時間,她卻記得一個晚上和一個上午。
這次運氣出奇的好,剛剛走到車站,那輛帶她離開的公交車就來。她拿出手機編輯了一條簡訊,第一次換乘,她猶豫發還是不發呢?第二次換乘,這是去學校需要坐的第三輛車,也是耗時最長的。通常她一上車,找好一個合適的位子,調整一個舒服的睡姿,上車入睡,下車睡醒,時間剛剛好。坐車時暈車的她很少看手機,然而這次早已超出了她平時的負荷,頭昏腦脹,還犯著噁心。
孟夏點擊發送:「我走了。」她真地走了,不僅僅是回學校。
她看向窗外,今天的太陽依舊沒有吝嗇它的光芒,溫暖著她目所能及的這一片土地,只想那些陽光沒有一束是屬於她的。她拉上窗帘,閉目凝神。不是說,失戀的時候都會下雨嗎?為什麼這些天的的太陽日出日落,從不遲到,從未懈怠。
也是,暗戀不等於戀愛。
簡訊,他沒有回。
周末,景雲問她:「這幾個星期沒見你花痴,傻笑,還有點不習慣,怎麼失戀了?」
「我能失戀就好了。」
前桌胡彣是紫陽的好兄弟,高中四年都是一個班的,感情不是一般的好,可孟夏有點理解不來。他們活脫脫「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現實版,紫陽把他懟天懟地,見誰懟誰的技能發揮到了極致,胡彣如他的名字,溫文爾雅,文質彬彬,經常見紫陽把他懟得啞口無言,一文不值。他卻不浮不躁,不生氣。畫面好生詭異,她欣賞不來。
胡彣是五月天的忠實粉絲,下課或是晚自習,紫陽時不時的會讓他獻上一曲。剛開學的那幾個星期,胡彣死活不唱,寧死不從。之後,可能是大家彼此間熟悉了不少,等紫陽再要求的時候他沒拒絕,唱得叫一個忘我。孟夏一向淡定,一般的笑話是逗不她的,每次見別人笑出眼淚,她覺得不可思議,有這麼搞笑嗎?但是當胡彣開嗓的那一刻,她險些憋不住,那一刻她才知道原來笑意如此難藏。
同桌扯了扯胡彣後背的墨藍色校服外套,喊道:「老胡老胡,唱首歌來聽聽。」
胡彣想了想,回道:「嗯……五月天,突然好想你,怎麼樣?」
紫陽一副「大爺等在呢,你隨意」的模樣,說:「唱吧!」
孟夏早就習以為常,聽多了,好像也沒有那麼好笑。反而覺得挺好聽的,可能這就是習慣的魔力吧!
「最怕空氣突然安靜,最怕朋友突然的關心,最怕回憶突然翻滾絞痛著不平息,最怕突然聽到你的消息……」
聽到這裡孟夏停了手中轉動的筆,心中默念了一句,最怕突然聽到你的消息。
「想念如果會有聲音,不願那是悲傷的哭泣,事到如今終於讓自己屬於我自己,只剩眼淚還騙不過自己,突然好想你,你會在哪裡,過得快樂或委屈,突然好想你突然鋒利的回憶,突然模糊的眼睛。我們像一首最美麗的電影,變成兩部悲傷的電影,為什你帶我走過最難忘的旅行,然後留下最痛的紀念品。」
「我們那麼甜那麼美那麼相信,那麼瘋那麼熱烈的曾經,為何我們還要是,奔向各自幸福和遺憾中老去,突然好想你……最怕此生已經決心自己過沒有你,卻又突然聽到你的消息。」
孟夏想阿信一定也暗戀過一個人吧!不然怎麼能夠寫出這樣的歌詞。
胡彣唱完歌,問紫陽:「明天光棍節唉!」
「光棍節關我什麼事,」臉上露出得意驕傲的表情,「我是有女朋友的。」
「你還有女朋友啊?」孟夏不可思議地問。
「不像嗎?我長得這麼帥。」紫陽更加嘚瑟。
孟夏看了他一眼笑笑不語,腹誹一句:不是長相的問題。
光棍節,他們已經有一個多月沒有聯繫了,孟夏發現一個可笑的問題,原來所謂的保持聯繫取決於她。
孟夏還是沒忍住,去聯繫他。他又恢復成原來的他,幽默、溫和間帶著絲絲嚴厲。他們都沒有提起那天的事,猶如從未發生,一切都沒有改變。
他說,《追風箏的人》他看了,寫的不錯是一本好書,謝謝她的贈書之情。她百度了《追風箏的人》的簡介。
他說,哈桑死了。她問,是在阿富汗的那場戰爭中死的嗎?他說,哈桑抗議不願意搬出那棟房子,結果被恐怖分子塔利班拉到街上開槍打死了。
塔利班,阿富汗砍大哈地區的遜尼派***原教旨主義武裝恐怖組織。
聽到這裡孟夏嘆息,從簡介上來看,這個故事講得是阿米爾和哈桑的友誼,如今其中一個死了,唉!
