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倫理道德散論(6)

6.倫理道德散論(6)

當然,這種報道是記錄人類罪行的檔案中最為黑暗、醜陋的一部分;但是所有這些暴行以及諸如此類的事的根源,都是緣於人的內在以及與生俱來的本性,即泛神論者「不折不扣」的神祗。每個人的內心都存在一個巨大的自我意識,它能夠輕而易舉地掙脫法律的束縛。我們可以透過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小事來看到這種形,而在大事上的表現則可以根據歷史書來了解了。現在,人們已經承認:歐洲列強之間的實力必須達到一種平衡——這一點,人們都十分緊張地予以關注——難道這不是承認人類就是弱肉強食的野獸嗎?一旦窺見弱者出現,難道他們會原地不動,而不猛地撲過去嗎?難道我們每天在小事上面沒有親眼目睹這種特性嗎?與人性中這種無限的自我結伴而行的還有隱藏在我們心中的憎恨、憤怒、嫉慕、怨恨和惡意。這些鬱積在心中的東西,就像毒蛇牙里的毒液,一旦時機成熟,就會噴出來。而那時,人就變成了一個掙脫了鐐銬、肆無忌憚、兇狠殘忍的魔鬼。如果沒有等到合適的機會,那麼最終它就只能抓住一個極其微小的機會,而具體的實施方式就是將這些作的借口在想象中放大:

一個微小的機會就足以讓我們勃然大怒。——尤維納利斯《諷刺詩》

那麼,現在它就可以盡地小題大做一番。平常,我們對這種形屢見不鮮,而且經常以一種熟悉的說法來評價此事,即「借題揮,一吐怨氣」。同時,我們的確現,當這種形恣意作時,如果沒有外界的抵抗,那麼在作結束后,人們的心就會好很多。甚至偉大的亞里士多德都曾說過:怒有時也能帶來快感(《修辭學》);他還補充了荷馬那段「怒比蜜糖還要甜」的理論。當然,我們並非僅僅喜愛泄憤怒,還放任與憤怒相關的憎恨——它們之間的關係就好比急性病和慢性病。

憎恨是維持更加長久的快意:

我們匆匆地相愛,卻不緊不慢地仇視著對方。

——拜倫《唐·璜》

戈比諾在《論人種間的不平等》一書中,將人稱作「十足的兇惡動物」。對於這種說法,人們自然感到不舒服,因為人們會對號入座想到自己。可是戈比諾說得一點兒沒有錯,因為只有人才會純粹地為了傷害別人而去傷害別人。而其他動物除了為了滿足飢餓,或者處於打鬥的狀態之中,否則它們是不會作出故意傷害動物的行為的。據說,老虎會捕殺比它的食量還要大的動物;它們殘殺其他動物的目的只是為了吃掉它們,而老虎的行為正印證了法國的一句諺語「眼比肚大」;動物也不會為了純粹地折磨自己的獵食對象而折磨它,可是人類卻是這麼做的,也正是這一點形成了人的魔鬼特性——這比純粹的動物性惡劣百倍。我們前面已經討論過這一特性在大的程度、規模下的表現,而它在微小事上的顯現也同樣清晰——我們隨時隨地有觀察的機會。舉例來說,有兩隻小狗正互相追逐、玩耍,看上去十分可愛、平和,這時如果出現了一個三四歲大的小孩,他就會無一例外地用鞭子或者棍子使勁抽打,企圖分開它們,由此顯示出即使在很小的時候,這個孩子就是一個十足的兇惡動物。甚至在成年人看來漫無目的的譏笑和惡作劇都是出自這個根源。再比如,假如我們表現出不希望受到打擾,或者,對一絲不便感到不適的話,那麼就會出現一種人純粹是為了打擾別人而打擾別人,給別人帶來不便。「十足的兇惡動物」。既然這已經是鐵一般的事實,那麼我們就必須謹慎,不能露出對那些無關緊要的事感到愉悅,因為別人一旦知曉這些,就會有人做出與那個獄卒一樣的行為:獄卒現他管理的囚犯費盡心機尋找一隻蜘蛛,並且將其馴服,以便從蜘蛛身上找到消遣,在獄卒現了他的這個看來十分巧妙的辦法以後,馬上一腳就把蜘蛛踩死了。想必這就是「十足的兇惡動物」了!所以,其他動物從本能上害怕見人,對於這「十足的兇惡動物」來說,即使是看見人的痕迹的況下都會心生恐懼。但即便是這種形,本能與直覺卻不會欺騙動物。有關人的惡劣本性在更大程度以及在更大規模上的顯現,我們已經作過相關論述。所以,在每個人的內心深處都確實存在著某種野蠻的獸性——一旦機會來了它就肆意咆哮、張牙舞爪,就會傷及無辜,甚至毀滅那些阻止自己威作惡的人。其實,這種野蠻獸性便是人類打鬥欲與戰爭欲的根源所在。也正是這一原因——人們的智力——這是類獸性的看護者——擔當著如此繁重而巨大的任務,盡其最大所能地抑制著這種獸性的爆,把它控制在一定程度、範圍之內。當然,人們完全可以把人的這一獸性稱之為根本的人性惡,對於那些把字詞當做解釋的人,這些起碼已經綽綽有餘了。但我對這一特性所作的解釋是:因為生存意志越來越深刻地感受到生存過程中沒完沒了的痛苦折磨,所以它就企圖通過在他人身上製造痛苦,從而使自己的苦痛得到某種程度的減輕;但這種做法長此以往就有可能展成為真正意義上的惡毒和殘忍。在此,我們還可以補充以下這一點:正如康德所,物質只是存在於膨脹力和收縮力的對立作用之中,同樣,就人類社會而,也只能利用人的憎恨(或者說是憤怒)與恐懼形成的互相對立、牽制的作用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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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本華隨筆 人生之路如何走過(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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