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第十章 同性戀(8)
感生活與性生活
如前所述,同性戀文化中佔主導地位的是一對一的關係。前面述及一兩個類似亂交的事件,我們的調查對象也認為屬極端現象。一位調查對象將同性戀者在感與性問題上的行為模式分為三類:一類是感接觸,一類是性接觸,還有一類是感和性的雙重接觸。值得注意的是,具有感**彩的關係在全部活動中所佔比例甚小,至少在那些常到社會上走動的人中是如此。不少調查對象都有過同幾十人或上百人**的經歷,但其中真正具有感**彩的僅僅有四五次或稍多一些。這就是為什麼同性戀者常常能同時和好幾個人「好」(保持接觸,其中包括性關係)的緣故。
然而,不能否認的是,在那些真有感的關係中,同性戀的感生活與異性戀的愛相比,無論從形式、內容還是熱烈、真摯程度上看都十分相像,只是對象的性別是同性。這一點對於廣大異性戀者似乎是難以想象的,但我們調查中了解到的個個同性戀的「戀愛事件」在當事人身上卻顯得那麼自然、真誠,無可懷疑。下面是一個單戀的極端事例:小e有個好朋友把他甩了,很長時間見不到這朋友的面。一次在橋兩人碰上了,小e問他是怎麼回事,那朋友沒理他。小e一氣之下故意向旁邊幾個小夥子(非同性戀者)挑釁,結果被人圍毆,小e問他的朋友:你為什麼不幫我?朋友絕地說:「我幫你也讓人打一頓?」小e—聽當場暈倒,送到醫院后了神經病。
雖然這個單戀的例子即使在異性戀伴侶中也屬極端,但其感不可謂不真。同性戀者敘述自己戀愛經歷時所使用的辭彙與異性戀也完全一樣,如「愛上」、「佔有」、「海誓山盟」、「感破裂」等等。
一位同性戀者這樣敘述他的一次羅曼史:「那年我愛上一個人,愛得神魂顛倒。我們有三個月時間,每星期有三四天住在一起。我愛他,他也愛我。他有一個女朋友,但他對她完全是在演戲。我們雖然有過海誓山盟,但後來感還是生了裂痕,我懷疑他另有男朋友,在欺騙我。我跟蹤他,到他門前守候,現他夜不歸宿,去和別的男朋友睡覺去了。我對他說:我付給你愛,你不能拿我的感開玩笑。我當時真想去把他男朋友的家給砸了。他對我說:我不會故意傷害你,但我也不知是怎麼了……」這段戀愛史中的感糾葛及其認真程度絲毫不遜於異性戀愛。
經歷過的一系列「戀愛事件」中的感糾葛的認真程度較之上述事例,更有過之:「那次與~偶然相識和簡單交談后,他約我月去處,我去了。去時正碰上從小認識的幾個朋友。大夥說去喝啤酒。到飯館里喝著酒,我說我今天約了一個好的,讓你們開開眼。這夥人正嚷嚷起鬨,他來了,我擺了三瓶啤酒三瓶汽水在面前,和朋友們說些個社會上**的事。他靠門站著,看著我,不進來。我說約好的來了。那幫朋友起鬨說,這人怎麼長得這樣,老學究似的。我叫他坐下,給他一瓶啤酒,他不喝,哭了。那幾個朋友見狀就都走了,只剩我們倆。他說,為什麼招這麼多年輕漂亮的?為什麼向我示威?你肯定瞧不起我。我對他態度挺橫,他給我信我不看。他說,你不看我就死在這兒。我看了信。我對他說,我不是在這些人中尋找愛,是交朋友有用。他說,我不讓你這樣,我喜歡你,我要獨佔你。我說,誰也別想獨佔我。他不問我真名地址,說,如果你愛我,會主動告訴我的,他卻把自己的真名地址都告訴我了。」
在「社會上」,誰都不想被別人知道自己的真名字。這種不問對方姓名就把自己交到對方手裡的做法,有點「倒執太阿、以柄授人」的味道。這位追求者寫了很多纏綿的書,除了顯示出文學修養和修辭才能之外,感也十分真摯熱烈。在s25歲生日之際,n甚至將寫給他的一旨詩在報紙上表了。s在一段時間內接受了對方的感。這段時間的經歷說明同性戀與異性戀的感一樣是排他的。s如此描述他與n的交往:「從7月初到9月中,他一直接送我上下班。我要出去就跟他說我出去,他允許我同別人接觸,但不能**。每次我出去他都遠遠看著我。那段時間,每晚6點半他一準接我到他家,晚上把我送回家,我從不在他家過夜,我怕真愛上他不可自拔。那段時間說幸福也幸福,說不幸福也不幸福……」這段感可算得同性戀感生活中的典型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