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 尋找起草者(1)
二oo一年五月,一個細雨迷濛的上午,我的朋友總算辦理了離婚手續。當他拖著疲憊的身軀,走出法庭的大門時,他說自己感覺彷彿經歷了一場戰爭似的——只不過這是一場沒有勝負的戰爭,唯一的「戰利品」是頭上又添了絲絲白,額前多了些皺紋,心底留下永遠的創傷……
朋友結束了這場「跨世紀的婚變」,而我國的第三部《婚姻法》也已經頒布實施了。
緣起於朋友的這樁離婚案,使我開始關注《婚姻法》。
一位哲人說過:「我們每時每刻都在法律的監視下生活著。」然而,每時每刻都在法律的監視下生活著的我們,卻往往忽視了法律的存在。就如同《婚姻法》,與我們每個人的生活都密切相關,但又有誰整天去琢磨《婚姻法》呢?
特別是第一部《婚姻法》它頒布實施於一九五o年五月,對於剛剛崛起於戰火之中才剛剛半年的新中國來說,清理廢墟,蕩滌塵埃,百業待舉,有多少天下大事,有多少棘手的難題,等待著新的人民政府去解決、去處理。她何以能在那麼短的時間內,拿出那麼一部關係到五萬萬中國人民婚姻家庭生活的法律?
為什麼新中國成立后頒布的第一部法律會是《婚姻法》?當時,起草這部《婚姻法》的都是些什麼人?在起草這部法律的過程中,生過什麼故事嗎?
在關注我的朋友艱難的離婚過程中,我開始收集有關婚姻法,特別是有關一九五o年第一部《婚姻法》的資料。
我以為,既然結婚和離婚都得要經過民政部門批准,婚姻法的制訂一定同民政部門有關,於是,先把電話打到國務院民政部,果然,社會司有個婚姻處。趕忙找到婚姻處,說明了來由,處長告訴我,婚姻處的主要工作是管理婚姻登記,與婚姻法的制訂無關。我詢問一九五o年《婚姻法》的有關況,年輕的處長笑了:「一九五o年我還沒有出生呢!」
我跑到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向專門講授婚姻法的教授請教,他們主要是研究和講授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和本質特點,解釋有關具體條文,有的還曾經參與了一九八o年和二oo一年兩部《婚姻法》的制訂過程,但對於一九五o年那部《婚姻法》是如何產生的,連他們都說不清楚。
我又去了全國婦聯婦研所、中國婚姻家庭研究會等專門研究機構,請教一些婚姻法問題的專家,他們告訴我,建國前夕有關部門已經著手在制訂《婚姻法》,至於具體況,他們也說不出個所以然來。
我禁不住有些吃驚,我們中華民族五千年的文明史,還有案可查。然而,對於這部曾經對中國人民的婚姻家庭生活,產生過廣泛和深遠影響的《婚姻法》,它是如何制訂出來的,卻已經成為一個謎!這才剛剛過去五十年,再過五十年,再過一百年,還能揭開它的謎底嗎?
突然間,我有了一種強烈的**,去揭開這個謎底;同時,我還有一種創作衝動——寫寫一九五o年、一九八o年、二oo一年共和國三部《婚姻法》制訂過程中生的一些故事,以及三部婚姻法對中國社會所產生的廣泛影響和揮的巨大作用。
只是,到哪裡去尋找知者?從哪兒去打開採訪的突破口?我陷入了茫然之中……
正在這時,我意外看到《人民日報》(海外版)二oo一年八月二十四日第七版上的一篇文章:
**指定王明起草《婚姻法》
**對王明可謂仁至義盡,在**「七大」上,親自提議讓他繼續擔任中央委員。終於,王明在44名當選中央委員中,以選票倒數第一當選。這再一次說明**一以貫之的思想與氣度:懲前毖後,治病救人。
新中國成立后,**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建設新中國,決定讓王明擔任政務院法制委員會主任。王明並不是學法律的專才,但當年他在延安分管婦女工作,後來又擔任過**中央政治研究室主任、中央法律問題研究委員會主任,做過一些法律草案起草工作。