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群體性乖戾的傳統(2)
正因為如此,這種私刑式的暴力,才必須藉助群威群膽來施行。***氣勢洶洶的人們,看起來很勇敢,很義憤,其實大家心裡多少會有點兒膽怯,必須把自己包裹在一群人裡面,才邁得動腿。在「文革」中,把地富反壞右活活打死的紅衛兵,即便受到中央「文革小組」的鼓勵,有幾個是單獨行動的?第一個死於紅衛兵的北師大女子附中校長,到底是誰打死的?哪一個人的拳腳是致死的直接原因?我想即使在當時,也沒法查清楚。
宗族的私刑早就被禁止了,「文革」式的群眾運動,似乎也不再搞了。但群體性暴戾的積習,卻依然保留了下來。人們依然認為,只要一群人(群眾)公認某個人可惡,這個人就理所應當被懲罰,不是中國人的,就不該在中國活著,不是人的,就不配活著。大家似乎誰也沒有想到.也許有一天,這個被懲罰的對象,會落到自己的頭上,因為這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定罪,只是群眾的意見,而群眾的意見,往往帶有隨意性,誤會和冤枉,往往是難免的。
更糟的是,這種群體性的暴戾,由於群體的群威群膽,往往自以為擁有絕對的正當性,因此,質疑和討論是根本行不通的,凡是有不同意見的人,一律大帽一扣,大棒打殺。這種現象,如果任其暢行無阻,那麼這樣的社會,看起來堂堂正正,而這種堂堂正正之陣,卻是由狼或者類人狼組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