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28
洛森熟門熟路地摸向燈光開關處,開了燈,明亮的白熾光如餓了大半天最終被放出魚缸前往覓食的魚兒,迅速游往房間里的每個角落。
由於在黑暗中呆了相當一段時間,雙眼還不適應太過亮堂的環境,所以洛森在打開燈時,反射性地先用手臂將眼睛擋住,然後過了好一會兒,他才睜開了雙眼。
燈光碟機散了屋內濃重的黑暗,將光明嚴絲合縫地填滿了整件屋子,屋內一片明亮,光亮燃盡了所有的黑暗,眼前的場景對於洛森而言是何其的熟悉——這才是自己在夜晚拜訪老人時他本該看到的場景,想到這裡,洛森不禁閉上了眼睛,深吸了一口氣,努力讓自己從傷心難過中走出來,然後如同往常一樣冷靜地收拾著屍體,但是今天的他破例了。
他做不到,他沒有辦法做到理智冷靜地去面對這件噩耗。他想到當年自己在執行任務時,一時失手被仇家發現,仇家一槍打傷了他的右手手臂,他負傷逃跑然後意外來到了倫敦區e街,是老人幫他躲過了仇家的追捕,並且讓他在自己家裡好好養傷。
老人在倫敦區沒有朋友,在養傷的這些天里,他就像倒豆子似的跟自己講述著他從前的故事,而自己請假休學,在老人家中養傷,除了日常的自學課本內容便無事可做,於是就認真地聽老人講故事。
老人的故事並不精彩,甚至還有幾分凄慘,就連幼年與父母離散,但依舊自詡堅強的洛森聽了也忍不住傷心地流下了眼淚。
妻離子散、背井離鄉……雖然老人的一生總是充滿了離別與傷痛,但老人的故事不乏濃墨重彩的部分,這個濃墨重彩的部分也是洛森最感興趣、最喜歡聽的故事——老人從軍后在軍隊里的經歷,在洛森還沒有聽老人提及自己的軍旅生涯時,他一直以為軍人都是過著艱苦疲憊、隨時提心弔膽應付敵人的緊張生活,但直到老人說完,他才了解到,軍隊里的日子雖然確實很苦,但苦中也有樂,在休息的時候所有人都會圍在一起唱軍歌、跳著時興的蹦迪舞,節日里也會慶祝,或是舉辦一些比賽,或是舉辦一些晚會,晚會上所有人大吃大喝,載歌載舞,十分歡樂。
老人在退役前是某個連的連長,每當他們下完任務后恰逢連里有人生日,他作為連長就會偷偷去當地的甜品店購置蛋糕,等一切都準備好后,連隊的同志們就會一起為他慶生;當地的人對駐守的軍人們都十分崇敬,見到穿著軍裝過來的人都會熱情地問好,每次他們去甜品店買蛋糕時,店主和店員都會熱情地招待他們,有時候還會給他們打折扣,或者送一些小蛋糕讓他們帶回軍隊里食用。
每每提起軍隊里的事情,老人就會顯得格外有精神,也特別地有朝氣,彷彿他還是年輕時那個力氣永遠都用不完的小夥子,提到這些事,老人的語氣中總會有著極大的驕傲與自豪,也總是笑呵呵的,就連臉上的皺紋也咧開紋痕跟著笑了起來,這種情景也總能感染到洛森,令他原本因身上的傷被迫居家療養,然後滋生的低落鬱悶也隨之一掃而空。而這個時候老人總會從儲物櫃里取出一瓶酒,然後將濃烈的老酒倒在自己的杯子里,美滋滋地喝上一大杯,接著滿面紅光地繼續講述著自己的經歷。
在這些天的相處中,洛森早已經將老人當成自己的親人來看待,他本還以為老人能夠活到自己功成名就的那一天,能親眼見證自己成為羅伯斯特最出眾的科學家,但他沒有想到的是,老人就這樣突然離開了這個世界。
洛森鼻子一酸,眼眶馬上就紅了。
洛森睜著眼,淚眼朦朧中,他環視著周圍的一切景象,第一眼看見的則是放置在他面前一張硬木製的深棕色桌子,上面擺了好幾個殘留著油漬的空碟子,還有兩個杯子,其中一個歪倒在桌子上,裡面盛著的透明潔白色液體也隨著杯子的歪倒灑在了桌上,有部分還順著桌子邊緣流落在地上,洛森湊過去一聞,隱約還能聞到些許酒氣,他還在另一個杯子中看見杯子的壁面有殘存的幾滴液體,洛森拿起杯子細細一嗅,發現也是如出一轍的烈酒味。
洛森記得每當他來探訪老人的時候,老人都會在這張桌子上擺好下酒菜,然後等自己提著酒過來,兩人一邊吃著下酒菜,一邊喝著酒……印象中,老人從不會在自己到之前喝酒和食用下酒菜,從當前的狀況來看,兇手應該是先將老人殺死了,然後再將下酒菜喝得一乾二淨,還順便將老人放在儲物櫃里的酒也拿出來喝了。
洛森想著想著,不禁將視線移向另一個歪到的杯子上,白熾燈映照著硬木桌上殘留的那一灘液體,照出幾點細碎的炫光。
洛森突然想到了方才自己盤問那神秘人的時候,那顆突然出現的毒氣彈,這個時候洛森的思緒不禁漂移起來,想到方才那個同夥,洛森原先專註思考的神情不覺變得冰冷了起來。
難道這個杯子,是同夥的嗎?
