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四章 我來給予
秘世代,第七日。
「今年,此地的考生,他們的分數比三年前更高。來我盛宴的,還要高出5%,其中要有許多細節,美好結果。」
返程路上,兩人同行。那個家還是要回去的,但意義卻不同了,那是人間聯繫,而非人間歸屬。看著眼前人,永恆之空心中升起許多願景。人類總是更期待在巔峰時停留,這就是「比三年前更高」的來由。三年之前的中考,語數英都是120分,物理、政治各70分,歷史、化學各50分,實驗30分,體育50分,共計680分。
說起來時間過得真快,從中考到高考,間隔如此之短,都還沒來得及回憶中考,卻又要回憶高考了。此地有兩所普高,那一年空所在的高中,大奧賽分數線570,小奧賽分數線520,之後還有普通班和高收費班。另一所普高的錄取分數線低一些,人也少。
對多數人而言,這是極其盛大的祝福,因為有太多的人中考時意氣風發,高考時悲催落淚。無論是570,還是520,這都遠高於這年的理科一本線,有許多人佔了大便宜。按照永恆之空的命令,5%只是保底。來赴宴的人,若中考546分,高考557分,那最終成績則不低於585分。
而且,永恆之空的命令所要得到的不是一個呆板的結果,在那之後還有「許多細節,完美結果」。許多細節是針對有需要的人所說的,完美結果則是針對報考的學校和專業。
永恆之空絲毫不在意這樣的命令會帶來怎樣的影響,會讓多少人「有失公平」,那都無關緊要。無所謂公平與不公平,對與不對。他贈予時,不問世人是否需要;他收取時,不問世人是否不要。
有些人這三年沒有用心學習,但分數很高,有些人再往前三年也沒有用心學習,分數也不低。更有甚者,從出生的那一日起就沒怎麼在學業上用功,可以說是在學業上遊手好閒了「一輩子」,但他們赴宴了,有因為有永恆之舊日的這一句話,他們得到的是付出的許多倍。
永恆之空對這一命令很滿意。如果那條命令改成這樣:
「今年,此地的考生,他們的分數比三年前更高,來我盛宴的,還要高出5%,其中要有許多細節,美好結果。那些成雙成對的,盡量安排在同一個學校,至少也得是同一個城市、同一個省。他們的專業要儘可能地好一些,避開那些無聊、乏味、收入少的,最好也要符合他們的興趣,難度也得相當,不要讓他們出現太多的掛科行為。
「那幾個重要的人得有更特殊的安排,我要與某某某同校,與某某某同城。還有一些人值得更好的待遇,他們是我的朋友,要給他們減少一些競爭對手,讓他們有保研的機會。重置掉一些老師的狀態與未來幾年的試卷,我不願意見到他們犯太多錯誤。讓更多的人聚在一起,讓他們有更多的機會點燃友情。三年之前在這裡的,三年之後也還願意在一起,也還有相遇的機會。
「修改他們的分數時,不能只是修改他們的分數,還要改掉他們的答題卡,要讓他們確確實實就是這個分數,也得讓他們確確實實有這樣的頭腦,能在任何一次類似的考試中都勝任這個分數。要把他們的智力水平提高到與分數相當的水平,讓他們能夠應付以後的所有同級別考試。在有必要的時候,再給他們一點小小的幸運,但不超過5%的界限。」
這樣的命令指意明確,如果能再具體到某一個人,
那就更不得了。然而,越具體越好那只是人類的說法,永恆之空的命令只需要足夠全面就可以了。誠然,他對聚餐前後的安排很費心思,但那畢竟不是命令。
聚餐之後的這天夜裡,他們一路上有許多言談。先是從聚餐談起,讚歎他如何如何能幹,之後就是在為未來做打算,大約有多少分,想去哪座城市,能去哪所學校,想上什麼專業,或許能與誰同校。
從曾經的錄取信息來看,班裡的絕大多數人都沒有考出省。省內的學校屈指可數,大片大片的同學去往同一所學校,但那又能如何呢?永別早已註定,即便是同校,也沒有再見一面的理由了。
永恆之空想:「這會改變多少人的命運走向?如果是他,他會怎麼說呢?他會說,我已經足夠悲慘,我不想讓他們與我一樣慘。雖然他也說過出『你本可以過得更慘』,但也正是如此,他還有那麼一些善良可言。這些人在今日結下的情能維持多久?半年?一年?如果不時常回憶、執著懷念,其實也維持不了幾天。有那麼多人躊躇滿志,也有那麼多人徘徊不前,這一時的感動,要不了多久就會煙消雲散。世人們是怎麼評定分數的呢?有些人用性命換來的也就是20分,用大量天賦換來的,或許有40分,但是來赴我宴的,與我在同一座城市的,其中有些人恐怕得了兩三百分的好處吧?這三年已經成了吧?永別的最後一重奏還有多久?大約還有一個月。成績出來之後,又會有多少人熱淚盈眶,整整一夜睡不著覺。這次,還有人會復讀嗎?」
送她到家門口,再回自己家。永恆之空帶有空的思維,他體會到一種常有的傷感:最多再過一個月就該搬走了,我要搬走了,她也要搬走了,要不是因為有高考,又得錯過多少人?可也正是有了高考,還是要錯過許多人。去往哪裡,便與哪裡的人相遇。
開門,家中無人。回到家后再互相問個好,站在陽台上遠遠地看著那一排房子中唯一有燈的地方。那一排房子都租給了畢業生,下半年又會迎來怎樣的人呢?
沒有誰不是奔著成績來的,但在那之中也有其他的很重要的事。三年過往,身邊的人和事至少得記住一些。回想雨夜時泥水打濕褲腿、在凍雪中攙扶著前行,這一生之中這樣的場景屈指可數。看看是誰在體檢抽血之後面露難色,「大家一起去笑他」?又是誰在暗中注意著暗戀之人的身高與體重?是誰在最後一個夜自習偷偷聽歌,又是誰在一個個深夜思索著離別偷偷抹眼淚?
都是很常見的事情。那個年齡。那樣的環境。如果不是恰好有這樣的環境、恰好有這些事,那個年齡也沒有多重要,16歲,17歲,18歲,想做什麼還可以繼續做,但追憶起來卻截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