之後,當孟夏看完《追風箏的人》,才知道,原來哈桑就是那個替阿米爾追風箏的人。放風箏的人還在,追風箏的人卻死了。
紫陽冷不丁地來了一句:「我失戀了。」
孟夏和胡彣震驚的同時相視一眼,然後哈哈大笑。
孟夏笑得眼淚都出來了,邊擦眼淚邊說:「光棍節才過沒幾天,你就變成了光……棍。」兩個人又被逗樂了。
「你們笑夠了沒有,有沒有同情心啊!」
孟夏兩人見他冷冽地眼神,努力地按捺著那顆想笑的心,笑聲可收,笑意難掩。
胡彣關心關心好兄弟問:「說說,怎麼回事?」
「周六的晚上,她給我發了一條消息,說『我們分手吧!』,之後聯繫不上了。你們說她是不是手機被偷了,或者真心話大冒險輸了,或者她只是給我開了一個玩笑,在試探我,或者……」
胡彣說:「或者你瘋了。」她很配合地笑了笑,心想:英雄所見略同。
紫陽一本書砸了過去:「你們能不能嚴肅點,我是認真的。」
「孟夏你是女生,你說,若是你分手,你會怎麼做?」紫陽轉頭問她。
孟夏說:「我沒分過手。」
「假如。」她就不能改改這分不清重點的毛病。
孟夏不再說笑,認真地想了想,想到不是紫陽要的答案,而是他。那件事在時間上已經過去,或許在他那兒,也已經過去。但是在她這兒,就想加過鹽的白開水,鹽融化了,白開水和鹽水看上去聞起來都沒有什麼區別,連味道也沒有什麼不同。但是時間可以流逝,記憶卻不是想消失就能消失的。
「如果是我,我會當面說。打電話也行。不過每個人不一樣。」
紫陽陷入沉思,不知道在想什麼。一連四天都處於低迷狀態,上課魂游,下課睡覺,不論胡彣和孟夏怎麼開導,怎麼逗他,都一副醉生夢死的模樣。
第二節課下課的時候,紫陽說:「我去找她了。」
孟夏的大腦飛速的轉了轉。他女朋友在t市,從學校最快的車去火車站,需要三個小時,去高鐵站也差不多。g市到t市坐火車需要四個小時,坐高鐵需要一個小時。哇!好遠啊!沒看出來啊,這小子還是一個情聖,給他數個大拇指。
今天星期五,還有小半天的課,周日是晚自習,如果是三天的話,耽擱的時間不多。
「想好了?」
紫陽背上書包,晃了晃手裡的紙條,說:「假,我都請好了,周日回來。」
孟夏突然認同了紫陽的話,他很帥。她右手握拳,手肘用力向下,帶著一個大大的微笑,說:「加油!」她支持他。與其在這裡想東想西,倒不如去問個清楚,省得在這裡不死不活的浪費時間。可贊同歸贊同,支持歸支持,但若她是紫陽她不會這麼做,因為她沒有他那樣的決心和勇氣。她做不到踏盡千山萬水,穿過千萬人群,只為問一個極可能是否定答案的問題。她真地很羨慕他,若是她有他一半的勇氣,她跟那個人可能不至於是現在結局,不來不去,靠不近也走不遠。比陌生人多了一點了解,又比好朋友少了一分坦誠。
紫陽點頭,踏上了t市的路。
孟夏想,不管結局如何他今後應該都不會後悔。很多時候,很多事情他們要的不是餘地,而是毫無退路,退無可退。既然給不了他們一個好的結局,那至少讓他們死了那條心,此後再無期盼,再不後悔。
周日的下午,紫陽準時的來上自習課,臉上沒有表情,她猜不出他成功與否。
「怎麼樣?」
紫陽不慌不忙地坐下,放下書包,還整理了一下額頭前的碎發,才緩緩開口:「怎麼說呢?」他思索著用哪一個詞更確切,「成功過。」
她拋出一個疑惑的眼神,什麼叫成功過?
「那天說好了,不分手的。但是我回來她就變卦了。」紫陽平靜地說。紫陽從未用過這種語氣說話,他褪去一身驕傲的樣子讓她心裡很不是滋味,很心疼他,感覺幾天不見,她的同桌成長了。
「後悔嗎?」
紫陽搖頭說:「其實我知道她是騙我的,她只是想讓我快點回來。」
「那天下雨了嗎?」孟夏問。紫陽有點懵了,下意識的回答:「沒有。」「不對啊!這跟下不下雨有什麼關係啊?」孟夏小嘴一嘟,一邊點頭一邊拖著長長的音:「哦。」紫陽更懵了:「你哦什麼啊?」她趕緊指點迷津,小得意地說:「這就不懂了吧!小說、電視劇、電影都有一個定律,男女主角失戀的那天一定會下雨。你分手的那天沒下過雨,說明她不是你的女主,不用傷心。你的女主角還在未來的某一個時間等著你呢!」
紫陽噗呲一笑:「這哪聽來的歪理!」不知不覺中他的心情好像沒有那麼低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