但在下一秒,洛森瞬間就推翻了自己的想法。
如果另一個杯子是同夥的,那照理來說,它不應該被外力傾倒在桌上的呀!兩個在造地、質量、大小、材質都一樣的兩個杯子,為什麼一個是直直立著的,而另一個會歪倒在桌子上呢?老人家裡的硬木桌並沒有凹凸不平的跡象,為什麼兩個杯子放在桌子上,會有著截然不同的狀態呢?
洛森在腦海中快速分析著原因,任何他認為有可能存在的原因從他的腦中一一出現,卻又被他一一否決,這個奇怪的現象不管放在任何一個角度來看都是極度不合理的,見思來想去也沒有得到一個確定的答案,於是洛森索性放棄思考這個問題,繼續尋找新的線索。
其實這些事情本可以交給接下來會抵達現場的警察來做,但是洛森卻決定要在警察到來之前,好好觀測一下現場,這不僅僅是因為被害人是他十分親近的朋友,同時也是因為他內心深處所存在的那一份好奇心———沒錯,正是因為他從小就生活在一堆由物理技術建就的可移動機械中,在與這一堆沒有生命和感情,但卻能夠做著跟人類一樣事情的機器人相處的過程中,洛森對這些機器人產生了濃厚的興趣,他十分好奇,到底是什麼能夠將一堆納米材料轉化成這樣一個特別的東西?隨著他的日漸長大,他的好奇心也越來越濃,在東城發達的教育機制的幫助下,學習將他所好奇的東西揉成了麵糰,然後被放進了可供知識堆積的微波爐中不斷烘焙,在時間的歷久提煉中,他慢慢把好奇心變成了自己根深蒂固的愛好與目標,並最終確立了自己未來的方向———成為物理學家。
洛森圍繞著桌子,繼續查看現場的狀況,他的神情專註,附身低頭,不放過任何一點蛛絲馬跡,走著走著,洛森突然就停了下來,他感覺到鞋尖好像觸碰到了什麼東西,於是低頭一看,竟然是一隻手!只見那隻手掌心朝上,手腕有些黑,洛森湊近細看,還有好些褶皺的圓痕,包著手的皮膚有些鬆弛,黝黑色的皮膚上還有些依稀可見的斑點,這時候洛森想起來老人以前曾對自己說過,他的手腕上有些深暗色的斑點,是以前吸煙時不小心被煙頭燙傷的,他細細看了看斑點所在的位置,果然與老人從前給自己展示過的位置一模一樣!這隻手的手指上還布滿了老繭,洛森伸手一握,心中頓時凜然一震——沒錯!那就是老人的手!
洛森順著手腕所在的方向望去,直到再也看不見老人的手臂,洛森微微抬起頭來一看,不禁臉色一變:老人的手腕所延伸的方向,正是老人家的木製沙發的底部!
