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第10章

第二天早上,我履行承諾,把軍訓服拿給了那個女生。她向我道謝。在三言兩語間,彼此也算認識了一下。她聲音很小,名字聽得不是很清楚。我去廁所換好衣服,就跟著大家趕往操場。

學校的操場和縣一中是公用的,就在教學樓旁邊,但要經過一道鐵門。在下樓時,我發現衣服還是稍微有些大,便蹲在路邊把褲腳和袖口折了一下,再站起來已經脫離了隊伍。我奔跑著趕了上去,跟在隊伍的最後。另一排的那個男生看見我,臉上閃過驚喜的神色。我對他笑了笑,發現他臉上滿是痘印。

「你以前是哪個學校的?」

「二小。」

「哦。我是一小的。我叫楊天。」

真是一個有志氣的名字。我心想。

「張牧。」

「不錯不錯。」他點著頭說。後來,我發現這不是恭維,而是他的口頭禪。

孫老師把我們帶到教官面前就走了。楊天主動和我站在一起,反正兩人身高也差不多。他隔一會兒就用那水腫似的三角眼看著我。被我發現后,他就裝沒事把頭偏到其他地方。

「有事?」我忍不住了。

「沒事沒事。」他甩甩手,一再否認。很快,他證明自己說了謊。

「那個女孩子叫什麼?」

「誰?」

「你和她換衣服的那個。」他倒也直爽,臉上一點也不彆扭。

「她和我說了,但沒記住。」真的是紅顏禍水。他試圖把眼睛瞪圓,但失敗了,然後從嘴裡蹦出了兩個字。

「她應該和那個人是一個班的。」那個人是站在我們前排的一個頭髮帶著自然卷的小個子男生。印象中,他們都在小學隔壁班。

他舉起自然握拳的右手,單單把食指豎著。我沒想到這竟然是「OK」的意思,差點想要揍他。

教官調整了位置。我的右邊換了一個人,留著齊眉的劉海,鼻頭上長著一顆痣。我再一次和別人互通了姓名,這已經是這兩天來的第二十七次了。

一天以後,陪著她來找我換衣服的女生用一句話,把我們三個人的名字竄了起來:木頭上的田雞飛上天。從此,我有了「木頭」的綽號,而「田雞」就是他。

休息時,我站在樹下乘涼。楊天把小個子拉到一邊。他們聊了幾句后,小個子抬起左手,食指和中指交叉在一起。楊天又說了兩句,那隻左手的五個手指都立了起來。楊天把腳一跺,從褲兜里摸出五塊錢給他。不一會兒,兩個人勾肩搭背走回了隊伍。

下午,我剛走進教室,就看見黑板上寫著「楊念我喜歡你」六個大字。大家似乎都在議論這六個字,還有兩個當事人。我正準備到座位上歇會兒,突然有人搭住我的肩膀。

「怎麼樣?」

我頓時猜到了事情的由來。

「字是真丑。」

他的嘴裡又蹦出了兩個字。

我突然發現了一個問題。

「她怎麼知道『我』是誰?」

「她知道你是誰幹嘛?」

「我是說她怎麼知道這個『我』是指誰?」我有了種不好的預感。

「那肯定是我啊。」

「她怎麼知道是你?」

他在試圖把眼睛瞪圓這件事上又失敗了,嘴裡再一次蹦出了兩個字。

事情出乎我的意料。楊念很快就找到了肇事者,且不顧同宗之情斷然拒絕。楊天卻不以為然,並一口咬定我就是提供情報的人。於是,就有了上文名字連坐的慘案。人生總在不經意間相遇,又在不經意間別離。

我們都叫楊念的那個同伴爽姐。她長著一張洋娃娃般的臉,眉眼深邃,鼻子精緻且不失鋒利。自然卷的小個子叫小鍾,把猴子臉上的毛都去掉,差不多就是他的模樣。他喜歡的女孩有一個陽光的名字,叫孫夏。人如其名,性格很開朗。他們都是我初中玩得很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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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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