洛森雙膝跪地,努力彎下了腰,將臉貼在地上,借著房間里明亮的燈光,他能夠勉強看清沙發底下的東西。在一片暗淡中,洛森清晰地看見了一道波折起伏的輪廓,當他看清楚時,頓時有些不敢置信地睜大了眼睛:老人的身體與正常老年人的體形相比,縮小了起碼兩倍之多,身高已經完全縮成6歲小孩一般高矮,但老人的手和腳卻依舊維持著原先的長度,直挺挺地攤在地上。
洛森不顧這是案發現場,現場所有的人證物質不能變更位置的情況下直接將老人的屍體從沙發底下拉了出來,屍體的身量看起來雖輕,但卻十分沉重,諒是洛森這樣手腿力量相當強悍的男生都要費上好一番功夫才能順利將老人的屍體從裡面拖了出來。待屍體被洛森完全拖出沙發外,老人熟悉的面龐隨著燈光的傳遞瞬間傳送到洛森的瞳孔中,老人的眼皮自然且放鬆地閉合著,臉上沒有任何痛苦的表情,反而顯得寧靜而安詳。
在一瞬間,洛森有一種錯覺,他覺得老人並沒有死去,而只是睡著了,但面前這具手腳冰冷、沒有呼吸的身體徹底摧毀了他心中幻想的僥倖———老人已經死去,而且已經死去多時了。
洛森強忍著心中的傷懷,繼續查看現場的狀況,他發現老人全身位置放鬆,但左手手掌的手指卻蜷曲了起來,雖然左手上的肌肉並沒有收縮,但手指卻捲曲了起來。
洛森模仿著老人的動作,手掌鬆了又緊,緊了又松,他盯著面前不斷鬆緊的手掌,不禁陷入了自己的思考。
如果老人的手掌是收緊的話,那麼……
洛森將蜷起來的幾根手指收緊,在手掌的用力下,五根手指緊緊地擠在了一起,握成一個拳頭。
洛森再次鬆開手指,五根手指鬆散開來,變成了一個與雞爪一般無二的手勢。
洛森盯著老人屍體伸展開來的右手手掌,又看了看自己雞爪子一樣的「拳頭」,再度陷入了自己的沉思,他望著老人安詳的睡眼,突然間好像想到了什麼。
如果不是出拳還手的話,那麼一定是要抓住什麼東西。
洛森眼睛一亮,繼續低下頭,用眼睛搜尋著沙發的底部,但找了一遍又一遍卻依舊一無所獲。
他納悶地跪坐在地上,疑惑地皺起了眉頭。
難道是自己的推理錯了嗎?不,不會的……好歹他也是偵探遊戲世界排行榜的第55名,按照正常邏輯來說,不可能推斷失誤啊!
洛森有力地抿著嘴唇,鼻息間深深地悶出一口氣來。他從老人的屍體跟前站起身,在明亮的白熾燈下來回踱步著,反覆思考著自己方才的推斷思路,好找出其中的漏洞來。
鞋底跟地板一輕一重地摩擦著,輕微的腳步聲迴響在整個廳室……洛森就這樣低頭思索著,時間就這樣不知不覺地過去了。
這時,洛森的腳步不知不覺地到了方才那堵牆前,由於思索得太入神,以致於都不知道自己竟然往牆邊去了,直到堅硬的水泥牆狠狠地在他的額頭上敲出一個包,他才從自己的思緒中回過神來。
洛森撞了牆后,頓覺額頭疼痛不已,正低下頭來揉著那個被碰得疼痛的打包時,突然,一個閃閃發亮的東西吸引了他的注意。
他蹲下身子,將地上的東西撿了起來,定睛一看,原來是一塊銀片,銀片上映著一些紋跡重疊繁複的圖像,但圖像因為遍布了太多刮痕,所以並不十分清晰。銀片並不十分堅硬,洛森稍作用力,就會捲曲,銀片的邊緣大約有手指甲縫的寬窄,隱約有些泛紅,洛森湊近一看,只看到一道細細的紅色,大約是凝固已久的血跡,除此之外,洛森已經看不出什麼更多的線索了。
只是……洛森盯著那塊暗紅色的血跡,陷入了自己的沉思。突然,他似乎想到了什麼,忙快步走向老人的屍身處。
他細細檢察過了,老人的手掌沒有一絲血跡,連指甲縫都是乾乾淨淨的,沒有一點傷痕!
如同被人當頭一棒,洛森腦中一片轟鳴,他看了看手中那塊沾了血跡的銀片,又死死盯著眼前老人的屍首。
即使兇手要銷毀犯案現場,也會細緻到連受害人身上這麼點細緻的小傷口都要修復得毫無痕迹嗎?
不,絕對不可能!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兇手為什麼還要帶走證物呢?
時間一點一點地過去,等洛森從自己的思考中回過神來,牆上時鐘的時針已經指向了數字「10」。
十點鐘……都已經那麼晚了嗎?
突然間,洛森想起了另一件至關重要的事。
他不是早在九點鐘的時候就打了報警電話嗎?現在都一個小時過去了,警察為什麼還沒出現?
想到這一點,洛森不禁心頭一涼,突然有種不妙的預感,而在明亮如白晝的大廳里,在一個不起眼的角落,一截槍頭從縫隙間冒了出來,直直對著洛森的後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